监督索引号53040300246701000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与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星云湖管理处合署办公,加挂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牌子,机构规格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履行《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规定的职责。(二)负责协调编制、监督执行星云湖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三)负责具体统筹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星云湖保护管理有关决策,组织实施星云湖保护管理有关事项。(四)负责监督协调区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监管执法,配合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五)负责组织申报相关项目、资金,组织实施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和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六)负责监督协调区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加强对星云湖水资源、水产资源、国土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以及周边自然景观、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名木古树和渔沟、渔洞的保护,维护星云湖生态系统。(七)完成区政府、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和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与生态建设股,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执法监督协调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推进星云湖“四退三还”工作 按照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屏障构建工程领导小组的安排,深入推进星云湖保护治理,根据《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要求,确保《星云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有效实施,全力推进星云湖一级保护区(星云湖1722.5米水位线外延100米以内的区域)“退人、退房、退田、退塘,还湖、还水、还湿地”(简称“四退三还”)相关工作。目前退田工作已基本完成。三个镇(街道)共退出农田1574.6亩(含环湖截污133.89亩),其中大街街道736.3亩,江城镇372.2亩,前卫镇466.1亩(含环湖截污),兑付土地租金2748.8万元,完成退出农田的清表和围栏划界工作,切实做好管护,杜绝复耕复种现象发生。已经完成了退出农田的乡镇初步验收,退出区域生态修复初步设计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自8月26日江城镇率先在侯家沟率先启动退房签约工作以来,全区第一期386户退房户,已签订退房协议344户(42户未签约),签约率达89.1%,拨付了退房资金1.1亿元,已兑付补偿、补助和奖励资金2040万元。其中,大街街道284户已签订协议260户(24户未签约),签约率达91.5%,拨付退房资金6000万元;江城镇69户已签订协议60户(9户未签约),签约率达87%,拨付了退房资金3000万元,兑付补偿、补助和奖励资金2040万元;前卫镇33户已签订协议24户(9户未签约),签约率达91%,拨付了退房资金2000万元。江城镇对已经具备拆除条件的7宗房屋实施了拆除。目前,签约后具备交房条件的共33户,其中大街街道25户,江城镇5户,前卫3户,待交房后立即启动拆除。五是积极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内的18家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协调对接,按照《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对照拆除方案先路下,后路上的原则,目前已拆除了湖滨公园、交通局码头、星云湖渔政站大石洞管理站和梦思达水厂路下部分,还有6处需拆除(石岩哨村委会、石岩哨小学、石岩哨卫生院、海门桥村委会、海门桥卫生院、海门桥管理站)。 2 严把质量,按时完成鱼苗投放工作 2019年鱼苗投放工作严格按程序,报请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第一次计划投放200吨,第二次计划投放300吨,2019年合计500吨投放计划。今年共投放鱼苗达488878.4公斤,使用资金5211696.7元,整个投放工作在区有关部门及部分渔民代表的共同参与监督下,管理局精心组织,统一指挥,严把投放鱼苗质量关,及时确保了符合规格要求、体质健壮、无病害的鱼苗投放湖中。 3配合抚仙湖管理局第三执法大队,加强星云湖渔业资源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和体制改革的规定,我局配合抚仙湖管理局第三执法大队加大渔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了星云湖渔政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在执法工作中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住“三个重点”,做到“三个结合”,即抓住重点对象(历年偷鱼的惯犯);重点地段(偷鱼者经常实施偷捕的地段,主要以星云湖十里长堤、麻地咀一带为打击的重点地段);重点时期(鱼汛期),努力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惩治和教育相结合,自查和督查相结合,认真开展打击非法偷捕行为,并对偷捕者进行严厉惩处,至2019年9月,出动执法车164车次,执法艇2217艇次,执法人员5348人次,开展星云湖渔政专项整治行动2381次,渔政案件立案30起,办结22起,罚款金额34000元;收缴渔网7212张,地笼1716个,鱼竿331根,泡沫筏子58个,橡胶浮胎3个,电瓶1个,电鱼器1套,鱼兜239个,鱼桶49只,鱼饵41瓶,鱼漂鱼线1件,浆板6副,背篓1个,铅巴线4包,渔网8包,纤绳3条,水裤12条,清理诱鱼草靶316堆,拔除竹竿87根,不定期对江川鱼市进行检查,有效制止售卖湖鱼1起。 4遏制水污染,加快生态修复进程 一是认真完成星云湖水葫芦打捞工作。今年3月份,我局对2018年实施的星云湖水葫芦打捞工程进行了验收。今年8月份制定了2019年水葫芦打捞计划,10月份委托华创有限公司对星云湖水葫芦进行了估算,2019年10月中旬进行了水葫芦打捞邀请招标,2019年11月1日开始进行水葫芦打捞,工期一个月,于2019年11月30日完工。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启动与沿湖村委会阶段性打捞及保洁工作。 二是加强对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禁止事项的巡查和监管,对星云湖沿岸“四乱”问题进行整治清理。对在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违建项目进行教育、制止;对在湖边禁止的洗菜、洗衣物等行为进行教育、制止;对在湖边畜禽养殖及简易房的清理整治。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共排查核实111处,约175135平方米。其中:“四乱”问题30处,约4177平方米,需要保留或暂时保留81处,约170958平方米。“四乱”问题中,乱建27处,建筑面积约3957平方米;乱堆3处,约220平方米。截止2019年11月,星云湖沿岸乱堆3处已清除,清除面积220平方米;乱建27处已拆除8处,拆除面积312平方米。未拆除部分房屋,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退房工作同步进行拆除。 三是加大鲢鳙鱼投放力度。为认真落实江川区2019年星云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我局积极争取2019年鱼苗投放资金,合理搭配放湖品种,增加投放量,对消耗蓝藻有明显作用的滤食性鲢鳙鱼投放443吨,比去年增加267吨。 四是抓好星云湖沿湖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属地原则,沿湖三乡镇(街道)组建了91名管护保洁员组成的管护队伍开始开展星云湖沿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大街组建40人的管护保洁队伍对所辖区域沿湖环境卫生进行管护,江城组建26人的管护保洁队伍对所辖区域沿湖环境卫生进行管护,前卫组建25人的管护保洁队伍对所辖区域沿湖环境卫生进行管护。沿湖环境卫生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考核”制度。沿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环境卫生状况有很大改善。2019年10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渔村河环境卫生、沿湖河滩红白垃圾、星云湖湖面污染物、杂草等进行一次性彻底的清洁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事业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98.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4.96万元,占总收入的87.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3.60万元,占总收入的12.7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30186.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专项债券资金收入。其他收入增加了149.6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33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68万元,占总支出的2.62%;项目支出19,800.16万元,占总支出的97.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了202.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了19076.4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2.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1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来下属单位渔政管理站撤销,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00.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076.44万元,主要原因是“四退三还”项目开展资金正常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三个镇(街道)共退出农田1574.6亩(含环湖截污133.89亩),其中大街街道736.3亩,江城镇372.2亩,前卫镇466.1亩(含环湖截污),兑付土地租金2748.8万元。 二是江城镇西河和海门安置点、前卫镇三家村安置点、大街街道石岩哨安置点正在开展“三通一平”和基础设施施工,西河、海门、三家村3个安置点预计11月份完成建设。兰田安置点(3户)即将启动土地流转。 三是退房协议签订工作接近尾声。自8月26日江城镇率先在侯家沟率先启动退房签约工作以来,全区第一期386户退房户,已签订退房协议344户(42户未签约),签约率达89.1%,拨付了退房资金1.1亿元,已兑付补偿、补助和奖励资金2040万元。其中,大街街道284户已签订协议260户(24户未签约),签约率达91.5%,拨付退房资金6000万元;江城镇69户已签订协议60户(9户未签约),签约率达87%,拨付了退房资金3000万元,兑付补偿、补助和奖励资金2040万元;前卫镇33户已签订协议24户(9户未签约),签约率达91%,拨付了退房资金2000万元。 四是启动了房屋拆除工作。江城镇对已经具备拆除条件的7宗房屋实施了拆除。目前,签约后具备交房条件的共33户,其中大街街道25户,江城镇5户,前卫3户,待交房后立即启动拆除。 五是积极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内的18家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协调对接,按照《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对照拆除方案先路下,后路上的原则,目前已拆除了湖滨公园、交通局码头、星云湖渔政站大石洞管理站和梦思达水厂路下部分,还有6处需拆除(石岩哨村委会、石岩哨小学、石岩哨卫生院、海门桥村委会、海门桥卫生院、海门桥管理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9.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1%。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53.72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文化旅游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2.5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1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3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9.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5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7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4%。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20.02万元;污染防治支出9.58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45.51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8.9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其他类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玉溪市江川区渔政管理站撤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49万元,下降103.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49万元,下降103.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调研及指导工作接待共9个批次,接待人次248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0724.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54.06万元,固定资产294.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103.4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777.2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9103.4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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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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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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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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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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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 | 30724.6 | 11554.06 | 29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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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4.39 | 0 | 19103.46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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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24.6 | 11554.06 | 29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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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4.39 | 0 | 19103.46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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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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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来下属单位玉溪市江川区渔政管理站撤销,人员分流,部分资产无偿划拨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四退三还”指在星云湖一级保护区(星云湖1722.5米水位线外延100米以内的区域)内退人、退房、退田、退塘,还湖、还水、还湿地。 “三通一平”指安置点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监督索引号53040300246701111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表20201026024000856_202010261527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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