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失业保险等的方针、政策。 (2)负责管理全区人力资源供需信息,对就业失业进行登记、建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工作。 (3)负责失业人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和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为用人单位和各类就业对象提供劳动就业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活动。 (4)负责就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核定、征缴和管理,核定发放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5)负责创业促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 (6)负责编制资金预决算;负责全区就业失业信息调查和统计工作;负责“大学生村官”工资、保险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7)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就业推荐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管理、人才流动工作;负责人事代理工作,组织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8)指导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促就业、重保障、惠民生、强人才”工作战略,落实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玉溪市下达江川区人社事业发展核心指标工作,2020年完成情况分别为:1.就业指标推进平稳。截止12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850人,完成计划数2300人的123.91%,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65人,完成计划数600人的144.17%,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80人,完成计划数550人的123.6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0%,在市人社目标任务5.5%范围内。截止12月底,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763人,完成计划数4000人的194.08%,新增贫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4人,完成计划数60人的840%;农村劳动力培训22754人次,完成计划数17000人次的133.8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9589人,完成市下达指标任务8800人的108.97%。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97人(户) ,完成市下达指标任务487人(户)的102.05%。“贷免扶补”扶持创业292人,完成市下达指标任务289人的 101.04%。 2.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快速高效落实政策,稳企稳岗稳就业。一是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主动服务参保企业,减少证明材料和环节,及时审核,帮助企业积极申请稳岗返还,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及时拨付援企稳岗资金,2020年共为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143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10.6785万元,惠及职工3199人,占应返还企业数的100%。其中,139户企业属普惠性稳岗返还,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53.8165万元,惠及企业职工3121人,4户企业属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6.862万元,惠及职工78人。二是落实“免、减、延、缓”为企业渡难关保驾护航,截止12月30日,我区符合免征失业保险的企业有193家,已累计免征98.84万元;符合减半征收失业保险的企业有19家,累计减征11.97万元;受理延缴失业保险报备企业9户313人,延缴金额7.48万元;暂时没有企业提出缓缴申请。 3.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托底机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截止2020年12月底,累计发放失业金126.48万元、惠及失业人员1253人次,为失业人员代缴医疗保险28.90万元、惠及失业人员772人次。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9.60万元、惠及失业人员1041人次。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369.50万元、惠及失业人员3952人次。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累计发放6人1.22万元。 4.及时搭建就业供需平台。一是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就业专项服务,及时将线下服务转向线上服务,截止12月30日,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发布46家企业用工招聘信息263条,提供就业岗位8199余个。二是通过党建综合服务平台向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送用工招聘信息6期12864条,点对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推荐就业岗位1190个。三是联合大街街道、江城镇、九溪镇、前卫镇开展线下小型招聘会7场,提供就业岗位1350个。 5.做好就业扶贫工作。通过政策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微媒宣传等方式,扩大就业扶贫政策的知晓率。截止12月底,制作发放就业扶贫政策宣传手册近5000册。一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6户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给予“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0万元。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奖补政策,及时拨付25批48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奖补资金33.03万元。三是落实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政策,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112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共补助51.17万元。四是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自主创业且经营状况良好的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7.2万元。五是落实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江川区内吸纳40人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24家用人单位,给予吸纳就业补贴4万元。六是落实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政策,及时拨付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资金4.4万元。 6.大力支持就地就近就业。一是紧盯辖区企业空缺岗位信息,组织本地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截止12月底,建档立卡贫困户区内转移就业1609人。二是安置无业可扶、无法外出、无力脱贫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2人就业。三是建成就业扶贫车间3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19人,累计建成5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87人。 7.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一是通过电话联系、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方式了解2020届高校未就业毕业生448人就业动态,及时推送就业信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网上办”、“不见面办”,办理就业协议签订、见习生项目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高校毕业生毕业报到可通过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进行网上办理。截止12月底,网上办理高校毕业生报到1203人,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1489卷、转出610卷,设置见习基地11家,安置见习人员61人。二是“点对点”有组织输出省外务工人员19批621人。三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支持灵活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等方式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截止12月,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66人,其中 “4050”人员18人、失业一年以上人员40人、高校毕业生7人、零就业家庭成员1人,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384人次、补贴资金万元225.5万元。受理审核公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279人,发放118.2万元。 8.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一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培训机构,与10家中标职业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二是通过走访企业,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动员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认定2家企业培训中心,审核通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5户,学员112人。三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截至12月底,共举办培训班111期,培训学员5782人次。培训涉及家政服务培训、农家菜制作培训、保健按摩培训、花卉种植及加工培训、美甲培训、蔬菜种植与田间管理培训、计算机操作培训、普洱茶冲泡培训、穴位按摩培训、服务礼仪培训、特种作业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保姆(月嫂)培训、焊工、茶艺师、商品营业员、妆面定制、小儿推拿、烤烟种植、水果种植、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餐厅服务、美容师、畜禽养殖培训、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酒店客房服务培训、茶艺服务培训、电工、母婴催乳、烟叶分级培训、美睫培训、以工带训、电商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常识培训、常见糕点制作、家常菜制作、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等38个工种,极大地提升了劳动者职业技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07.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7.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6.31%,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为促进稳就业工作开展,加大就业补助力度,就业补助资金收入较上年大幅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1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67万元,占总支出的18.17%;项目支出1,074.94万元,占总支出的81.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27.37%,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为促进稳就业工作开展,加大就业补助力度,扩宽就业补助范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7%,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本年度公用经费列支的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办公费用大幅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0.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4.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8.94%,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为促进稳就业工作开展,加大就业补助力度,扩宽就业补助范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就业见习补贴支出29.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等支出566.95万元;工业结构性调整专项奖补资金2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453.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长27.44%,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为促进稳就业工作开展,加大就业补助力度,扩宽就业补助范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奖金支出26.8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0.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49万元、资本性支出6.7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和医疗补助支出13.1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工业结构性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5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5%。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453.88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3.9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18.9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8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32万元,下降85.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85.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计组及业务交流用餐。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58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本年度公用经费列支的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办公费用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支出0.56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03万元、邮电费1.16万元、差旅费0.49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1.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76.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1.25万元,固定资产14.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76.08 | 561.25 | 43.73 |
|
|
| 43.73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20)。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批复积极开展工作,2020年以来,以绩效目标为引领狠抓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加强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规范业务流程,认真完成每项任务,有效地保障各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0年部门绩效自评项目9个,预算资金大于或等于50万元以上的项目5个,金额小于50万元的项目4个,50万以下项目中评价等次为优的有4个,合计金额为58.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事业发展等方面。主要项目如下: 1.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238.29。自评分:100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2.2019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补助经费。因项目到期,未发生实际支出。绩效情况:实际支出0.00万元,执行率0%。自评分:90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保障25名大学生村官到基层任职的补助落实到位。 3.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44.98万元。自评分:87.91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66人,其中 “4050”人员18人、失业一年以上人员40人、高校毕业生7人、零就业家庭成员1人,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384人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279人。 4.2020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269.45万元。自评分:99.98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66人,其中 “4050”人员18人、失业一年以上人员40人、高校毕业生7人、零就业家庭成员1人,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384人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279人。 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绩效情况:实际支出为209万元。自评分:100分;评价等次:优。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各项目资金专项专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申报的绩效目标,资金的管理使用合规合法,基本支出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项目支出正确执行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全面贯彻执行了各项民生保障,并取得了良好效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自评为优。存在的问题是整体绩效目标在年初预算编制时设定,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分配任务尚未下达,只能依据上年预测,绩效自评时会存在两者差异。改进的措施:一是编制预算前与市局对接,咨询落实年度任务,以便设立年度整体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将可能预见到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三是内设相关业务科室应承担起相关项目的责任,实施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二、“贷免扶补”:是国家和我省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贷”:为首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2009 年1 月1 日起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10 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免”: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①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②给予税收优惠。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④创业小额贷款3 年内按规定减免利息。 “扶”:对首次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开展“1+3”跟踪服务,每1 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应有1 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 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 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 “补”:对首次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我省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开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