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735700401000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地上、地下、水域内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物的调查工作;协助上级文物部门进行全区范围内的文物发掘以及出土文物的整理工作;负责社会流散文物的征集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协助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文物走私、盗窃活动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文物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全区文物安全。(1)签订全区16份文物安全责任书;(2)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4次,实地检查了各文物古建筑等建筑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及线路使用管理、日常用火、用电、用油及燃香管理情况,询问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值守人员岗位职责及落实情况,并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督促限期整改。通过检查,全面摸清我区文物古建筑安全现状,及时排查文物消防安全隐患;(3)开展革命旧址险情排查。2021年3月24日至25日,对江川区辖区内革命旧址曲焕章故居、鲁子材墓地、江川烈士陵园等8处革命旧址进行险情排查。排查发现险情17处,要求各旧址产权单位立即整改;(4)完成省级以上文物消防安全评估。根据玉溪市文物局、玉溪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联合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玉文物〔2021〕10号)文件要求。完成李家山古墓群、江川文庙、甘棠箐遗址、金甲阁等4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工作。 2.配合做好文物调勘及甘棠箐遗址后续整理工作。(1)完成“滇中引水工程”二期江川段涉及江川文物文化遗存情况调查工作;(2)配合中科院和云南省考古所专家到江川开展甘棠遗址出土木制品制作实验及痕迹分析研究。通过与甘棠箐遗址出土木器上面的使用痕迹进行对比研究,进而摸清甘棠箐旧石器时代的古人是怎样制作、使用工具;(3)派遣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通海参与省考古所、市文物管理所组织的通海县河西镇汉邑村老窑沟窑址抢救性发掘工作。 3.持续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1)开展石窟寺及石刻保护状况调查;(2)划定李家山古墓群、早街金甲阁、旧州大雄寺、云升寺、曲焕章故居、界鱼石、文星阁、鲁子材墓地、铸民书院、台山书院、江川革命烈士陵园、李忠村贝丘遗址、云岩寺等13处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编制完成记录档案,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经区人民政府批复;(3)对唐淮源故居修缮方案进行审核。2021年,江川区将投资1,700.00万元对唐淮源故居进行修缮;(4)制作江川文庙、甘棠箐遗址保护碑和界桩。(5)完成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人公示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数据。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80.89万元,下降62.53%,主要原因是去年有李家山古墓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去年结束,工程款也已按工程进度拨付,故今年收入较去年减少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9万元,占总支出的94.33%;项目支出6.50万元,占总支出的5.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减少292.17万元,下降71.81%,主要原因是去年有李家山古墓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去年结束,工程款也已按工程进度拨付,故今年支出较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9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区财政困难,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及下乡租车费用等均未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0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项目支出减少289.48万元,下降97.80%,主要原因是:去年有李家山古墓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去年结束,工程款也已按工程进度拨付,故今年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革命遗址调查经费支出0.23万元,均用于支付下乡调查整理革命遗址情况租车费用; 2.文物保护“四有”工作支出0.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李家山古墓群“两线”范围测量、绘制费用记支付李家山古墓群电费。 3.省级补助“四有”工作经费支出4.98万元,用于支付9处区级以上文保单位“两线”范围测量、绘制费用2.02万元和支付制作安装甘棠箐遗址和江川文庙“国保”单位保护标志碑2.96万元。 4.金甲阁震后抢修项目审计费用0.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2.17万元,下降71.81%,主要原因是:去年有李家山古墓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去年结束,工程款也已按工程进度拨付,故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去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3%。主要用于(1)人员经费支出78.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89万元:基本工资28.34万元、津贴补贴2.05万元、奖金4.20万元、绩效工资31.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4万元,均为遗属生活补助0.74万元;(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0万元,其中办公费0.68万元、印刷费0.11万元、电费1.27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差旅费0.38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0.37万元、工会经费0.20万元、福利费0.49万元、其他交通费0.06万元;(3)项目支出6.50万元,其中支付李家山古墓群“两线”范围、绘制委托业务费0.70万元;支付9处区级以上文保单位“两线”范围测量、绘制委托业务费2.02万元;支付制作安装甘棠箐遗址和江川文庙“国保”单位保护标志碑委托业务费2.96万元;支付下乡文物调查、资料整理租车费0.36万元;支付金甲阁震后抢修项目审计费用0.46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1.5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5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9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92.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7.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领导、专家到江川区指导、调研文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不产生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772.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5万元,固定资产9.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53.9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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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772.37 | 8.55 | 9.84 | 6.60 | 0.00 | 0.00 | 3.24 | 0.00 | 753.98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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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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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文管所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本单位预算管理实际,成立了预算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预算明细表等,对项目资金绩效进行科学的计量和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六个方面进行自评打分。对照该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共计2个(50.00万元以下),项目评价等次为“良”的项目2个,项目全部公开了绩效自评表和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按时、按质、按量有序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全部符合项目实际,并且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相一致,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 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2021年旧州大雄寺修缮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周期为三年,2021年至2023年,项目总资金为30.00万元,2021年预算项目资金为15.00万元,实际资金下达15.00万元,主要用于修缮方案的编制及支付工程预付工程款。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旧州大雄寺保护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的满意度、提升全国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存在的问题:该项目资金下达较晚,且未实际支付出去,导致工程进度未按原计划开展。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争取该项目经费的支出力度。 项目二,文物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为2021年文物保护工作经费,我单位由于2018年区财政资金未足额下达,我单位误用李家山古墓群保护经费4.20万元支付了其他文物保护经费,现按要求整改,已原路退回误用经费。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区级文保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列,加大文物保护力量;提高了全区文保单位保护水平,提升江川传统优秀文化软实力;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重点文物保护满意度。下一步:我单位将提高政治站位,专项专用;加强年初预算编制,逐步增加区财政局文保经费纳入年初预算比例,加大文保经费的投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办公费0.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23万元、支付购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书籍0.04万元,支付购买李家山古墓群值班手机和看守用具0.12万元、支付购买防疫用品0.06万元、支付创卫更换办公室窗帘0.15万元、支付下乡调查租车、误餐费0.08万元。 (二)电费0.13万元均用于支付李家山古墓群和鲁子材墓地电费,其中李家山古墓群电费0.1万元、鲁子材墓地电费0.03万元。 (三)委托业务费5.68万元,其中支付9处区级以上文保单位“两线”范围测量、绘制费用2.02万元和支付制作安装甘棠箐遗址和江川文庙“国保”单位保护标志碑4.98万元;支付李家山古墓群“两线”范围测量、绘制费用0.70万元。 (四)其他交通费用0.42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四有”工作下乡调查租车费0.12万元、革命遗址调查下乡租车费用0.23万元、安装保护碑、火葬墓地调查租车费0.06万元; (五)大型修缮0.46万元,均用于支付金甲阁震后抢修工程结算审计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300735700401111 玉溪市江川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决算公开和绩效自评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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