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656901000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江城镇党委的领导下,镇人民政府带领下属各部门履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职能;民主政治建设职能;治安职能;经济调控;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教育;发展文化事业;发展卫生体育。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具体行使以下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调优结构、促进转型,提升发展质量。巩固烤烟主导产业地位,种植烤烟9,540.00亩,交售烤烟130.00万公斤,实现交售收入4,207.87万元,完成既定目标。继续推进江城纸制品产业园区开发,一期完成验收,二期完成选址、可研、规划、迁坟、用地报批等多项前期工作。紧扣红色资源开发和红色旅游培育,唐淮源将军纪念馆建设完工,可常态化开展系列活动。徐家头“美丽乡村+李家山青铜文化”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补齐短板、改善面貌,提高人居品质。投资651.33万元实施江城镇人饮水源替换工程。投资628.00万元推进祁家营水槽子坝除险加固工程、翠峰产业基础设施扶贫等7个项目。累计投入3.60万人次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清运生活垃圾6,000.00余吨,整治道路93条,投入100.00余万元改建江城农贸市场。西河试点推行“节地上楼”,助力美丽宜居新乡村建设。 找准定位、彰显优势,衔接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抓实“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工作,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和全镇10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条件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全覆盖。探索林下资源发展方式,投资70.00余万元实施桐关、陈家湾羊肚菌种殖基地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投资200.00余万元实施“村村联合”、“村企联合”多形式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形成试点。依托沿湖资源优势高标准编制《星云湖北岸乡村振兴规划》,构建“山—镇—田—湖”融合发展格局。有序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科学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详细编制16个村(社区)“一村一策”发展计划,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精准施策、强力攻坚,厚植绿色优势。深入开展星云湖“湖泊革命”,继续推进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工程后续工作。加大涉湖涉河问题整改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排查整治河湖“四乱”25起。完成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畜禽规范化养殖项目4个畜禽集中养殖点搬迁工作,实现规模养殖粪污设施利用率达100.00%。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完成沿湖生态种植调整2,500.00余亩、推广绿色防控示范田和有机肥示范样板5,400.00余亩、稻田养鱼示范项目84.00亩。投资14.61万元处置玉带河淤泥2,109.00立方米。开展“散、乱、污”企业、秸秆焚烧等专项治理,处理中央督察组转办件、信访转办件及群众举报投诉等污染纠纷27起,空气污染纠纷8起。温泉认定为云南省第二批省级森林乡村。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健全保障体系。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不断完善,有序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镇接种比例达90.40%。完成“控辍保学”工作,江城第二幼儿园开园招生。采用多形式丰富农村精神文明,举办文化活动8场次,受益观众4,300余人。继续实施惠民工程,建成江川区第一家社会工作者服务站。江城镇总工会荣获国家“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持续抓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等工作,确保全镇形势稳定,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江城社区、唐淮源将军纪念馆被评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教育基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江城镇综合管理办公室 2.江城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3.江城镇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 4.江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5.江城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6.江城镇财政所 7.江城镇党群服务中心 8.江城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9.江城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10.江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1.江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2.江城镇综治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6,496.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8.47万元,占总收入的77.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37.72万元,占总收入的22.13%。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327.41万元,上升5.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464.08万元,下降8.40%,主要原因分析是受经济运行持续下行,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财政收入减收过多。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91.49万元,上升122.4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拨入星云湖四退三还及生态修复项目、危房改造项目、农村环境保洁垃圾清运费等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2021年度支出合计7,03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3.13万元,占总支出的44.70%;项目支出3,887.80万元,占总支出的55.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481.39万元,下降6.41%,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73.47万元,增长9.53%,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调进人员增多,人员工资晋升,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费。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754.86万元,下降16.26%,主要原因分析是缺少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太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3.47万元,增加9.53%,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调进人员增多,人员工资晋升,调整住房公积金,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6.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7.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4.86万元,下降16.26%,主要原因分析是缺少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太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改建、人畜饮水水源替换工程、星云湖环境保护治理、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李家山古滇青铜文化试点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费用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5.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30%。与上年对比减少624.77万元,下降10.08%,主要原因分析是受经济运行持续下行,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减收过多。以保障“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运转”为主要目标,采取有保在压的工作方式,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1%。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3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纸制品园区电力设计及工程款、特色商业街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心烟区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人饮替换工程实施方案费用、村委会科普补助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举办活动费用、购买设备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发放殡葬改革火化补助、敬老院人员工资、残疾人慰问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7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1%。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退田环湖土地租金、公路两侧绿化带土地租金、护林防火经费、退耕还林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工资、综合管理队工资、工厕改造费用、基层政权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86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3%。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公用经费、村组干部工资、护林人员劳务费、户厕补助资金、茶尔山水库罐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徐家头“美丽乡村+李家山古滇青铜文化”试点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巡查、执法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桐关茨通铺新村排水沟、挡墙、路面硬化工程,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抗旱应急人饮工程、护林防火物资采购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9万元,完成预算的64.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预算的6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80.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江城镇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勤俭节约办事业,加强财务管理,执行区“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96万元,下降23.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4万元,下降3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8万元,增长38.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江城镇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勤俭节约办事业,加强财务管理,执行区“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保证正常运转的条件下,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5万元,占71.88%;公务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占28.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护林防火工作、民政扶贫民生事业工作、防汛值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镇开展调研、监督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5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需要。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资产总额50,943.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27.21万元,固定资产207.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48,009.1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276.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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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0,943.78 | 2,727.21 | 207.43 | 14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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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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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009.14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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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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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通〔2019〕23号)精神,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按照区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镇属单位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对2021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进行认真填报,积极做出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自评分得分≥90.00分为优,得分≥80.00分为良,得分≥60.00分为中,得分<60.00分为差。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2021年我单位5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有20个,自评结果4个优,8个良,8个中。50.00万元下的86个项目,未公开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300656901111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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