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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9-21 11:14:50 点击率: 105打印 】【 关闭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的主要职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本行政区域内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坝塘、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职责分工。与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江川区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玉溪市江川区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江川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江川区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水利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努力推进和完成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建成“三区一城”新江川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1、努力完成部门经济指标任务。

2021年区政府下达固定资产投资任务44,600.00万元,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63,000.00万元。

2、加快区内全域水网建设构建进程  

 一是投资2,579.97万元,实施灾后薄弱环节小型病险水库9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是投资1,700.00万元启动实施2021年江川区防汛抗旱批次大营坝、云平龙潭、老矣田、葫芦坝四个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三是积极筹措资金451.55万元实施了雄关乡麦冲片区人畜安全饮水保障应急扶贫项目、九溪集镇抗旱应急项目,有力解决了项目区因旱带来的人饮畜引水困难。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投资4,000.00万元,启动实施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三期)建设工程,主要对星云湖新河咀、石岩哨新村等16个村组的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项目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有效减少雨季时大量雨水进入污水管网。五是启动实施星云湖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投资32,900.00万元,进一步夯实星云湖保护治理工程措施。六是开展了江川区农村饮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计划的相关前期工作,项目投资23,300.00万元,解决全区农村饮水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七是完成了2015年新增批次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座水库验收。八是完成了2017年78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                    

 3、人饮安全保障进一步巩固。

 一是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结合近年旱情影响,完善农村饮水安全“三项制度”,履行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管职责,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农村饮水安全行政主体责任,持续跟踪农村饮水安全的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群众喝水安全水。二是启动实施江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了该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现已完成项目《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初稿)》编制工作,正在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该项目共计划实施10个项目,动态总投资23,364.00万元。三是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监测工作。依托区疾控中心进行农村饮水水质监测,今年来,共抽取26件水样进行检测,结果全项合格为22件,合格率为84.62%

4、水旱灾害防御进一步落实。一手抓抗旱救灾。今年3月至5月中旬间歇性气象干旱较为突出且加剧,全区84座水库坝塘干涸,25,245.00亩农作物不同程度受灾,九溪镇、雄关乡人蓄饮水困难。针对旱情,区水利局及时启动江川区干旱较大级(Ⅲ级)应急响应,积极主动开展抗旱救灾。共投入抗旱资金591.44万元,抗旱人数32,590人次,投入机电井9眼,抗旱泵站105处、投入机动抗旱设备3,800台套次、机动运水车辆5,509辆,做到保民生、促春耕、保稳定。一手抓暴雨洪水防御。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防汛工作责任制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逐一整改全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完成了2021年江川区区级应急预案和16座区直管中小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共22个应急预案的修编审定,落实工作防汛值班制度,有效应对洪涝灾害。截止2021年9月22日止,江川区共发生7次洪涝灾害,在7次洪涝灾害中,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发布次数26次,向预警发布服务人数98人,向责任人发布预警短信条数共2,548条;区、乡镇共投入水利救灾专家技术人员94人,区、乡镇投入救灾资金33.50万元; 减少受灾人口14,959人、减淹耕地4,345.95亩、防洪减灾经济效1,189.72万元。

5、星云湖保护治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全力推进河长履职。完善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细化河长职责,严格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区委书记、区长发挥“领头雁”效应,带头履职,有力带动全区207名河长、6个乡镇(街道)和90个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各级河长通过“云南河长”APP开展日常巡河巡湖及实地调研督查,实现巡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截止9月底,共计巡河2,832次,其中区级370次,乡镇级558次,村组级1,904次。二是全力推进“清河行动”。先后6次开展全区集中清河行动,彻底清除河湖库渠内的垃圾淤泥,并对所辖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展开全面整治。截止9月底,全区共投入12,982人(次),出动机械车辆548台(次),清理河道361条(次),清理垃圾淤泥5,230.00吨;共排查发现“四乱”问题25个,目前已整改销号23个。三是全力推进派单整改。区河长办及区河(湖)保护治理专项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区范围内的河湖库渠进行督导,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派单,及时通报,确保河(湖)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截止9月底,共向各级河长、相关责任单位派发整改通知单91份,完成整改77份,其余正在加快整改中。四是全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完成年度美丽河湖建设计划提纲编制,制定年度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方案,做好河湖水文化挖掘与宣传推广,计划本年度向上申报省级美丽河湖项目3个。五是全力抓好初期雨水处置。认真落实《星云湖初期雨水处置方案》等制度,有序合理调度星云湖初期雨水,最大限度防止初期雨水直排入湖。今年以来,启动初期雨水调度22次,调度初期雨水614.20万立方米(其中:泄洪153.00万立方米);泵站调入水库调蓄利用75.60万立方米;农田回用516.20万立方米;调度清洁雨水、清水入湖2,804.50万立方米。六是全力推进已建项目运营监管。进一步强化已建项目的监督和运行管理,确保星云湖主要入湖河道、原位控藻、藻水分离、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环湖截污治污、星云湖净水站、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沿湖泵站截污沟水体循环利用等项目长效化、常态化运营。七是全力推进星云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建设。该工程于9月7日开工,克服青苗损失、临时用地永久用地等困难和问题,努力推进项目工程建设进程。

6、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进一步提升。一是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通过国家级复审。牢固树立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的理念,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落实“四项制度”,编制了《玉溪市江川区节水型社会实施方案》,完成了云南恒昌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福光包装有限公司等6个节水型企业,40个节关节水型单位,16个节水型小区,大街小学、大街中学2个节水型学校建设,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达4.37万亩,在全区形成了“管水、用水、节水、护水”的水资源管理环境。二是广泛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通过组织“进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活动期间共发放节水宣传材料4,000余份,宣传布袋1,000多个,悬挂标语4条,制作宣传展板2块,现场提供水法律法规咨询共200余人次,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水利部举办的长江保护法网络知识大赛、2021年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等活动,营造良好的节水、惜水、爱水、护水氛围。三是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达标创建单位达15个,超额完成我区2021年度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实施了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创建建设项目捧寨水库新建节水卫生间及厨房改造和茶尔山水库新建节水公厕项目,并对石河水库、矣文水库、黄谷田水库、海棠水库、麦冲水库安装水表及节水器具。经玉溪市江川区节约用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现场核验,评定茶尔山水库、捧寨水库等节水型单位15个。四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主动检查先后查封6眼地下井,有效保护地下水。累计督促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24个生产建设项目和5个采石场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履行水土保持义务,对全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20余次,共审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6个,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0,4597.04万元,接收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项目8个。

7、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夯实。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成立了江川区水利局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项目的包装、前期及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推动项目开工建设。二是统筹推进各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江川区十四五期间主要水源工程:新建六十亩水库、后河水库、东村水库的前期工作。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布局空间规划。三是完成了董炳河河道治理工程,周官河、渔村河、小街河河道治理工程两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工作,经努力,两项目已列入省水利厅2021年河道治理资金扶持计划。共投资8,116.00万元。

8、水利行业安全质量监管进一步强化。一是抓好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参加安全知识网上竞赛等,提高全区水利干部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各乡镇(街道)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安全生产制度措施。二是抓实水利行业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定《防范化解风险分析报告》、《重点监管对象清单》、《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报送相关单位,深入推进全区水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施工中的隐患。三是抓紧水利质量监督。对18件备案未验收水利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加强对白龙潭村落综合治理中科院项目和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建设管理。四是抓稳重点时间段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全国两会期间水利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防范和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咨询活动,共计发放安全宣传画500余份,并利用山洪灾害电子显示屏宣传安全生产标语3,000条次。五是抓精水库管理。配备39名水库协管员对17座直管水库进行管理,落实“三个责任人”和“三项措施”。

9、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始终将党的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党建与部门业务融合共促。一是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以打造模范机关为目标,统筹抓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增补支部委员1名,每月组织支部主题党日、认真抓好“三会一课”,以“四史”学习为重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6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结合行业特点,持续开展“高原湖泊卫士”和“抗旱先锋”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二是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一把手”抓意识形态安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十二项制度,注重理论武装,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制度,定期排查风险点并想方设法化解,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确保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坚定,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网格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发力。三是始终把干部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实行全面从严治党派单制,严格落实“一把手”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和民主集中制,推进“清廉机关”创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周一列会、短信教育平台等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杞麓湖的呐喊》等警示案例,以案释法,遵规守纪,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使崇廉尚洁转化为干部行动自觉,着力解决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干部作风之弊,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水利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43,04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40.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6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8,980.50万元对比增加24,059.83万元,增长126.76%,主要原因是:水利局2021年项目投资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18,55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76万元,占总支出的1.15%;项目支出18,339.40万元,占总支出的98.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2,000.10万元对比增加6,553.06万元,增长54.61%,主要原因是:水利局2021年项目投资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76万元。与上年208.8.0万元对比增加4.96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局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4.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办公费人均支出0.26万元、水费人均支出0.05万元,差旅费人均支出0.03万元、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 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均支出0.77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人均支出0.7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18,339.40万元。与上年11,799.18万元对比增加6,539.82万元, 主要原因是: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1年项目投资支出增加; 2021年项目支出情况如下:江川区董炳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6.00万元,星云湖保护治理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等相关项目运营监管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44.98万元,星云湖净水工程隔河试点项目专项资出8.00万元,江川区董炳河、渔村河周官河小街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020年区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20万元,星云湖流域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支出15.00万元,抚仙湖应急补水工程-隔河试点项支出155.93万元,星云湖环湖截污水体循环利用工程建设资金支出320.80万元,2019年湖泊保护治理省级专项资金-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支出469.88万元,2019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白龙潭村落治理中科院项目中央专项资金支出43.69万元,星云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水体快速净化设备项目支出463.80万元,星云湖沿河村落治理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469.90万元,星云湖保护治理原味控藻及水质提升等相关项目运营监管项目补助经费支出5.42万元,2021年度抚仙湖应急补水工程隔河试点项目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出450.00万元, 江川区水利局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5.82万元,浪广路连接渔文化广场路段配套水利设施项目补助资金支出46.62万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支出304.00万元,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PPP项目可用性服务费支出200.00万元,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PPP项目建设利息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支出1,800.0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6.60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金中小河流治理专项经费支出100.00万元,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PPP项目电费补助资金支出30.00万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支出28.76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工程支出25.98万元,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经费支出5.00万元,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维修养护费支出10.00万元,茶尔山水库灌溉东大沟小村段抗旱应急抢险工程项目1.73万元,安化老矣田水库排洪沟项目支出5.00万元,2020年底六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专项救灾补助资金支出3.97万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支出11.79万元,2021年防汛抗旱区级补助资金支出5.88万元,2014年江城镇集镇饮水抗旱应急工程支出7.23万元,2015年江城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支出8.84万元,安化老矣田水库抗旱应急专项资金支出2.90万元,2021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江川区九溪镇集镇供水抗旱应急工程支出150.00万元,雄关乡雄关社区和窑房村委会片区人畜饮水安全保障应急扶贫项目支出63.00万元,江城填上(下)立脚村、大梨园抗旱应急人饮工程项目支出4.00万元,九溪镇老尖山、罗合白抗旱应急人饮工程项目支出12.46万元,2021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九溪镇扯纳苴应急深井工程支出25.00万元,2021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前卫镇小冲应急深井工程支出25.00万元,第七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7年度建设项目支出41.03万元,江川区石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支出165.36万元,江川区大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支出103.74万元,江川区黄谷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支出158.64万元,玉溪市江川区上〔下〕立脚、大凹子、芹菜塘抗旱应急工程2020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支出4.28万元,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20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支出27.86万元,2020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二)型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支出173.56万元,2016年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支出307.28万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款(五个水利完工项目工程缺口资金)支出202.63万元,九溪镇罗合白村民小组应急人饮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支出7.71万元,九溪镇老尖山村民小组抗旱应急人饮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支出10.00万元,星云湖湿地、湖滨带功能提升改造工程资金支出6,000.00万元, 2016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星云湖十二条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支出2,600.00万元,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及原位控藻水质提升工程专项债券支出3,000.0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22.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71%与上年11,388.94万元对比增加2,101.23万元, 增长18.4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投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2020年市对区综合目标考核奖补助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22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星云湖保护治理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等相关项目运营监管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江川区董炳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星云湖流域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江川区董炳河、渔村河周官河小街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020年区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星云湖净水工程隔河试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缴付的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1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2%。主要用于星云湖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相关项目支出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2,17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0%。主要用于水利局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水利工程项目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6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5%。主要用于星云湖湿地、湖滨带功能提升改造工程、2016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星云湖十二条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8万元,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预算的7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预算的7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仅有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无公款出国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01万元,下降19.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9万元,下降2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3.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我局继续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二是按照巡查意见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修改、充实、完善了公务接待规定,建立健全了治标治本、管长远的管控制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公务接待规范,量化了接待标准,强化公函对接制度,2018年1月起执行的本局新制定完善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效果显著。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1万元,占93.01%;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6.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水利局执法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包括各级水利、环保等部门各项检查、考核、指导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4万元,与上年21.90万元对比减少2.36万元,下降10.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费、水电费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9.5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土保持工作、防汛抗旱工作等工作中开支的办公费2.62万元、印刷费0.00元、水电费0.50万元、差旅费0.33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公会经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2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资产总额28,665.85万元,其中,流动资27,733.16万元,固定资产191.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41.3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07.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8,665.85

27,733.16

191.39

167.3

19.25


4.84


741.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

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如:《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内部管理制度》等。

2、2021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的填报

依据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及绩效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年度总体目标及行业建设、管理、发展的具体情况、特点进行设立。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学习文件,明确自评要求,分析各项自评内容、指标内涵,制定工作方案,收集相关资料。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及责任,按要求组织实施,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通过自评了解和掌握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检验支出的效率与效果;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分析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通过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自评综述:我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备财务手续,按合同及时支付资金,有效保障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绩效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基本完成支出绩效年度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有效,资金支出达到应有的效率与效果;自评分得分94.0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1年绩效自评的项目41 ,自评结果:41个优。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玉江财监〔20228号文件精神及我单位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成立2021年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及责任,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分析、明确各项目自评内容、指标内涵、自评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组织实施:1. 202241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项目科室动员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完成填报相关报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审核、总结,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向财政部门报送相关评价资料,完成本部门部门整体和实施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2. 2022420日前在云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内填报相关自评表格及报告。要求各项目负责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实事求是开展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项目评价工作,并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的填报工作,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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