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232700201000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拟定我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的具体措施、规章和政策; 3.负责拟定全区造林绿化、森林资源培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营造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重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5.23万亩,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8.65万亩,省级公益林15.90万亩,天然林停伐管护总面积10.67万亩。下达江川区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和管护资金289.10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167.12万元。 2.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助力林农持续增收,组织开展四季发蓬红油香椿产业化种植,争取1家龙头企业获得金融部门产业发展贷款2,000.00万元,组织1家林产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培育野生菌采集促繁及特色林产种植业专业合作社3家,培育家庭示范林场2家。完成2020年度申报的省级贷款贴息补助发放工作,共向6户林业经营户发放贷款贴息资金4.16万元,贷款总额166.00万元。 3.切实推进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地工作。加大自然保护地地类变化监测核查工作,对江川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6处疑似违建判读,进行全面核查。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项目经费,协助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编制2019年江川区退耕还湿项目实施方案,配合准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验收工作。积极推进江川大龙潭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加强大龙潭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对大龙潭自然保护区的6个变化图斑进行全面核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大龙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玉溪市江川区生态修复站; 3.玉溪市江川区资源保护管理站; 4.玉溪市江川区科技产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46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04万元,下降4.52%。主要原因是2021年辞职一人,调出两人,退休一人,新招录3人,工资支出减少,保险减少,故收入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46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对比减少22.40万元,减幅为4.59%,主要原因是2021年辞职一人,调出两人,退休一人,新招录3人,工资支出减少,保险减少,故收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5.38万元。与上年对比对比减少22.40万元,减幅为4.59%,主要原因是2021年辞职一人,调出两人,退休一人,新招录3人,工资支出减少,保险减少,故收入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8.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对比减少22.40万元,减幅为4.59%,主要原因是2021年辞职一人,调出两人,退休一人,新招录3人,工资支出减少,保险减少,故收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3%。用于机关事业离退休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2%。主要用于农业,行政运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化等项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7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76.4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积极按要求减少经费接待支出,次数减少,费用减小。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12.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长制工作开展,以及验收检查资金,湿地项目,故上级检查增加,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长制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核算的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资产总额48.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27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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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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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8.27 | 48.27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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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实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固定资产均由一级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故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内无固定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300232700201111 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站2021年度决算表2022090809253162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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