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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9-21 05:24:24 点击率: 289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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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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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我区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申报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和表彰事项,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落实王力书记批示精神,强化五种力量建设。按照王力书记202138日的批示精神和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通知精神,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普光照书记、副组长常成区长、分管副区长张曦均作出了批示。对照《玉溪市江川区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党员管理教育的相关要求,统筹“五种力量”,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一是落实乡镇、村社区、组三级书记抓退役军人工作机制。6个乡镇、街道均已落实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兼任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乡镇(街道)武装部长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村(社区)负责民兵工作的“两委”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退役军人工作,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员,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二是整合力量,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之家建设。将乡村两级“党群服务中心”和人武工作资源相整合,形成“退役军人之家”、“基层民兵之家”与“退役军人服务站”相融合的功能多样、气氛温馨的退役军人服务场所,创建率达100.00%。三是强化基层力量建设,加强“兵支书”培养。充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基层组织带头人,推动更多优秀退役军人依法合规按程序进入基层“两委”,不断提高“兵支书”比例,目前,江川有退役军人“兵支书”154人。四是组建志愿服务队,提高服务能力水平。成立了江川区“老兵志愿服务队”,现志愿服务队共有17490人。积极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抢险救灾、支援边境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亮身份、做表率、当先锋、树形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的军人作风。

2.启动“爱军保”退役军人专属保险。为加强退役军人及家属保障体系建设,2021年启动“爱军保”退役军人专属保险,共受理投保3,09119.55元,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的8.61%。

3.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为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尊崇感,更好地为军人服务,改善退役军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2021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情暖老兵、关爱帮扶”活动,对家庭困难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活动。共为4名家庭困难退役军人送去帮扶援助慰问金1.70元。

4.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军民共建融合发展。一是春节、“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优抚对象,社会化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人均0.02万元的一次性慰问金4,995人次99.90万元;区级领导入户走访慰问烈士遗属、在乡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中的退役军人763.80万元。二是深入驻地部队走访慰问部队官兵。春节、“八一”建军节,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带队组成慰问组走访慰问31,637部队江川营区、区人民武装部、武警江川中队,消防大队,送去价值11.00万元的慰问品。三是建党100周年走访慰问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50.62万元。四是烈士纪念日走访慰问烈士遗属221.10万元。

5.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截止202112月,全区有享受国家抚恤、生活补助优抚对象2,484人。全年按月社会化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及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定期抚恤、生活补助31,352人次2,238.23万元(含出国参战民兵民工1,410人次25.09万元)

6.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做好解困帮扶工作。全年发放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731人次29.24万元;发放企业下岗失业残疾军人生活补助156人次111.60万元;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34161.35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住院“一站式”补助697人次73.48万元。为76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治病难问题,救助资金20.00万元。

7.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开展了新春送年画春联喜报活动,共计发放年画、春联3,522份。组织送达立功喜报37份,发放义务兵立功奖励金80.34万元。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121块,营造拥军爱军氛围。社会化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0231.53万元,其中增发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96.53元。

8.扎实做好移交安置工作,拓宽就业创业工作。2021年市级提供安置岗位13个、区级提供岗位15个,高质量完成2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依托区人力资源市场和镇乡(街道)、村(社区)基层平台,利用微信、短信发布、转发各种招聘信息50多条20212月,组织退役军人和军属参加了与区人社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一场招聘会活动,提供就业岗位600多个;10月,组织退役士兵开展了一期培训和专场招聘会活动,提供就业岗位370多个。认真组织2021年退役士兵提升学历,其中高职扩招355人,职业技能培训共有26名退役军人参加培训。拨付2019年至2021年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经费11.40万元。

9.推进新时代褒扬纪念工作,营造尊崇英烈氛围。一是完成烈士陵园修缮工作。争取到烈士纪念专项建设省级补助100.00万元,完成了纪念碑修缮、纪念广场青石板铺设和陵园绿化,新建了公厕、水池、洗手台。二是发挥爱国主义阵地作用。20212月江川烈士陵园被命名为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立志愿讲解员队伍,根据烈士事迹编制《江川烈士陵园讲解词》,为各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未成年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服务,先后为前来祭悼参观者讲解40场次,已接待100多家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驻地部队及社会团体等单位10,000余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与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委史志办、区文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共同举办了“致敬英烈”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三是烈士褒扬纪念活动有序组织。每年的“9·30”烈士纪念日、清明节、七一建党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认真组织开展悼念、祭扫、瞻仰、缅怀烈士事迹等相关活动。四是唐淮源烈士纪念馆展陈工作有力推进,将收集到的唐淮源烈士证书、字帖、纪念章等实物资料移交江城镇。4月份以来,多次参与了唐淮源烈士纪念馆展陈方案的修订和征求意见会。积极向省厅申请烈士纪念专项补助经费100.00万元用于唐淮源烈士纪念馆布展陈展,现唐淮源烈士纪念馆布展陈展工作已初步完成。

10.思想权益维护工作扎实有效。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聚焦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风险和突出矛盾,坚持遏增量、去存量、防变量,对江川历史遗留的问题实施攻坚,与宣传、政法、网信、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主动上门走访,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全年共排查涉军重点群体4个,重点人员13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梳理,并积极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对重点人员实时监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上访行为;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2件,其中网上信件或转交信件5件,全部办结,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积极开展下访工作,共开展带案下访5件,有效促进问题的化解。围绕“春节”、“两会”、“4.28”等重要时间节点,制定了工作方案及信访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涉军信访群体、重点人员包保责任,通过扎实工作,实现涉军群体进京零上访目标,全力维护我区社会大局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玉溪市江川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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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29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8.41万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88万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合计减少1,145.93万元,下降25.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49.30万元,下降25.90%,其他收入增加3.37万元,增加44.87%。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81129日挂牌成立,于20194月开始独立办公;2020年度进行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用款935.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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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64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64万元,占总支出的17.04%;项目支出3,022.08万元,占总支出的82.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支出合计减少765.39万元,下降17.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33元,增长4.25%;项目支出减少790.74万元,下降20.74%,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81129日挂牌成立,于20194月开始独立办公;2020年度进行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用款935.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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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0.64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基本支出增加25.33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81129日挂牌成立,于20194月开始独立办公,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增加事业人员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6.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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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2.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90.74万元,下降20.74%,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81129日挂牌成立,于20194月开始独立办公;2020年度进行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用款935.9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楼修缮支出0.50万元;赴边人员慰问支出5.98万元;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2,387.91万元;烈士陵园修缮、散葬烈士墓搬迁支出151.18万元;退役安置支出250.93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51.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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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9.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降764.54万元,下降17.44%,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81129日挂牌成立,于20194月开始独立办公;2020年度进行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用款935.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2021年春节慰问赴边人员家属经费5.99元;办公楼修缮0.50万元;市级领导春节慰问优抚对象0.04万元;区级慰问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0.45万元;春节慰问优抚对象11.07万元;春节走访慰问建档立卡户、贫困户中退役军人1.12万元;2021年春节慰问驻江部队、消防大队、人民武装部5.48万元;发放2020年市对区综考奖2.08万元;2021年烈士纪念日慰问烈士遗属1.1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外交(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国防(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公共安全(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教育(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科学技术(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6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0万元;死亡抚恤55.38万元;伤残抚恤353.16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60.00万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52.79万元;义务兵优待231.53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817.5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96.80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37.37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0.51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53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40.12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3.00万元;行政运行157.56万元;拥军优属1.52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3.2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6.8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01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64.79万元;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9.7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节能环保(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城乡社区(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农林水(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交通运输(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金融(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8.5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其他(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债务还本(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债务付息(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涉及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故支出金额为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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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7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6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62.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真正把“过紧日子”作为一项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切实做到“预算减、执行控、部门压”。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7万元,下降3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33.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真正把“过紧日子”作为一项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切实做到“预算减、执行控、部门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2021年未因公出国(境),故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江川调研优抚及烈士陵园建设用餐0.03万元,接待7人;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工作督察用餐0.03万元,接待6人;新平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江川交流学习用餐0.04万元,接待7人;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2021年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修缮项目评审工作用餐0.10万元,接待17人;散葬烈士墓迁建工作接待费0.04万元,接待8人;配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采集用餐0.04万元,接待8人;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江川查看安置就业用餐0.06万元,接待13人;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江川查看烈士陵园修缮用餐0.05万元,接待9人;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江川查看拥军优抚工作用餐0.06万元,接待12人;峨山现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江川参观烈士陵园用餐0.05万元,接待9人;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江川调研双拥工作用餐0.04万元,接待8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没有国(境)外接待,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7万元,下降23.3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办公设备购置2.13万元,2021年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2020年委托业务费8.02万元,2021年委托业务费0.9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9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0.56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0.12万元;会议费0.31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劳务费9.24万元;委托业务费0.93万元;工会经费0.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55.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3万元,固定资产247.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01.15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4.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2.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1

455.61

7.03

247.43

247.43

0.00

0.00 

0.00

201.15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300476401111

玉溪市江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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