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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2-28 16:54:29 点击率: 32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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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理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区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区规范性文件。

7.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做好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为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1个、区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明确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四个进一步探索的指引下,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和干部队伍建设,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川新篇章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8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86.4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16.04万元,增长11.5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调整,因此人员经费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86.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86.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8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6.04万元增长11.5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调整,因此人员经费增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86.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8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0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调整,因此人员经费增多;项目支出230.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74万元,增长706.09%,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纪检监察机关保障经费192.60万元列入项目核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011101行政运行1,367.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12.6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3.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00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4.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经费方面的支出;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1.9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2101102行政单位医疗3.7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8.4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4万元;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159.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情况(1)工资福利支出1,462.9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9.57万元、津贴补贴548.75万元、奖金187.52万元、绩效工资29.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5.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5.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09万元、住房公积金159.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2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87.35万元,其中:办公费40.00万元、印刷费1.50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培训费3.60万元、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工会经费5.40万元、福利费7.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5.92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1)办公费96.10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会议费1.50万元、培训费1.50万元、委托业务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00我把元;(2)办公费10.00万元;(3)会议费5.00万元;(4)办公费20.00万元;(5)生活补助2.7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50万元,较上年增加7.00万元,增长60.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90人次。

持平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万元(此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含了公用经费细化的6.00万元、纪检监察机关保障经费项目细化的6.00万元),较上年增加7.00万元,增长14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7.00万元,增长14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原因:2023年与2024年我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各1辆,2024年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财政安排保有公车的运行维护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4年纪检监察机关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纪检监察机关保障经费是按照相关统计口径及经费列支核算更加细致的要求,将日常公用经费3.14万元拆分为1.0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4万元(纪检监察机关保障经费)来使用。这样便于区分各项经费使用情况,也能更清楚的统计出每年开展纪检监察执纪执法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

(二)清廉村居示范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准确把握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基本原则、战略重点和方法路径,以“10个专项行动为引领,在全区范围内创建一批清廉村居建设示范点,促进清廉要素进一步融入基层治理,形成示范引领、全域推进、共建共享的清廉建设新格局,实现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以清廉村居建设新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纪委全会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纪委全会是纪检监察机关从中央到省、市、区逐级召开的会议,属于常规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我区纪检监察工作,按要求开展扫黑除恶、反腐倡廉工作。

(四)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和政治巡视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加大巡察保障机制建设,推进我区巡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4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办发〔201744号)、《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玉办发〔201825号)、《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玉江发〔201638号)和《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玉江巡发〔202030号),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巡察工作。

(五)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第一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的规定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7.35万元,其中:办公费40.00万元、印刷费1.50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培训费3.60万元、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工会经费5.40万元、福利费7.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33万元,下降45.8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相关统计口径及经费列支核算更加细致的要求,将日常公用经费3.14万元拆分为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4万元(纪检监察机关保障经费)来使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23.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5.66万元,固定资产120.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0300522200111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江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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