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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城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09-15 05:45:15 点击率: 1329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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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

江川区江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江城镇党委的领导下,镇人民政府带领下属各部门履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职能;民主政治建设职能;治安职能;经济调控;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教育;发展文化事业;发展卫生体育。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具体行使以下职能:

(l)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多重挑战,江城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抓“六保”、促“六稳”,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凝民心、聚合力,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我们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3000余名党员干部及志愿者闻令而动,冲锋在前,全镇人民团结一心,英勇奋战,凝聚起了众志成城战疫情的强大力量。疫情发生以来,共成立党员突击队67支,设立防疫劝返点95个,监测人员671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投入防疫经费30余万元,购买防护及消杀物品12批次,开展疑似病例跟踪和公共环境消杀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规范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学校复学防控,严格落实宗教领域、敬老院等特殊场所防控,做到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通过全镇人民共同努力,取得了人员“零感染”、疫情“零输入”、病例“零发生”的防控成果。

调结构、增动力,经济发展回稳向好。2020年预计完成地方生产总值26.99亿元、增长3.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亿元;招商引资9.4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02元、增长7.5%。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增强农业竞争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年预计实现农业总产值9.7亿元、增长8.6%。巩固烤烟产业优势,种植烤烟8800亩,实现烟农交售收入3671万元。稳定粮食作物生产,种植粮食14744亩。以玉溪禾韵园艺产业有限公司为龙头,投资建设全国自动化程度最高的玫瑰种苗和鲜切花生产基地,着力提升生产品质、增强竞争力,全镇种植花卉5352亩,总产4亿枝,产值1.76亿元。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作物,种植蔬菜40496亩、经果林950亩、中药材750亩。创新农业种养模式,打造稻田养鱼示范项目。动物疫病防控常抓不懈,畜牧业健康发展,实现产值4.4亿元。工业发展效益初显。2020年预计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6亿元、增长20.5%。秉承建设“零污染”工业区的理念,江城纸制品产业园基础建设基本完工,5户企业试生产,3户企业成功纳入规模以上企业,全年预计实现产值6亿元,利税3600万元。谋划江城纸制品产业园二期建设,申报政府专项债券投资,226亩农用地转用及征地手续已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坚持绿色发展引领,投入3000余万元加快江磷集团传统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产业转型筑基。全年预计实现服务业总收入9.69亿元、增长16%。以规划为引领,坚持“一个核心古城,一条特色廊道、一个生态花园”建设理念,加快重点项目实施建设,江城古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取得显著成效,瀛景·国际康养社区项目一期开工建设,抚仙湖欢乐休闲度假区项目一期前期工作有序开展,碧水家园一期开盘销售。房地产全年销售面积1.6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1.06亿元。旅游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完成1020万元北山风景旅游区游客服务中心提升工程,综合接待能力不断优化。澄川高速公路顺利通车。星云湖北岸国家湿地公园主体建设完工。

抓巩固、促提升,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根据“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全镇481172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稳固脱贫,依托烤烟、蔬菜等特色产业,贫困户实现稳固增收。全力解决就业难题,依托本地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就业429户,免费提供技能培训,输送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706人。投资936万元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7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个。投资119万元完成一群生物质燃料烤房7座、果蔬烘干机27座。脱贫不脱政策,发放小额扶贫信贷182989万元,开展“雨露计划”补助7110.65万元,对109户贫困户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全镇基本医疗服务稳步提升,卫生院及行政村卫生室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100%零利润销售。顺利完成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并通过国家、省、市验收,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强基础、优环境,美丽乡镇逐步凸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结合“5520”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组织2万余人次清理裸露垃圾1.9万吨。新建行政村无害化卫生公厕3座,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8762座,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3.2%,集镇卫生厕所覆盖率达100%,超额完成“厕所革命”任务。集镇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网格化管理模式取得良好效果,规范集镇停车秩序,投资70余万元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全镇各类场所新建集镇公共卫生洗手台9座,农村公共卫生洗手台58座。统筹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投资2056万元实施垃圾处置、污水收集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48个。圆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持续推进“十件实事”,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产业、强化村庄规划、建设“七小工程”等工作中因地制宜,真抓实干,认真落实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推进。推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完成16个村(社区)18872户农村宅基地“云宅调”工作。审批新(改)建房369户,消化减量违规建筑3478平方米。积极开展农村水费定价改革工作,完成37件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快速推进,信息网络持续加强。全镇完成区级“一村一品”认定,江城社区荣获省级专业村。实施江城社区汽修厂、翠峰集贸市场、白家营蔬菜交易市场、陈家湾综合交易市场等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投资130万元完成淮源文化广场建设,投资154万元实施江城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1条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翠大线尹旗至龙街段6.38公里“白改黑”工程全面完成。黄烂路、黄营路、晋龙路申报2020年“美丽公路”。徐家头“美丽乡村+李家山青铜文化”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江城社区、左卫村、侯家沟村成功创建市级美丽村庄。

守底线、重保护,擦亮绿色发展底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推进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工程,全力加快海门和西河两个安置点建设。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排查整治河湖“四乱”7起,清理河道100余千米,削减入湖污染负荷,大龙潭河、学河入选省级“美丽河湖”。推广绿色防控示范田,调整星云湖沿湖生态烟叶种植面积417亩、水稻种植面积1400余亩。着力加强畜牧业绿色规范化生产,投资1000万元在尹旗、翠峰、黄营建设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畜禽规范化养殖项目,完成56户养殖场(户)粪污设施整改销号。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2000亩、义务植树16万株,全镇绿化美化总面积11万亩。尹旗村评为省级“森林乡村”,侯家沟村申报国家级“森林乡村”。                                                                           

惠民生、增福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人数2450人,参保率达85%,发放养老金96811405.2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907人,参保率达93%,医疗费用补偿29.78万人次4513.2万元。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5期,转移就业人数1191人。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建成江川区首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助”1662108.74万元。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全面推行低保积分制,纳入低保范围1312人,发放救助金515.04万元。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优免补”政策,补助34645人次109.34万元,发放及时到位率100%。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江城第二幼儿园开工建设。公共文化惠民活动日益丰富,举办各类文化活动16场次,累计受益3万余人。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完成图书馆分馆制工作,建立2个图书馆和3个文化馆基层服务点,新增图书1860册。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建设,完成原龙街文化站、江城中学篮足一体式场地建设,实现农村健身广场全覆盖。龙街移民工程建成验收。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省级初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基层武装工作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表彰。退役军人事务、工商联、工青妇、关心下一代、卫生健康、科协、气象、防震减灾等事业繁荣进步。

建机制、抓治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持续优化社会治理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机制。村民自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保洁员管理、垃圾收费清运等制度建立健全,16个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修订。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0余件179人(次),回复率100%。建成标准化法律服务中心,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矛盾纠纷化解派单制,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12件,化解112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实禁毒防艾工作。充分发挥治保会作用,组织开展治安巡防巡查。强化行业场所各项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非煤矿山、建筑工地、公共聚集场所等各领域开展安全巡查40次,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做好防汛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演练,提高干部群众防灾抗灾能力。

转作风、提效能,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入手,不断完善财经、内务、招投标等规章制度,建设高效、清廉、节约型机关。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发布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3950个、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894个,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行“一部手机办事通”。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1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行政单位是:政府、党委、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社会事务办、扶贫开发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其他事业单位: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治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16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2.55万元,占总收入的89.5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46.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48%。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7,411.81万元,下降54.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706.68万元,下降11.34%,主要原因是受经济运行持续下行,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财政收入减收过多。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6,715.03万元,下降91.21%,主要原因是项目储备严重不足,导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比上年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51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9.66万元,占总支出的38.20%;项目支出4,642.66万元,占总支出的61.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5,900.03万元,下降43.98%,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8.84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费。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938.87万元,下降56.12%,主要原因是缺少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太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9.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84万元,增加13.7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调整住房公积金、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70.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42.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38.87万元,下降56.12%,主要原因是缺少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太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星云湖环境保护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村危房改造、畜牧动物重大疫病防治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0.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54%与上年对比减少351.78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受经济运行持续下行,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减收过多。以保障“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运转”为主要目标,采取有保在压的工作方式,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5%。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治保主任岗位补贴;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16.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9%。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0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65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9%。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万元,完成预算的8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51.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江城镇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勤俭节约办事业,加强财务管理,执行区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31万元,增长4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27万元,增长8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下降27.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太多。现有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单位里程油耗大,车辆维护保养次数、修理次数增多,导致公用车辆修理费、燃油费对比上年增加过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9万元,占84.5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占15.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护林防火工作、民政扶贫民生事业工作、防汛值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镇开展调研、监督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8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97万元、电费2.85万元、办公费2.8万元等,与上年对比减少58.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强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办法,注重勤俭节约办事业,大幅压缩支出,保障机构最低正常运转需要。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部门资产总额2,676.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40.15万元,固定资产236.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2.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1.68平方米,账面原值112.91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29.3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30.6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80.29万元;出租房屋241.48平方米,账面原值26.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按照区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镇属单位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对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进行认真填报,积极做出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自评分得分8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202050万元以上的11个项目,3个优,2个良,6个差。50万元下的75个项目,未公开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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