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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租赁服务中止开了16%税率的红字发票,如何填写申报表?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4-30 09:32:34 点击率: 45打印 】【 关闭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对外出租机电设备。2019年4月租赁服务中止,我公司开具了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7.24万元,税额2.76万元,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因此,你公司2019年4月份开具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红字冲减的金额、税额分别计入4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列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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