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531801000 附件3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江川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川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江川区财政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的建议;拟订区与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所的业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审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贯彻执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的拟定、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政策,重点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提升保障能力,做好开源、节流、盘活、争取和规范五篇文章,全力做好“五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利息、保重点项目支出,2018年主要工作: 1、加强收入组织,确保目标实现。一是积极培植财源,二是加强收入征管,三是盘活国有资产,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2、强化预算约束,科学安排支出。 3、加强财政监督,提高理财能力。一是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各类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4、推进财政改革,完善管理机制。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二是严格实行财政增收考核激励机制,调动乡镇(街道)培植财源、挖掘潜力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财政增收;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 玉溪市江川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3. 玉溪市江川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8,977,868.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62,214.39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654.15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33,601,422.50元对比减少14,623,531.46元,降低43.52%,主要是因为PPP项目污染防治水体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5,985,771.44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5,811.14元,占总支出的38.23%;项目支出22,229,960.30元,占总支出的61.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311,075.09元对比增加22,674,696.35元,增长170.34%,主要原因是2018年PPP污染防治水体项目支出19,968,805.64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基本支出增加2,316,360.8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55,811.14元。与上年11,439,450.30元对比增加2,316,360.84元,增长20.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164,576.03元,其中:财政事务增加986,408.03元是由于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178,168元,主要由于人员增加后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及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劳务费、电话费及职工福利(体检费)等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80,723.37元占基本支出的87.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60,439.72元占基本支出的6.2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全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80,309.30元/人;全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2,842.38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区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29,960.30元。与上年1,871,624.79元对比增加20,358,335.51元,增长1000.88%,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2018年PPP污染防治水体项目支出19,968,805.6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污染防治水体项目2017年初预算安排项目资金第一批12,900,554.64元,第二批7,068,25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57,701.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5%。与上年11,564,614.38元对比增加23,793,087.45元,增长205.7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9,968,805.64元,农林水支出增加412,242.51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43,551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1,44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80,22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7%。主要用于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5.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8,70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个人及家庭生活补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04,9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 8. 节能环保支出19,968,80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8%。主要用于2018年PPP污染防治水体项目; 9.农林水支出412,24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0.住房保障(类)支出814,1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 9.除上述其他(类)支出198,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是2017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用于补助PPP污染防治水体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00元,支出决算为39,012.40元,完成预算的7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012.40元,完成预算的97.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按规定核减公务用车,相关运行经费减少以及我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细化执行,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39,013.00元减少0.6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元,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规定核减车辆,减少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9,012.4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关支出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无相关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相关支出情况;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012.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012.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区预算收支平衡管理、预决算业务工作部署、国有资产核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平台运行、财政应用平台及一体化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5,191.27元,与上年864,827.27元对比减少89,636元,下降10.36%,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减少,水费减少,办公设备购置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资产总额14,264,239.87元,其中,流动资产6,099,906.62元,固定资产8,096,357.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5,029.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1,183,353.2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919,113.37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7,600,762.77元相比增加495,594.48元,主要是办公楼消除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款、办公用房修缮工程款、财政局围墙工程款、财政局外围灯光工程款验收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2,925.1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42,925.1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2,925.1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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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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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26.42 | 609.99 | 809.64 | 527.85 | 24.78 | 0 | 257.00 | 0 | 0 | 23.5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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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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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5,3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0,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5,3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江川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各项财政政策法规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不合理开支,按计划、按进度用款,支出手续齐全,专款专用,确保了预算收支平衡。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之和。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为上级财政下达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结余资金,区本级安排在一年内未使用完毕的结余资金,项目竣工形成的结余资金。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2019年8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040300531801111 附件4.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190826054455166.pdf 江川区财政局2018年决算补充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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