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资金是中央在特殊时期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的举措。为做好直达资金工作,我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现将我区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分配进度 1.直达资金:截至9月30日,下达我区直达资金32,616万元,已分配31,866万元,分配进度97.7%。未分配750万元(主要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33万元、中央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180万元)。 2.参照直达资金:截至9月30日,下达我区参照直达资金总438万元,已分配243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120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23万元),分配进度55.3%。未分配195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95万元)。 (二)支付进度 1.直达资金:截至9月30日,下达我区直达资金已支付20,218万元,支付进度61.8%。 2.参照直达资金:截至9月30日,下达我区参照直达资金支付0万元,支付进度0%。 二、未分配的原因 (一)主管部门未提出分配方案。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33万元。 (二)项目实施单位未申报计划或未录项目库。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96万元。 三、支出慢的原因 (一)有上年结余。由于项目的延续性,部分直达资金上年仍有结余,在支出时单位优先使用上年结余。如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二)按进度支付。部分直达资金按项目实际进度或使用时间支付。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属于按月发放,计划生育补助年底集中兑付,教育部门公用经费按机构运转需要据实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就业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农村危房改造等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支付。 (三)上级未安排。上级部门未明确项目计划任务及资金分配,如2021年灾毁农田资金。 (四)支付方式发生改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资金收款方不经过预算单位,直接到企业银行,但是项目库任由预算单位挂接。如惠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目前支付率为23.7%,就是因为资金下达后根据文件要求改变支付方式,资金收回又重新下达,导致支付率较低。 四、下一步的措施 (一)加强督促管理。督促预算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按时、按质、按量使用完毕。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力度,保证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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