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直达资金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12月22日,下达我区直达资金38,607.94万元,已分配37,693.50万元,分配进度97.6%,已支付28,991.52万元,支付进度75.1%;未分配919.20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6.23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8.47万元、普惠金融专项发展资金819.74万元)。 截至12月22日,下达我区参照直达资金总438.02万元,全部分配,分配进度100%,支付339.64万元,支付进度77.5%。 二、未分配的原因 (一)主管部门及单位原因造成无法分配下达。项目实施单位未做项目库导致无法分配,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6.23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8.47万元。 (二)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不明确。如普惠金融专项发展资金819.74万元,项目库在预算单位做,但是资金是下达企业,如果下预算单位不符合管理办法,但是企业又无法做项目库。导致资金无法分配。 三、支出慢的原因 (一)有上年结余。由于项目的延续性,部分直达资金上年仍有结余,在支出时单位优先使用上年结余。如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二)按进度支付。部分直达资金按实际项目进度或使用需求支付。1、根据资金使用用途和时间形成支出的有,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属于按月发放,计划生育补助属年底集中兑付,教育部门公用经费按机构运转需要据实支付。2、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支付的有,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就业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农村危房改造等。 (三)财力不足无法保证支付进度。本级财政财力不足,无法保证资金支付。 (四)项目推进慢。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推进慢,无法进行支付。 四、下一步的措施 (一)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税收共治机制,抓稳存量税源、挖掘增量税源、管好重点税源,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强化税收稽查工作,严查跑冒滴漏,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督促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依法足额征收,杜绝不收少收、挤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加强督促。由预算资金管理股室督促预算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按时、按质、按量使用完毕,对使用进度较慢的单位采取书面通知的方式,进一步督促预算单位加快直达资金的使用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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