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我区积极落实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现将1-3月直达资金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江川区共收到直达资金37,727.71万元,为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501.0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9,156.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8,070.00万元,已分配32,880.88万元,分配进度为87.2%,已支付18,547.85万元,支付进度为49.2%。 二、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资金分配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我区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1.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分配5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501万元; 2.就业补助资金分配753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753万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1541.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1322.43万元、省级资金分配219 万元; 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分配18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1575万元、省级资金分配237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分配1361.23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1361.23万元; 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18万元; 7.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分配33.67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33.67万元; 8.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3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133万元、省级资金分配187万元;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分配3819.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3819.18 万元; 1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245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2149万元、省级资金分配303.5万元。未分配省级资金1500万元; 11.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分配97.71万元, 其中:中央资金分配97.71万元; 1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分配2131.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1874.12万元、省级资金分配257.04万元; 1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158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15879万元; 1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216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分配1901万元、省级资金分配260 万元。未分配省级资金30万元。 (二)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我区直达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1.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支出16.84万元,支出进度3.4%; 2.就业补助资金支出86.60万元,支出进度11.5%;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0.71万元,支出进度0.00%; 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支出772.14万元,支出进度42.6%;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支出820.00万元,支出进度60.2%; 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0.00万元,支出进度0.00%; 7.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支出0.00万元,支出进度0.00%; 8.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支出3.31万元,支出进度1.0%;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支出0.00万元,支出进度0.00%; 1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0.00万元,支出进度0.00%; 11.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支出0.00万元,支出进度0.00%; 1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399.22万元,支出进度18.7%; 1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15,879.00万元,支出进度100.0%; 1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570.02万元,支出进度26.0%。 三、常态化监管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中央关于直达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直达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细化资金股室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 2.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加强直达资金的管理,完善资金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 3.强化资金监控。定期整理预警信息,并通知各资金股室及时整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分配下达资金指标,加强与资金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用好、管好资金, 将直达资金支付责任落实到具体牵头股室、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确立直达资金拨付的“优先权”。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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