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我区积极落实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现将1-9月直达资金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江川区共收到直达资金51,044.64万元,为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501.0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8,413.4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1,502.00万元,已分配44,040.93万元,分配进度为86.3%,已支付29,641.18万元,支付进度为58.1%。 二、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资金分配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我区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1.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已分配50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1.00万元; 2.就业补助资金已分配82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24.00万元; 3.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已分配389.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9.00万元; 4.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已分配54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0.00万元,未分配中央资金2,792.00万元;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已分配1,728.6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9.63万元、省级资金219.00万元,未分配省级资金52.24万元; 6.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已分配2,41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63.00万元、省级资金352.00万元; 7.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已分配551.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51.37万元,未分配中央资金0.16万元; 8.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已分配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万元,未分配中央资金0万元; 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已分配1,361.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61.23万元; 10.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已分配130.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52万元; 11.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已分配251.6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1.61万元,未分配中央资金-51.85万元、省级资金31.13万元; 1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已分配2,616.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73.70万元、省级资金543.10万元,未分配中央资金523.31万元、省级资金1,064.74万元; 13.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已分配37.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67万元; 14.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已分配349.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2.34万元、省级资金187.00万元; 15.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未分配中央资金290.00万元; 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已分配3,819.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19.18万元; 17.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已分配345.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1.50万元、省级资金124.23万元,; 18.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分配611.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3.20万元,省级资金298.20万元;未分配中央资金837.00万元,省级资金700.00万元; 19.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已分配3,952.50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49.00万元、省级资金1,803.50 万元; 2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已分配99.56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7.71万元、省级资金1.84万元; 2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未分配中央资金20.00万元; 2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已分配2,131.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74.12万元、省级资金257.04万元; 2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已分配15,879.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15,879.00万元; 2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分配3,39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11.00万元、省级资金1,082.00万元,未分配中央资金25.00万元、省级资金110.00万元; 25.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已分配1,57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73.00万元,未分配中央资金522.00万元; 26.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已分配540.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30.14万元、省级资金210.10万元,未分配中央资金66.21万元、省级资金21.77万元; (二)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我区直达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1.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支出132.58万元,支出进度26.5%; 2.就业补助资金支出545.38万元,支出进度66.2%; 3.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 4.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出540.00万元,支出进度16.2%;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321.85万元,支出进度18.1%; 6.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支出1,687.69万元,支出进度69.9%; 7.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97.00万元,支出进度17.6%; 8.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 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支出1,361.23 万元,支出进度100.0% 10.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1.37万元,支出进度1.0% 11.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出12.08万元,支出进度5.2%; 1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579.80万元,支出进度13.8%; 13.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支出11.97万元,支出进度31.8%; 14.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支出58.23万元,支出进度16.7%; 15.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 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 17.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102.17万元,支出进度29.6%; 18.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 19.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2,650.00万元,支出进度67.0%; 2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支出0.42万元,支出进度0.4%; 2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 2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1,760.04 万元,支出进度82.6%; 2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15,879.00万元,支出进度100.0%; 2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2327.35万元,支出进度66.0%; 25.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支出1,573.00 万元,支出进度75.1%; 26.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0万元,支出进度0%。 三、常态化监管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中央关于直达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直达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细化资金股室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 2.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加强直达资金的管理,完善资金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 3.强化资金监控。定期整理预警信息,并通知各资金股室及时整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将继续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指标录入、流转和支出等每个流程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监控支出进度和流向,确保直达资金使用规范、及时、有效。对支付进度慢的资金分析原因,并及时与资金使用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制定资金拨付方案,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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