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区财政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不断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围绕“营商环境提升年”,及时转发财政部、省、市出台的取消、停征、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张网建设”等政策文件,会同区发改、工信、物价等有关部门联合拟制有关减费文件的通知。 梳理收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通过省财政厅发布的清单,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了江川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通过财政局官网公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清理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努力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和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对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各类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快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 三、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加强国务院新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完善局区配套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推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行政立法、依法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依法行政各领域、各环节,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资格管理系统。 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强化财政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为抓手,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更新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截至11月,公开政务信息405条。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制度。 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落实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走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七、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年度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八、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年度工作部署、年终工作报告。将依法行政必要的经费开支列入年度预算,足额保障,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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