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及时制定学习方案。形成专人负责,及时制定学习方案,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奠定基础。二是坚持党组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今年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其中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三是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用好学习研讨、专题培训、宣传宣讲等方式载体,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职工会、专题宣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全面深化财政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坚定不移地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2024年共组织开展学习5次,覆盖人数70余人次。 (二)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工作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休抓、层层落实责任、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完善目标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严格分工负责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完成60学时能力培训;开展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和更换证件,2024年6人合格领取新证、7人报名,对调离、退休、过期等不再使用的执法证进行清理,注销执法证7件,回收执法证4件,免试换证1人。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玉溪市江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许可进行评查,共完成1件案件的自查,评查为合格以上案件。2024年通过应用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共录入各类行政执法案件5件,其中行政许可1件,行政检查3件,行政裁决1件,完成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会计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了执法效率和透明度,实现行政执法的跟踪记录和实时留痕管理,每一项执法行为都能被实时监测,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提升了整体治理效能。三是强化经费保障。2024年江川区行政执法经费年初预算共计安排1073.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758.05万元、区级资金315.25万元。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区财政局制定《玉溪市江川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2024年3月1日通过OA发征求意见函向全区各部门及区属国企征求意见建议;3月12日,召集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川源公司等部门及企业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3月15日,再次通过OA发函向全区各部门及区属国企征求意见建议,共收悉意见及建议24条,其中采纳22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1条,并将意见建议征求结果和采纳情况在玉溪市江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共进行合法性审查1次,提供法律意见3次。 (四)其他重点工作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执法环节中的普法工作。不仅着重开展财政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与财政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实行网上审批,不收纸质资料,符合条件的,当日办证。实现“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2024年新增代理记账机构审批1户,全区累计存续代理机构11家(其中总部机构9户,分支机机构2户)。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完成10家代理记账机构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的网上备案,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抽取2户代理记账机构“玉溪供农供销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玉溪瑞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检查,对区残疾人联合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川源资本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四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强化政府采购领域监督检查,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书面检查采购代理机构1个,政府采购项目32个;现场检查6个采购项目。办结投诉事项2件,进一步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五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2024年持续在相关重点领域开展防范和宣传活动,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成员单位共开展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线上、线下宣传21945次,宣传覆盖人数83500余人次,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继续开展全省地方金融组织以及四类机构的甄别工作,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街道)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54家投资类公司、2家小贷公司、1家租赁公司进行了全面摸排并进行了分类监管。 二、工作典型经验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江川实践活动,江川区聚焦三大重点任务,着力开展好九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扛实责任,从“四个紧扣”着手“清源”,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落细落实。 一是紧扣“清源行动”工作总体部署,提前谋划,建“机构”清源。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清单、分领域专项整治措施清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调整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领导小组,继续沿用2023年“清源行动”工作专班,压紧压实区级各单位及本局各股室责任,协同推进专项整治。 二是紧扣“清源行动”主题,主动作为,积极组织自查、检查、绩效评价,找“问题”清源。组织开展“清源行动”自查自纠,每月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台账资料;由区财政局领导带队,相关股室人员组成检查组相继深入15个预算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内控年报、预算和决算编制及信息公开、预算项目事前评估、入库评审、项目自评、绩效监控,部分重点项目绩效和重点部门整体绩效财政核查、财政监控、财政评价;组织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收集2023年以来审计、巡察、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设置问题线索举报箱,拓宽问题收集渠道。 三是紧扣部门职能,及时组织开展各领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财会”清源。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双随机、一公开”评估检查,检查行政事业单位2个(其中社会团体组织1个)、国有企业1个;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行业“一业一查”暨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检查代理记账机构2个;配合区民政局开展行业商会协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检查行业商会协会3个。持续规范会计行为。 四是紧扣问题导向,督促单位限期完成问题整改,以“小”见“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抓“整改”清源。2024年共搜集整理并上报问题16个,涉及单位11个。已督促单位完成整改的问题12个,追缴财政收入—非税收入91.4万元,正在整改的问题4个。印发制度建设及工作要求等相关文件12份,修改完善《玉溪市江川区区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玉溪市江川区区级党政机关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等经费支出制度。稳步推进“清源行动”常态化。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思想意识,不断筑牢法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树牢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强化“财”必须服务于“政”的意识,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自觉,健全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和督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紧扣立法前沿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三)强化经费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合理保障,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求。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严、从紧、从细科学合理的创新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相结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积极开展宣传,多层次多领域普法。继续贯彻落实以普法责任制为牵引,开展专项普法为抓手,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宣传栏、电子信息屏等平台,持续加强基本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财政管理、非法集资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拓展普法学习渠道,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落实落地,提升分层分类普法精准度。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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