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治安大队在“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非法采矿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现场查获涉案磷矿20余吨及大量采矿设备。  2017年12月17日凌晨,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治安大队接到举报称,在江城镇白家营村委会竹园村后山有人非法采矿。接报后,江川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区国土资源部门将正在进行非法采矿的赵某(男,36岁,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普某(男,25岁,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万某(男,33岁,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人)、赵某某(男,43岁,贵州省威宁彝回苗族自治县人)、伍某(男,31岁,贵州省威宁彝回苗族自治县人)等人抓获。经调查,赵某等人盗采的磷矿石约500余吨,涉案价值14万余元。根据犯罪嫌疑人赵某供述,2017年6月份他发现江城镇竹园村后山有大量磷矿石便产生了非法采矿的想法。为掩人耳目,赵某以建盖有机肥厂为由承租了该片山地,并将山地砌围墙后建盖了房子。随后,赵某购置了用于采矿的电镐、小推车、发电机等设备,邀约了具有采矿经验的普某、万某、赵某某、伍谋等人开始打洞盗采磷矿,并将磷矿石运到昆阳贩卖获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普某、万某、赵某、伍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