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在依法落实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和风险分类管控的基础上,对全区在册吸毒人员实行出境事先备案审批制度,最大限度消除吸毒人员复吸隐患。 吸毒人员管控是禁毒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近年来,为加强吸毒人员管控,避免吸毒人员因管理不到位再次走上复吸之路,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认真落实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风险分类管控、网格化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为全面堵断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出境复吸通道,江川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护照法》等相关规定,对全区270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落实出境通报备案制度,所有吸毒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到江川出入境大厅办理证件,必须首先到江川区禁毒办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此举的实施,不但有助于全面管理社区吸毒人员,而且增强了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