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一男子黄某将自己的微信设置成女性信息,并从网上下载美女图片作头像,然后通过微信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聊天,当有男性好友提出“特殊要求”后,黄某便要求对方通过微信红包或转账方式给钱,最终,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8年1月13日,昭通市巧家县的彭某到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报称,他在江川被一名微信名为C.K的人以“开房”为由骗了5700余元,要求查处。经了解,彭某在江川打工,1月13日凌晨,彭某在宿舍里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加了一名昵称叫C.K的“女性”为好友,彭某见对方的头像十分美貌而且聊天言语暧昧,在聊天过程中便提出到酒店 “开房”的要求,不料对方竟然同意了,还发了自己位置给彭某叫他到其住处接她,但是前提要先给钱。随后,彭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先后通过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了对方5700余元,不料对方收到钱后,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找各种借口推辞,最后就直接无法联系了。这时,彭某才发现自己受骗。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刑侦大队立案侦查后,发现家住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的黄某(男、31岁)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案发后黄某外出打工不知去向,办案民警遂将其上网追逃展开抓捕。2018年10月28日中午,民警发现黄某在江川某宾馆出现,便迅速赶到现场将其抓获。  经审讯,黄某对自己在微信上冒充女性诈骗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黄某交代,2015年他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后来他和妻子离了婚,就经常在微信上找异性聊天,他发现深夜在微信上聊天的女性比较受欢迎,经常有人打招呼加为好友。黄某便将自己的微信设置成女性信息,并从网上下载几张美女图片作头像,然后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聊天,当有男性好友提出“特殊要求”后,黄某便要求对方通过微信红包或转账方式给钱,收到钱后便将对方拉黑删除,将骗来的钱转到自己的银行账户后提现挥霍。 目前,黄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