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的蒋某因纠纷被人打伤住院,为了报销医疗费用,蒋某伪造证明材料称自己是上房顶检修时不慎摔伤,然后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12000余元的医疗费,不料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露出了马脚,蒋某拒绝退还所报销的医保费,最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2018年9月30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刑侦大队收到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举报,称江川区九溪镇的蒋某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了12000余元的医保费,而且拒不退还。经核实,2016年10月18日,蒋某因纠纷被他人打伤住院,因为伤害案件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畴,为了报销医疗费用,蒋某伪造证明材料,称自己是因为下雨天上房顶检修不慎跌倒意外摔伤,并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住院费12847.61元。为了得到更多的补偿费用,蒋某就自己被打伤一案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江川区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后对蒋某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医疗费一事进行稽核,发现蒋某系被人打伤,其医疗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类,遂下达医疗保险稽核处理通知书进行追缴,蒋某退还了2000元后便拒绝退还其余的医疗费。2018年11月16日,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诈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