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刑侦大队与网安大队密切协作,通过慎密侦查,成功抓获一名砸车窗玻璃盗窃财物的犯罪嫌疑人,破获系列盗窃案12起,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  嫌疑人李某某辨认作案现场 2019年12月20日至21日,短短两天内,江川区大街街道辖区内连续有12辆轿车车窗玻璃被砸,车内现金、手机、香烟等财物被盗,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案发后,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验和走访调查,确定12起案件均为同一嫌疑人所为。在专案组全体民警的努力下,案件很快有了进展,民警发现家住华宁县华溪镇大新寨村委会大新寨村的李某某(男,23岁)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29日下午,李某某在通海县一宾馆内被民警抓获。经审讯,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李某某供述,自己曾经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出狱后一直打玉溪打零工,由于好吃懒做、游手好闲被老板开除。因为无事可做,李某某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为了找钱玩游戏,李某某便动起了歪脑子。12月20日晚上,李某某从玉溪坐公交车到江川,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专门选择高档轿车作案,先后砸坏12辆轿车的车窗玻璃盗窃车内现金、手机、香烟等物品。据统计,被李某某砸坏的车辆损失4万余元。
嫌疑人李某某辨认作案现场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一个月以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先后抓获两名砸车窗玻璃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据统计,被砸车辆多达60余辆,损失价值10万余元。春节将至,为了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民警提醒广大车主: 一、停车时,要尽量避免将车停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尽量选择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 二、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停车,都不要将贵重财物留在车内,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给您造成损失。 三、尽量安装防盗报警装置,一旦发现被盗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协助警方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