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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庸·安边丨玉溪江川:男子持射钉枪打鸟被请进派出所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4-28 10:12:22 点击率: 223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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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觉得上面这个持枪姿势很酷?

But

在现实生活中你可不能随便持有枪支。

在江川,

就有一位大哥非法持有射钉枪打鸟,

结果被警察逮了个正着。

 

4月27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江城派出所在开展“三查三告知”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抓获嫌疑人1人,收缴改装射钉枪一支,射钉弹45枚及铅弹901颗。当民警问其为何要持有改装射钉枪时,嫌疑人竟然坦言是为了打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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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中午,江城派出所组织民警到辖区内的白家营村委会开展“三查三告知”专项行动,民警在对烂泥箐村走访时,得知该村的李某(男,38岁)最近经常持改装射钉枪到村前屋后打鸟。随后,民警迅速赶到李某家中进行核实,并在其家中搜出改装的射钉枪一支,空炮弹45枚及大量铅弹。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民警遂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在证据面前,李某对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李某陈述,因为平常喜欢打鸟,便以1200元的价格跟一名不认识的男子买了一支射钉枪和一些空炮弹、铅弹,在农闲的时候上山打鸟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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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查获的枪支、空炮弹、铅弹等已被公安机关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因此,在我国除法律规定可以配备枪支的单位和人员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持有、私藏任何种类、制式的枪支,否则,即视为非法持有。

根据《刑法》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目前,江川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如因历史原因家中存有枪支弹药的,请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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