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川区大街街道的业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遇到交警执法弃车逃跑,结果被记12分并处罚款不说,机动车驾驶证也被暂扣,自己的生活被一杯酒彻底打乱,业某后悔不已。7月29日晚,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兴江路设置临时执勤点开展夜查行动时,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向执勤点驶来,看见执勤交警后男子就立即将摩托车停在路边。民警上前查看,该男子看见交警朝自己跑来更是拔腿就跑,该男子被民警抓获后满身酒气。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男子称自己未带驾驶证,因该男子涉嫌酒后驾驶,民警便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了解,驾驶人业某当天晚上在朋友家吃晚饭时喝酒后,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回家,谁知半路遇到交警执勤。业某担心自己被查处就把摩托车停在路边跑了。  针对驾驶业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了业某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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