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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重要训词精神丨辱骂、殴打、骑车冲撞执法民警 江川一男子因袭警被逮捕


来源:江川警方 时间:2021-08-24 10:29:09 点击率: 372打印 】【 关闭

近日,江川区九溪镇鸡窝村的杨某(男,26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被民警查获,杨某不听劝阻骑车冲撞执勤民警,并对民警实施辱骂、殴打。最终,杨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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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日下午,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带领辅警在江川区大街街道兴江路八达加油站附近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当天14时30分许,杨某驾驶电动摩托车来到执勤点,因杨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将其拦下要求佩戴安全头盔,杨某不听民警劝导,驾驶电动摩托车冲击卡点,被民警依法控制。期间,杨某不停反抗,对执勤民警恶语辱骂并实施殴打,在民警对其控制的过程中,杨某用嘴将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手部咬伤,气焰十分嚣张。案件发生后,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以杨某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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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经江川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执行逮捕。


警方提示:自2021年3月1日起,袭警罪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民警察在开展执法执勤过程中,拥有法律赋予、不容侵犯的执法权威,对各类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惩处,请大家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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