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国北京、上海等18个省(区、市)的38个对外开放口岸实施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美国、加拿大、英国等54国公民持普通护照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从中国过境的,可在口岸办理免签过境手续后,在规定区域内免签停留不超过72小时或144小时。外国人过境我国期间,可以从事旅游、商务、访问、探亲等短期活动。
一是属于54个适用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国家的公民;二是需持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符合前往第三国(地区)入境条件;三是需持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或相关证明,填写临时入境外国人入境卡,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的检查和询问;四是没有我国签证机关拒签章戳记,且5年内无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记录等情形。
外国人通过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入境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外国人过境免签停留期间,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规定,不得超出准许停留区域范围及停留时限。在旅馆住宿的,应由旅馆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境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或者外国人服务站等办理住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