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有关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一个地方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为加快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税总函〔2016〕7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16〕107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快培育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须重点注意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州(市)科技局工作要点 请各州(市)科技局抓紧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正式申报前的有效时间,组织做好对本辖区内拟申报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知识产权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尽快启动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申报,同时,指导、辅导企业从知识产权类型、与产品的相关度、技术先进性等方面确保专利质量,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打好基础。 (二)从2017年起,税务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数据审核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州(市)科技局须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研发费用政策的宣讲和指导服务,尤其是重点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填报为零的企业,指导、辅导其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数据填报工作。 (三)围绕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加快完成本辖区内已到期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指导企业做好科技成果评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应产品及生产环节专利申报等工作,指导、辅导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请各州(市)科技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并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本州(市)年度培训需求计划报省科技厅高新处,高新处将牵头做好点对点上门培训服务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金亚 联系电话:0871—63160665(兼传真),15887276637 通信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科技大楼504室 邮编:650051 电子邮箱:644958445@qq.com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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