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放生管理规定3月1日起开始实施 记者从市抚仙湖管理局了解到,自3月1日起,《玉溪市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生生物放生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此项法规对“三湖”周边水生生物放生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可以放生的品种、办理程序以及放生的规范,有利于维护湖泊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 近年来,向湖泊等自然水域放生水生生物的行为不断增多。不当的放生,导致一些外来物种或带病生物被放生者无意放归自然,埋下了生态隐患。 经过两年多的准备,《玉溪市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生生物放生管理规定》完成了起草、征求意见(召开了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以及公共媒体发布等程序,将于2020年3月1日施行。 “三湖”放生管理规定共二十条,明确了制定依据、放生原则、监督管理、书面登记的程序、应提交的材料、禁止放生的物种及处罚措施。抚仙湖可以放生的水生生物物种为抚仙湖土著鱼类,如抗浪鱼、抚仙金线鲃、云南倒刺鲃等土著鱼类;星云湖、杞麓湖可以放生的物种为大头鲤、星云白鱼(限星云湖)、杞麓白鱼(限杞麓湖)、杞麓鲤、鲫、鲢、鳙等鱼类;禁止放生规定以外的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安全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 据了解,对不按规定实施放生行为者,将按照湖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玉溪日报记者 邢定生) 编辑:赵书艺 审核:陈荟吉 终审:李林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