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10月9日至12月9日对江城镇党委开展了全面巡察。2025年1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江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欠缺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筑牢安全责任意识,压实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二是自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镇党政班子成员坚持以学为先,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集中学习2次,各级党组织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548次,覆盖党员2500余人;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2024年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集中培训重点课程,共计培训58人。三是要求未到联系村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的党政班子成员,及时到各村开展宣讲,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发展环境,对村组干部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全会精神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 2.针对“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江城镇结合上级及重点任务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避免多而不实,目前“第一议题”上报已进行严格把关,同时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持词、学习材料和发言材料等重点材料提前审核把关,确保相关材料合规。 (二)关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美丽乡村建设有堵点的问题。 3.针对“一是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2024年12月以来,江城镇加强辖区内垃圾收集、转运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切实做好生活垃圾规范化收运处置工作,收运垃圾统一转运至江城镇垃圾中转站,后由区级统筹进行无害化处置。二是江城镇已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5年新建及改扩建公厕计划的要求,将祁家营村上立脚小组、温泉村松园小组、云岩村大梨园小组、祁家营村芹菜塘小组等村民小组纳入江城镇新建及改扩建公厕计划。 4.针对“美丽乡村建设‘主人翁’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树立“谁污染谁付费”理念,增强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责任感。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按照《江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收取2024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费用的通知》(便笺〔2024〕11号)要求,执行50元/人.年标准收取费用。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减少垃圾处置成本。二是加强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加大群众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分类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建筑垃圾进入玉溪升捷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处置,进行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不可回收沙土进行回填使用。三是江城镇加强对路边主干道的巡察劝导,目前车辆“停放任性”情况已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三)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到位,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5.针对“耕地保护工作责任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根据省市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对“存在压占永久基本农田的图斑55个”进行分类处理。2个图斑公厕(西河村1个、尹旗卯正府1个)保留。二是2024年1-3季度,发生“非农化”用地14起,涉及面积19.77亩;发生“非粮化”用地24起,涉及面积23.1亩。整改情况是根据省市区委相关会议精神,进行分类处理。 6.针对“林地监管保护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村级护林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与保护自觉性,强化生态保护理念。二是强化监督执法。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加大巡查力度,定期排查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依法严惩,加强与上级林业部门沟通,及时汇报情况。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宣传栏、村民会议等宣传林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四是加强林地监管、配合做好占林手续办理。 7.针对“‘湖泊革命’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常态化开展“一进七清”专项行动,每月调度1次工作情况。目前大龙潭村一体化设施已正常运营。 8.针对“防灭火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要求,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二是组织半专业扑火队联合党建应急分队开展巡查劝导,发现相关问题及时制止,对属实的违规行为联合村(社区)进行处罚,引导群众主动遵守森林防火和秸秆焚烧等方面相关规定。三是压实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制,管好重点人群、高温干旱大风天气时段、山林田卡路地等重点人员时段区域;加强火源管控力度,及时组织签订责任书,筑牢管控防线。 9.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停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陈家湾古埂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于2024年12月底完成,并于2025年1月20日完成计量工作;祁家营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于2025年3月20日复工,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对茶尔山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对违规用水口进行登记(3处)封堵(6处),修复漏水点17处,修复被损坏水表6只并投入使用,现已发挥较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四)关于系统谋划经济工作不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10.针对“经济指标任务完成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2025年计划培育1家规上工业企业、1家限上批发业企业,做强GDP支撑。二是结合“抓经济促发展”工作要求,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围绕“抓产业、育主体、抓招商、建项目”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全镇干部职工系统谋划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政策学习,深入研究上级政策,提高大局意识和创新思维,整合打包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四是增强主动意识,整体谋划积极主动申报争取项目资金。 11.针对“推动工业发展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坚持“211”工作法和“1234”工作法,以企业为核心问需问计问效,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和“四上企业”培育的优惠政策宣传,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氛围和成效。二是树牢“产业第一,项目为王”理念。大力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积极引进项目落地。积极推进纸制品园区二期226亩地块的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工作,推动纸制品轻工业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3月28日,江城纸制品产业园区二期建设有序推进。 12.针对“文旅产业培育效果不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积极向上争取,用好用活现有资源,推进全镇康养文化旅游产业链的构建思考与谋划,积极与上级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助力推动江城镇文旅项目融合展现新活力;紧跟全区现代文旅“十个篇章”发展布局,开展2025江川区梨花文旅系列主题活动,助力文旅融合新发展局面。 13.针对“资产资源盘活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古镇建设及棚改地块盘活利用项目,加强与玉溪华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作,盘活江城古镇棚户区地块。二是按照盘清“五本账”的工作要求,已盘清江城镇16个(社区)资产资源。下一步,江城镇将重点盘活低效用地,引进企业,种植花卉、水果等作物,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三是积极与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高使用效率。 (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4.针对“村办公司缺乏市场竞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一是截止2025年3月,江城镇16个村办公司实际发生经营业务13个,未发生经营业务3个。目前白家营村农产品冷链仓储建设项目,方案已通过区级评审,区发展和改革局已立项,将逐步开展后续招投标等工作。二是江城镇制定了《江城镇村办公司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江城镇村办公司入股、运营、财务审批、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15.针对“返贫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走访小额信贷逾期户,联合邮政、各村对逾期户进行走访,动员按时还款。二是认真核查人均纯收入下降的农户家庭情况,开展针对性帮扶。三是针对务工回流人员,经济发展办(乡村振兴)及村委会已发务工推荐信息,同时动员人员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对生产经营下降的农户,已自行调整种植结构。四是根据区级反馈问题情况,已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六)关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属地责任有差距,基层服务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16.针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江城镇依托“一个中枢、一个平台,多个部门联合运转”的“大综治”工作体系,破解“部门各自运转、纠纷重复不清”的问题,对纠纷进行“大梳理、大调度”。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纠纷化解率达84%,2025年以来成功调解3起有引发“民转命”风险的纠纷。严格按照要求梳理重点人、重点事,建立分类台账,落实包保责任,开展入户走访、普法教育等工作,2025年江城镇重点事项共计34项,重点人员共计60人。2025年江城镇共计受理信访件159件,已办理152件,办结率96%。 17.针对“吸毒禁毒禁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安排部署。借助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暨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安排禁毒工作。二是借助三下乡开展禁毒宣传。玉溪市江川区2025年“共迎新春 爱我中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在江城镇淮源广场举办,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共计300份,在寓教寓乐的过程中使群众对毒品预防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三是动员村(社区)开展宣传。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入户宣传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使群众对禁毒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七)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八)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风险漏洞堵塞不严的问题。 19.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扛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镇村(社区)干部在岗值班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办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三是以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四是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时刻关注处分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疏导、政策教育工作。五是优化党风廉政派单机制。实施差异化责任派单,根据工作进展、政策变化及新出现的风险点,及时调整派单内容。加强跟踪问效,对未按时完成或落实不力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 20.针对“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加强监督检查,针对项目推进进度慢的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村党总支、村委会抗牢责任,抓紧筹措资金,加快项目进度,以问题为导向,抓实抓细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督促职能部门定期汇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严肃查处旧村改造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犯。 21.针对“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转变工作作风、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二是江城镇党政综合办及时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公文写作等培训,提高文秘人员对公文的审查能力,规范行文。三是严格落实完善会议审批流程,加强对会议筹备各环节的管控,避免再次出现先开会后审批的情况。四是温泉村二组土地租金已于2025年3月7日全部上交。五是邀请区档案馆工作人员,指导各类档案的及时整理和归档,避免因整理不及时、整理不合规造成的档案缺失。 (九)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2.针对“对投标人资质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优化投标人资格审查机制,在投标报名时初步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以及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开标过程中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质进行详细审查,包括技术能力、业绩案例、财务状况、信誉证明等。二是依法完善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1月完善招标文件模板编制,明确投标人参与竞标须具备的资质,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证明和承诺书,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规否决其投标。三是做好招投标活动过程记录,同时做好招投标文件备案和档案管理工作,截至2025年3月,基本完成2023年及以前的工程建设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完成工程档案归档200余项。 23.针对“招投标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组织招投标领域知识培训,于2024年12月12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案例解析,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同时,借鉴学习与江城镇达成合作的招标代理公司的工作经验,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二是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严格把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监督,对未报名的投标人一律不得接收其投标文件,并邀请司法、各村监督委员会等部门参与监管。 24.针对“工程项目整化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江城镇招投标管理办法,完善项目审批机制,建立镇级多部门多层级审批程序,确保工程项目合规、可行,同时评估项目实质内容,避免项目拆分规避招标情况发生。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由经济发展办(城建)协同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经)和经济发展办(财政)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检查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的情况,若发现存在该问题则依法依规处理。 25.针对“评标人员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开标过程监管,2025年以来,开标、评标、定标由招投标小组分管领导主持,镇司法、各村监督委员会、评标小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参加。二是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江城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5万以下投资的工程项目,召集3位评标人员组建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活动。三是加强评标人员培训与考核,定期对评标人员开展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培训,提高评标小组专业水平。 (九)关于“三资”管理监督乏力,村组干部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26.针对“违规私存集体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江城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经)每季度对江城镇16个村(社区)、110个村民小组业务人员、审批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财务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及政策水平,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法律、法规意识、按程序按规矩办事的意识,江城镇多年来对属于村组集体的种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实行村委会副主任统一管理的规定,下一步,江城镇将加大管理力度,对两项补贴进行全面清查入账。 27.针对“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江城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经)每季度对江城镇16个村(社区)、110个村民小组业务人员、审批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财务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及政策水平,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法律、法规意识、按程序按规矩办事的意识,下一步江城镇将严格按照资产、资源处置程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未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审批的禁止处置。 28.针对“资产管理失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建立资产维护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每个村(社区)对所配备资产的管理责任,将微型消防车、垃圾车等资产的维护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二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配置符合村镇实际情况的消防器材避免因为养护经费不足等原因造成资产资源的浪费。 (十)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29.针对“挂账消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制定明确的财务报销时间限制,避免长期挂账。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严控违规挂账行为。二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组织全镇工作人员学习中央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的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费用报销的及时性。 30.针对“违规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2018年12月5日,小马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工作首次由王X负责,当年处置票据税率为3%。江城镇人民政府(甲方)与王X(乙方)在协商中,考虑到处置渗漏液所须器械移动发电机、污水泵须由乙方自行携带,且无通往渗漏液收集池便道等综合困难,双方一致达成共识:处置单价110.00元/m3,税率在当年税率3%基础上提高至5%。此后,双方一直沿用该单价及税率。下一步,将与江城镇基层党建办(纪检)共同参与商谈该税率问题(单价不变,税率取消)。 31.针对“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江城镇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村组存在的条子抵库情况进行分类研究,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处理。 32.针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提升审核人员责任意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的政策文件。二是强化审核流程,完善财务审批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审核责任和要求。对于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备案。 33.针对“报销要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2025年1月6日,江城镇经济发展办(财政)翻阅此笔凭证附件,并联系经办人和审核人了解情况,据了解周XX、李X补助永久占地,需要签合同,而郭XX、华XX属于临时占地,原则上不需要签订合同,当时由镇村组负责丈量后,签字确认补偿,为防止发生变故,没有签订相关协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4.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按要求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江城镇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要求,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前为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准备。三是按照要求进行支部委员补选并补齐换届选举相关材料。 3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逐步配齐村组干部。云岩村委会主任职位已在2024年10月配齐;现已储备村级后备力量100人,将结合换届工作,逐步选优配强村组干部。二是加强对干部的考勤检查。镇纪委在巡察结束后不定期对镇干部职工是否按时到岗、是否严格落实住宿值班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不定期抽查提升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 36.针对“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报送议题的审核把关。报送议题前分管领导提前与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充分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好会议做好准备;会上注重汇报的规范性,在综合前期调查研究及会中讨论结果的基础上形成总结性陈述。二是注重对党委会、党政班子联席会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培训。针对党委会、党政班子联席会会议记录规范性要求,对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同时由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每月及专题党委会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确保会议记录合规、准确。 37.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和指示精神,开展党务政务信息公开自检自查工作,在党委政府办公楼一楼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应栏目同步更新领导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安排专人对网站进行定期维护,保持更新频率,保证更新质量,提升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8.针对“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发展党员会议记录的审核。已根据巡察反馈情况对龙街村党总支进行批评,并要求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时限重新出具会议记录;在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中加强对会议记录的审核工作,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已将巡察情况与党总支、党支部反馈,第一时间与党员取得联系,并对党总支、党支部及党员本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党员外出前严格做好报备工作,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规章制度等做好后续工作。三是强化对出国(境)党员的管理。已按照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的流程要求对吉XX、马XX两名党员进行报备,目前支部、总支及党委会均已通过;在排查过程中发现1名即将外出香港的党员,目前已在按照报备程序推进。四是对近年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再次审核完善。已按要求完善青年人才党支部周XX同志《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栏支部书记签字,已对事业中心支部周X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的公示、教育和考察情况报告等缺少资料进行完善。 四、聚焦巡察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39.针对“上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江城镇共涉及西河村委会公厕建设、江城社区西门小区路口公厕建设、淮源广场旅游厕所建设3个项目,审核结算金额共计1035339.38元,截至目前,已拨付工程款905357.96元,因财政资金紧张,拖欠工程结算款129981.42元暂未拨付。下一步,江城镇将全力向上汇报争取、筹措资金,待相关资金到位后,及时做好拨付,逐步有序稳妥化解欠款, 下一步,江城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立足长远,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10736。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委员会 202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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