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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县质监局2008年食品专项整治方案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8-09-18 03:48:22 点击率: 12打印 】【 关闭


 

 

江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江质技监局发〔2008〕14号

江川县质监局2008年食品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开展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市、以及(江食安委[2008]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抓专、抓实、抓细”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县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工作对象范围和整治重点
1、工作对象范围
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纳入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指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指地处乡镇以下农村,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虽然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暂不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
食品生产企业。指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已具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企业。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主要是月饼糕点、酱腌菜、食用油、桶装水等高风险和问题较多的产品;重点监管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食品,重点检查监督抽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有过严重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较多、被媒体曝光较多的企业生产的食品。
三、专项行动
1、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应节食品专项行动
8月至10月,我县开展中秋、国庆应节食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月饼、粮油、豆制品、酒类、饮料(含饮用水)和食品添加剂以及群众应节消费的其他食品为重点,打击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名实不符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取缔造假窝点。
2、11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应节食品专项行动。以酒类、豆制品、调味品、腌腊制品和食品包装材料为重点产品。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原配料使用、标签标识及计量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查处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生产、销售产品过程中的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用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用变质原料加工食品,用甲醛、敌敌畏等有害物质处理食品原料、半成品等行为。
3、整治小作坊专项行动
9月至12月,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指导思,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争取到2009年底,本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总体数量降低30%以上,其中“三无”食品生产窝点一律清除,推动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小作坊改造后申请取证。
加强宣传,逐步缩小食品小作坊的生存空间。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者购买加贴生产许可证标志的食品,通过市场机制使小作坊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为顺利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化监管,推动小作坊向工业化、正规化、现代化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质量振兴的重任。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根据本行动方案,狠抓整治任务和目标的落实;县质监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好监督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
2、加强普查、巡查和回访工作,消灭监管盲区。一是要继续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制度,要将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中需要掌握的情况,特别是需要掌握的“三无”企业、隐藏在民居中的小作坊等难以发现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政府进行报告,通报有关部门。二是对于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单位,巡查队伍要在巡查中采取市场调查、向协管员了解、发展信息员等方法重点进行调查,要做到发现得了,掌握得到,说得清楚。三是在向基层政府回访过程中,要重点了解当地小作坊、无证企业情况,针对基层村、居和社区中隐藏得较深或是新出现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提请被回访单位发动基层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质监部门,做到动态掌握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变化信息,消灭监管盲区。
3、加强监督抽查、卫生检验和巡查,加大监管力度。要大力加强监督抽查、卫生检验工作,推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出厂强制检验工作。重点抽查涉及健康安全的指标,大力扩大抽查企业和产品覆盖面;对于检验结果,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对于检验中发现的严重质量卫生问题,要组织执法力量早介入,早查处。对于检验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且向巡查队伍下达重点巡查指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整治期间,巡查队员要将食品企业监督检验不合格情况通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监管工作,加大监管力度。
4、加强生产许可,提高有效性。要积极动员列入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立即申领生产许可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将2008年全面开始查处无证生产的政策告知行业内企业,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尽快申请取证。对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企业,要主动提醒换证。要加强帮扶,做好企业申办过程的跟踪服务工作。要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规范许可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证。要加强对获证企业监管。
5、严格执法,重拳出击。要用准用足现有法律法规,特别要用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采取高压措施,坚决清除“三无”企业。要大力查处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要大力整治降低生产条件的获证企业。
6、加强服务,促进发展。要围绕质监服务年活动要求,坚持一手抓整治规范,一手抓扶持发展。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对存在一般问题的企业,帮助其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做好整改工作;对具备一定条件但未取得相关许可的企业,帮助其完善必备条件,取得许可;对证照齐全、具有合法资格、条件一般的企业,帮助其建立健全标准、计量、质量管理、检验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培训。
7、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面向全县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8、严格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行动期间,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向市局、县食安委报送。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 专项  整治  方案
抄送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食安委。
江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8年8月15日印发
                                          (共印10份)

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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