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2024年,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指导市场监管工作的根本遵循。一是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由局长带头学法述法,将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纳入年终考核,始终带领全局在依法行政的原则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二是强化部署抓落实。年初就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选题计划》,选定了包含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在内的9项学习专题,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经开展了10次集中(扩大)学习,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了包括《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文件、制度或领导人讲话精神,定期研究部署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作示范,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促进整个市场监管系统法治思维能力的日常养成,增强了运用法律手段履职的能力和意识。三是法治学习常态化。通过周一政治业务学习41次,“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28次,各股室轮流讲学41次,普法强基补短板法律法规学习9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得到了加强。 (二)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工作情况: 根据《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2024年以来,我局紧密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围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以及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等六大方面,扎实开展工作。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落实,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确保决策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同时,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审核意见。 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全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在政务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年共在江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各类信息113条,包括领导分工、规章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算决算、食品药品安全等内容,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四)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反馈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落实成效:本年度,我局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同时,我们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管理,确保文件的合法合规性。 应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成效:我局积极推广应用云南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和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等功能,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和监督水平。 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我局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等措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本年度,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6件,罚没金额为33.29万元,结案率100%,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情况。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法治审核工作,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行政复议、法院判决情形:本年度,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未出现任何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或部分撤销、责令履行、确认无效等情形。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制度成效: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制度。通过制定普法计划、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普法宣传等措施,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遵守度。 二、工作典型经验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审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案件审核制度,2024年对办理的150余件涉及重大行政处罚、减轻、免予处罚、不予处罚的案件进行案委会集体审议。完善了案件办理细节,提升了案件的质量。 加强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处置重视。针对当前收到投诉举报多,工作量大的现状,不定期开展投诉举报工作业务研讨交流,结合典型案例解读《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重点条款和疑点难点解释,对食品、产品质量、广告、知识产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学习。对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进行剖析,分析投诉原因,提出处理技巧和方法的意见,切实把投诉举报工作推深做实。在行政复议工作实践中,积极创新审结方式,多、快、好、省地审理办结案件。注重运用调解、化解手段化解矛盾,积极与区司法局沟通联系、反馈信息,及时解决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行政方式、方法,从而使行政争议化解及时、化解有效。 聚焦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好学生“盘中餐”。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区委部署安排,对辖区96家学校食堂及食材供应商开展“地毯式”全覆盖全链条自查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有针对性的制定监督措施,构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题、督促问题整改的工作闭环。从全面排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大宗食材供应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整合全局力量,采取整治工作回头看方式,督促学校食堂及时进行有效整改,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让群众和学校师生真切感受到开展“惠民行动”的实际成效。专项整治以来,查纠整改212个问题,移送线索3条,立案查处3起,形成有力震慑。 聚焦殡葬领域整治,解决好群众“身后事”。区市场监管局将殡葬领域收费专项整治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行动深度融合,重拳出击,规范市场秩序。对殡仪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严格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情况,发现并纠正了2起殡仪馆乱收费行为,涉及违法违规收费金额共计243920元,责令退还金额243920元,已退还金额242880元。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依法没收公告期限届满仍无法退还的价款1040元,罚款1040元,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由37项减为17项,对墓碑制作销售经营主体开展了检查,立案查处未明码标价销售墓碑的价格违法行为1起,罚款金额3000元。对1个经营性公墓,7个乡镇(街道)1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了自查自查自纠阶段共发现问题56个,已经整改完成55个,正在整改1个。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殡仪馆乱收费的现象,规范了殡葬领域的收费秩序,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力促“身后事”成为百姓“安心事”。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呵护好父母“心头肉”。按照《校园周边禁止设立实体清单》、《校园周边禁止销售商品清单》,列清两个清单禁止事项,从审批源头上严管严控。同时依照清单对清单出台前设立的校园周边经营主体和禁止销售商品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180家次,张贴“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警示100余户次,下达整改通知7份,立案查处6件;对全区登记注册的11家纹身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表述进行核查,均已明确标注了“除面向未成年人”的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同时要求经营户“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专项开展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含低俗、恶搞等内容商品和拆盲盒等诱导未成年人不健康消费行为打击,督促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的主体责任,自觉守法经营,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开展酒吧行业禁止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宣传普法活动,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惩治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通告》25份,要求经营者履行好管理职责,严把人员进入关,坚决杜绝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组织召开江川区酒吧行业未成年人保护和食品安全专题约谈会,与酒吧负责人签订了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承诺书。会同教育主管部门专项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联合公安、烟草等部门,对校园周边销售烟、酒、烟卡、萝卜刀、不合格学生用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等开展专项检查,下达整改通知10份;联合区烟草专卖局,专项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及其电子烟产品等违法行为;建立起了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执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共处置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饮酒线索3条,查处整改隐患问题11个。 三、2025年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多部门联合“双随机”全覆盖,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 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统筹执法资源、整合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加快细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改革任务。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及时更新和发布市场监管工作相关信息,增强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