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四个一批”整合方案(试行)》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 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 省、市驻江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四个一批”整合方 案(试行)》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7 日 玉溪市江川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四个一批” 整合方案(试行) 为全面做好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区,有效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按照“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项目资金整合是有效解决乡村振兴投入分散问题,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通过统筹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乡村振兴投入新格局,以实用性规划为引领,以示范村组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通过“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因地制宜政策支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路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渠道不变,全面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多头申报”的原则,整合各类资源,集中投向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要求,统筹协调,捆绑使用或分项实施。 (二)精准使用,提高效益。建立乡村振兴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高效使用统筹整合的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贫困山区、星云湖周边、主要交通干道沿线、集镇周边的镇(街道)村(社区)行政中心所在地为重点优先打造,逐步实施,全面推进,示范一批、带动一批。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省、市“百千万工程”、“十百千工程”、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等建设,从 2022 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共同努力,以区级为主体,整合各级各类项目和资金,通过点、片、面整体推进,每年完成不少 10 个村(社区)、组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到 2025年全区每个乡镇 (街道)在全市基本形成乡镇(街道)、村(社区)布局合理、示范功能齐全、各具特色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示范。 四、整合方式 破解长期以来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等问题,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建立“以区为主体、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以财政资金为主体、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四个一批”资金整合机制。 (一)一批示范引路。通过村组试点示范,鼓励各乡镇(街道)在乡村振兴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选择主导产业明晰,产业基础较好;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意识较强;人居环境较好,村落布局合理;村“两委”班子和谐,村班子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较强的示范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培育和树立一批乡村振兴典型。 (二)一批部门参与。每个示范点都有一批项目主责单位带着项目资金参与其中,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方面发挥着不同的建设作用,承担着不同使命,实现“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效果。 (三)一批项目整合。按照每个示范点的实用性规划,根据每个参与部门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统筹整合,由工作专班将每一块的建设任务以派单的形式分配到各个参与单位,并设定建设的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提出工作要求,工作成效纳入年终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考核之中。 (四)一批专班指导。每个示范引路村成立工作专班,组长由区级领导兼任,副组长由乡镇(街道)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兼任,下村领导为专职副组长,成员由下村组长、参与项目资金整合部门、包村部门、驻村工作队员组成。主要负责系统谋划示范村组的项目库,向参与部门分解任务,指导督促推进各项工作,完成成效考核等。 五、工作内容 (一)坚持规划统领。进一步编制和完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区、精品生活区、文化活动区、设施配套区”,按新规新建、改造提升和保护修缮等类型,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在示范点建设上的统领作用。 (二)推动资源整合。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农办牵头,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民政、党校、卫健、文旅、司法、农业农村、林草、水利、交通、电力、科协、教体、生态环境、共青团、妇联、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示范项目,做好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实现项目内容互补,建设效果统一。 (三)夯实基础工作。优先在完成两污治理、改造或新建厕所、人饮工程、村庄道路硬化的村(社区)推进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建设,通过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彰显特色、打造亮点,切实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等方面作出示范。 (四)加大环境整治。以“七改三清”(改水、改电、改路、改房、改厕、改圈、改灶,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目标,组织开展农村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严重影响村庄面貌、居住、道路安全的各类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工程,利用乡土树种、本地花木对村庄路、渠、塘、院等进行绿化,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 (五)提升群众素质。通过各部门教育、培训资源的再集中,充分发挥“一网十联四创建”服务作用,多网联动广泛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党员综合素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使“一网十联四创建”在人民群众中真正发挥坚强阵地作用。 六、方法步骤 (一)摸清底数(2022 年 2 月至 2022 年 3 月)。各部门、乡镇(街道)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主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分类梳理好年度项目库,积极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年度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区乡村振兴局对上报项目资金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全区的示范村项目库。 (二)协调对接(2022 年 2 月至 2022 年 3 月)。各乡镇(街道)要对所辖村(社区)、组进行认真做好分析研究,召开班子会议每年研究上报 1—2 个示范条件较好的村组,并按照一个村组一个项目,谋划做实项目示范内容。区乡村振兴局统筹做好部门与乡镇(街道)的协调对接工作,召集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实施方案。 (三)安排落地(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复后,区财政局根据批复下拨项目资金。区乡村振兴局组织项目方案评审、公示,同时报区发改局立项批复。根据批复进行召标实施。各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的监管。 (四)指导推进(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联系示范村的区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属乡镇(街道)定期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对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排名,排名情况纳入区级“双比双通报”。 (五)总结验收(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每年 12 月中旬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各专项组对项目进行初验、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终验。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各专项组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对全区示范工作作总结和部署。 七、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成立“四个一批”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民政、党校、卫健、文旅、司法、农业农村、林草、水利、交通、电力、科协、教体、生态环境、共青团、妇联和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统领全区示范点建设工作。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对照行动内容制定示范点建设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和实施示范点建设。 (二)夯实制度保障。江川区“四个一批”项目资金整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包括: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区示范点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做法;分析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化土地供应调控机制,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提高示范点建设规划用地权重和标准,优先保障示范点建设用地。示范点建设资金以资源整合为主、区级配套资金为辅。区财政每年配套一定资金,统筹用于示范点建设。同时,建立多方筹资、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中心建设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委、区政府把示范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申报、资金投入、建设成效纳入对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在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定期不定期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对组织推进不力的,限期整改。在项目建设竣工后,组织检查考评,并将结果报工作领导小组,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玉溪市江川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四个一批” 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成杰 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副组长:梁晓杰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彭安富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德坤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莽嘉慧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龚文勇 区政府副区长 张 曦 区政府副区长 杨象云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局长 许泽玺 区政府副区长 史 伟 区政府副区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邢小刚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忠良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李彦坤 区科协主席 徐 洁 团区委副书记 韩丽华 区妇联主席 付 瑞 区工业商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 瑜 区民政局局长 龚彦龙 区司法局局长 李光耀 区财政局局长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润斌 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局长 杨军奎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李汝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勇 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世培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宋良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周留明 区林草局局长 王青青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 琪 区委党校副校长 罗征洋 区供电局党组书记 李 瑶 星云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亮 宁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春伟 江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施永芬 前卫镇人民政府镇长 晏 春 九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东 雄关乡人民政府乡长 花云芬 安化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由莽嘉慧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有关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项目资金整合、项目管理;建立工作报告和通报机制,实行多部门信息共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2022年示范村(社区)、自然村、组名单.xlsx
附件3:示范村(社区)、自然村、组项目库.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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