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一、“十一五”回顾(一)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十一五”期间,江川县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生态文明大旗,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为载体,以建设高原湖泊生态县为目标,以抚仙湖、星云湖(以下简称“两湖”)保护为重点,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狠抓落实,环保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1、“两湖”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十一五”期间,江川县委、县政府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保护两湖,秀美江川”的工作方针,按照“治污为主、生态修复、水体置换、监督管理”的工作思路,突出“保护抚仙湖,治理星云湖”这个工作重点,着力实施“环湖截污治污、环湖面源污染控制、环湖生态修复、环湖林业生态、入湖河道治理、湖泊内源污染控制、两湖流域环境监管”等七大工程,先后完成了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退塘退田还湖、“两湖”生态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一批重大治理工程项目及非工程治措施,基本实现了“项目开工率达100%,完工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确保了抚仙湖水质综合类别继续保持在Ⅰ类,确保了星云湖水质恶化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在工程治理方面:先后完成了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江川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扩建工程、江川县星云湖南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江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小马沟旅游景区污水处理站管网配套工程、抚仙湖还湖鱼塘生态修复工程、抚仙湖西岸大马沟至大沙嘴段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江川县抚仙湖流域生活垃圾(路居)转运站工程、星云湖退塘还湖及6条入湖河道末端治理湖滨带恢复、螺蛳铺河末端治理及湖滨带恢复、星云湖农业固废及湿地植物残体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李忠村中温沼气站工程、小庄村集中养殖污染控制工程、抚仙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含3个子项目)、星云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含3个子项目)、路居片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白河水库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工程造林及公益林管护项目、生物净化公厕和垃圾坑建设工程、抚仙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等26个水污染规划项目及10多个非规划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6344.24万元。 在非工程措施方面:认真执行“两湖”保护条例,设置“两湖”行政管理工作部门,取缔抚仙湖机动船艇123艘,建立“两湖”主要入湖河道河(段)长责任制、抚仙湖月检制度及星云湖保洁日制度,组建抚仙湖沿湖乡镇中心环卫站,实施“环湖文明走廊”工程,开展“清洁农村”行动,携手工青女等群众团组织及社会团体大力开展各类环保活动,着力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社区)等创建工作,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持续开展以“两湖”流域为重点的环境监察执法等工作,累计投入资金2330.07万元。 通过上述工程性及非工程性措施的实施,“两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水环境质量状况改善明显。抚仙湖Ⅰ类水质得到持续保护。星云湖水环境状况有所改善,综合污染物指数总体平稳。透明度由2005年的0.80米升至2009年的1.09米;总磷由2005年的0.160 mg/l下降至2009年的0.125 mg/l;氨氮由2005年的0.31 mg/l下降至2009年的0.20 mg/l;营养状态指数由2005年的61.2下降至2009年的58.34;叶绿素a由2005年的0.049 mg/l下降至2009年的0.029 mg/l。随着星云湖截污治污工程、星云湖南岸截污及湖滨带恢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林业生态治理、星云湖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星云湖主要入湖道“河(段)长责任制”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实施,特别是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于2008年5月中旬的通水运行,抚仙湖每年约4000万立方米的Ⅰ类水质倒灌星云湖后,将极大地促进容量约2亿立方米的星云湖水质的好转。二是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随着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生态环境治理、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等一系列项目的顺利实施及“两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序推进,全县区域环境建设成效明显。到2009年全县退化土地整治率达100%;每立方水分生产率1.27公斤,较2005年下降4.8%;矿山土地复垦率达34%;受保护地区面积达44.62%,较2005年增101%;森林覆盖率40.66%,较2005年增长5.6%。三是城镇环境保护成效显著。2009年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昼间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0类区标准,夜间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Ⅰ类区标准,达到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标准;抚仙湖保持Ⅰ类水质。江川县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2005年的6.5平方米上升到2009年的8.2平方米;卫生厕所普及率达3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4%,城市气化率达到95%;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到100%;全县地表水、环境空气、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均达到划定的功能区标准;城镇固体废物处理率达85%。四是农村环境保护得到加强。随着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农业、农村能源、人畜饮水等工程的深入开展,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到2009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1.5%,较2005年增4.9%;畜禽粪便处理率达93%,较2005年增5.4%;资源化达41%,较2005年增14%;每公顷化肥施用量由267.04公斤下降到263.53公斤,农药施用强度由1.27公斤下降到1.23公斤;农用薄膜回收率达89.2%,较2005年增6.8%;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到76.83%,较2005年增67.3%;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占全县农田总面积的92.71%。 2、积极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努力探索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路子。一是较好地完成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 26项考核指标任务较好地完成,创建相关材料在经过省市专家评审后,于2009年上报国家生态环境部。二是绿色创建活动有深入。我县于2009年4月喜获首届“中国绿色名县”的荣誉称号;江川职业中学、路居中心小学被命名为第四批省级绿色学校,县幼儿园、大街小学、路居中学、江城中学等7所学校成为市级绿色学校;大街镇的大街社区、上营社区、下营社区已创建成为市级绿色社区。三是生态文明建设有取得较好成效。我县于2009年6月荣获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荣誉称号。四是生态乡镇创建取得初步成效。大街镇、江城镇于2008年6月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孤山、大庄两村已完成国家级生态村的申报材料上报工作。生态县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初步显现。 3、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坚决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了乱建等违法行为,多还旧账,不欠新账,从源头上切断新污染源的入口;严禁建设对环境造成污染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招商引资中,坚决做到“三个绝不引进”,即绝不引进高环境污染项目、绝不引进高消耗资源项目、绝不引进高安全隐患项目;认真学习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省建设项目分级审批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和重点项目的跟踪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为实现长效管理奠定基础。严格执行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快污染治理工程升级改造;认真执行项目集体审批制度,每一个项目都要经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才着手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或“三同时”手续,对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领导小组”的项目,则坚决不予办理。“十一五”期间,共受理建设项目225个,经审查同意建设212个,否决13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 4、环境执法更加强化“十一五”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764人次开展了1921场次现场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47起,征收排污费500万元,受理环境信访案件共77件,处理率为100%,结案率为100%。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确保了环境安全。一是开展对辖区内的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抚仙湖、星云湖(简称“两湖”)流域现场监察、建设项目、高考禁噪、饮用水源地及持有排污许可证情况等日常环境监察工作,确保了排污单位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对工业集中区、造纸行业、“两高一资”、涉砷行业、重金属行业等重点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集中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确保了全县环境安全。三是开展了化工行业、水泥行业、造纸及纸制品行业、畜禽养殖行业等多个行业的核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各行业生产、污染物排放、环评手续办理等情况。四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五是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收费程序,全面开展排污费申报、审核工作。 5、超额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工业、环保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江川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污染减排措施落到实处。制定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倾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从严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坚决淘汰黄磷、建材、化工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 在SO2减排方面:通过结构减排,先后拆除了江川水泥厂、凤凰山水泥厂各2条生产线,拆除了江磷集团1号黄磷炉,拆除了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湖分公司8万吨/年硫酸生产线,实现削减SO2406.5吨;通过工程减排,先后督促江磷、实龙、江达建设了碱回收装置,翠峰纸业、丰茂纸业建设了麻石除尘设施,县水泥厂、凤凰山水泥厂建设了大布袋除尘设施,实现削减SO244.6吨;通过管理减排,对实龙公司、天湖化工、阳光食品、瑞星化工、盛邦化工、福星制桶、天丽食品、江达、机械厂等13户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实现削减SO220.7吨。2008年10月28日,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湖分公司全面实施停产,年可减排SO21100多吨。共削减SO21570.8吨,超额完成了减排任务。 在COD减排方面:通过工程减排。丰茂纸业建设污水零排放工程,宏斌食品,阳光食品、江磷集团、天丽食品等企业建设了污水处理系统,实现削减COD128.16余吨;通过管理减排,对实龙公司、天湖化工、阳光食品、瑞星化工、盛邦化工、福星制桶、天丽食品、江达、机械厂等13户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实现削减COD4吨。共削减COD132.16吨,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6、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结束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省、市文件要求,江川县于2007年底全面启动了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还专门成立了污染源普查农业组,7个乡镇也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制定了《江川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试点演练方案》、《江川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试点演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顺利完成了试点演练,并按照宣传方案开展各类宣传;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完成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培训257人,其中工业源68人,生活源77人,农业源112人;制定了《江川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认真开展普查工作。经过培训、入户吊查、手工填表、计算机录入等程序,组织上报重点工业源164家,一般工业源70家,生活源467家,农业源983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家。通过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摸清了江川县污染源现状。 7、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每年以重大节日为契机,在“4·22”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26”抚仙湖保护日都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定特色主题,先后举办和开展“环保杯”书法竞赛、“环保宣言签名接力”活动、环保征文、 “七彩云南江川保护行动”、“百名青年自行车环湖环保宣传活动”、“全民健身周运动会”、“绿色奥运·节能减排·江川在行动”启动仪式等。每年“6·5”世界环境日期间,县委、县政府都发文要求县、乡镇机关牵头,组织村、组干部和群众联动开展“以劳代宣”整治周边环境的活动。“十一五”期间,累计展出环保展板133块,悬挂布标60余幅,张贴标语11420条,广播宣传180次,发放环保宣传材料51000份,环保宣传手册1700册。通过多年的宣传教育,初步形成了“人人关心环保,个个参与环保”的氛围,全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得到提高。 8、重视和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根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解放思路大讨论、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当代中国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和业务知识,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把手与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以全省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为载体,建立了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工作热情象“一团火”,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工作作风得到群众认可。五年来,未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1、“两湖”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抚仙湖全湖水质评价虽为Ⅰ类,但是溶解氧和总磷偶尔出现超标,抚仙湖部分地段出现藻类,随着气候的变化,在炎热时段水面出现泡沫,近年来透明度在逐渐下降。星云湖水质评价劣于Ⅴ类,总氮虽有所下降,但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均有明显上升,透明度明显下降,全湖污染状态为加重的趋势。要确保抚仙湖稳定保持地表水Ⅰ类水质标准,星云湖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保护与治理任务十分艰巨。一是“两湖”保护治理工作前瞻性、系统性、连续性不够,缺乏流域总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水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的指导;二是“两湖”保护治理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建立,非财政性投资难于撬动,县级融资平台搭建难度大,融资渠道单一;三是“两湖”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湖泊保护治理资金筹措渠道单一,“两湖”保护治理资金缺口较大,投入严重不足;四是“两湖”内源治理难度大,外源治理任务繁重,径流区人类活动较为频繁,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难度较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不够,年度财政预算环保比重偏小;五是“两湖”保护治理工程项目包装、推介档次和水平水不高,大项目、大包装运作系统难建立,抚仙湖虽已纳入国家规划盘子,但是力争星云湖治理项目进入国家规划层面的协调工作难度较大;六是“两湖”非工程性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非工程性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重建轻管现象较为突出,导致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运行管理愈来愈难;七是“两湖”流域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径流区产业结构一产业仍居主导,二产业产能释放端倪已现,以“仙湖锦绣”项目为重点的三产业聚集优势一时难于显现。同时,市委、市政府提出对抚仙湖的“一退够、二调优、三保护” 的新政实施还有一段时间,结构调整仍需加强。 2、生态县创建进展缓慢结合生态县创建的五个基本条件和22项创建指标,目前,我县距创建成为生态县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没有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二是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没有在全省名列前茅;三是以星云湖水质为典型的指标达不到考核要求。星云湖水质目前为劣V类,在创建期内难以达到功能区Ⅲ类要求;还有森林覆盖率、单位GDP能耗、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害化产品四是种植面积的比重等指标距生态县的要求相差甚远;四是全国生态乡镇的创建严重滞后。生态县要求全县80%的乡镇达到全国生态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目前,我县没有一个乡镇获此殊荣;五是环保投资占GDP比例达不到要求,生态县要求环保投资GDP的比例在3.5%以上,我县目前只有1.5%。 3、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难度较大我县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面广量大。据测算,年使用农药250吨、化肥3万吨,约有35%被农作物吸收,约65%随水流入湖泊;年产生秸秆30万吨,只有三分之一被利用,其余丢入沟渠、河道,随雨水冲刷入湖;年产畜禽粪便9万余吨,只有3.5万吨被利用,其余都是被冲刷横流入沟入湖;年产生产、生活污水900多万立方,约300万方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余均直接排入沟入湖;年产生产、生活垃圾8万吨,只有1万吨达到填埋要求,其余部分进行简单填埋,大部分仍然散落在村庄路旁。这些污染物造成对湖泊水质的严重污染,治理起来难度较大。 4、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突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本由村、组长代管,没有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台账记录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部分饮用水源地露天开放,没有设立界桩、界碑或者警示牌,水源地易受生活污水、垃圾、人畜粪便污染;一些水源地地势较低,没有防护措施,雨季雨水容易流入水源地,造成水质浑浊;部分水库及山泉水源地周围植被破坏严重,导致水土大面积流失,影响水源水质;水源地基本设施老化破损,造成水质含锈重、水质差,滴漏跑冒现象突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难于全部做到监测;部分水源地水质卫生不达标,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有较大影响。 5、环境监管能力较弱一是硬件条件差。环保局办公场所相当拥挤,全体人员挤在一层办公楼办公,环境监测站成立至今已一年多,无监测业务、办公用房和监测设备,环境监察大队也无业务、办公用房,虽然省、市环保部门给大队配备了一些设备,但执法工作仍是用鼻子闻、用耳朵听、用眼晴看,对环境违法行为难于收集相关的证据。二是环境安全事故应急装备缺乏。虽然我县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但没有配置处置环境事故需要的防化、防毒、防辐射、救援车辆、救援指挥通信等设备,应急物资和应急工具也无储备。一旦出现环境事故,仍然是束手无术。 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十二五”期间是江川县实现跨越式发展,缩小与国内、省内发达地区差距的关键五年,是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规模扩大的关键五年。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江川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的发展策略,规划中的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社会经济的发展,环湖经济区的规划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资金保障;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污染物防治能力的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为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了保障。因此,“十二五”期间江川县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是,随着江川县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农业、养殖业规模的扩大、环湖旅游业的进一步开发、人口的持续增长,江川县的污染负荷将继续保持逐年增长的趋势,高能耗、高排放,粗犷式的发展模式依然难以得到根本的解决,因此工业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两湖”保护工作任务艰巨;以水电和交通为代表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长期以来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环境监管能力和手段薄弱、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解决,因此,“十二五”期间江川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巨大的挑战。 (一)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重点,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抓手。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突出重点,综合整治,确保抚仙湖水质总体保持Ⅰ类,星云湖水质力争达到Ⅳ类,全县城乡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二)规划原则——全面规划、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为指导,把系统总体最优放在规划工作的首位,同时全面分析江川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发展现状、发展潜力、制约因素和发展的规模、布局以及生态建设的保障体系,增强规划的宏观指导和实施的可能性。 ——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原则。在确保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各产业发展的关系,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实现生态与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原则。在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决杜绝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统一监管与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涉及多层面、多领域,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在尽职尽责的同时,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搞好江川县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注重发挥政府、企业、公众三层次作用的原则。政府应发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主导、引导作用,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企业应发挥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中的主体作用,培养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环境现场管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节约资源、能源和水资源的消耗,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努力实现达标排放。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监督。 ——注重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的原则。进一步促进工业结构的战略调整,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限制重污染企业的发展,促进转型发展。依法加大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上下功夫。加大废物资源化的综合利用力度,努力构建循环经济。 ——注重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的原则。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变落后生产现状;引进推广应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加大达标治理力度。 (三)规划范围及时限规划区范围为江川县行政管辖区域,规划总面积850km2,包括5镇2乡,68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345个自然村463个村民小组。 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同时参考2006年、2007年有关情况。 (四)总体目标抓住新时期江川县发展的机遇和活力,努力把江川县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特色突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适宜人居住的高原湖泊生态县。力争“十二五”末期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县域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分别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工业区污染物排放与环境质量实现“双达标”,节能减排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城和重点集镇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星云湖流域及抚仙湖水环境质量较“十一五”末期得到明显改善,重点区域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农村卫生条件基本改善,积极推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战略,发展生态农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初步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环保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能力、环境监测能力明显加强。 (五)主要指标江川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见表 序号 | 指标 | 2009年 | 2015年 | 社会经济 | 1 | 经济持续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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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人均GDP(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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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 | 1.77 |
| 环境质量 | 4 | 星云湖水质 | 劣Ⅴ类 | 力争达Ⅳ类 | 5 | 抚仙湖水质 | Ⅰ类 | 总体保持Ⅰ类 | 6 | 环境空气质量 | 二级 | 二级 | 7 | 声环境质量 | 达标 | 达标 | 污染控制 | 8 |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100% | 100% | 9 | 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 100% | 100% | 10 | 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 | 92.27% | 95% | 11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 13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4.23% | 40% | 14 |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5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79% | 80% | 16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32.2% | 90% |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 17 | 森林覆盖率 | 42.66% | 45% | 18 |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 | 280 | <250 | 19 | 水土流失治理率 | - | 60% | 20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35% | 95% | 21 | 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 | 20% | 60% | 22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40% | 90% | 23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 | 35% | 24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 100% | 环境管理 | 25 | 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 | 100% | 26 | 排污费征收面、足额征收率 | 100% | 27 | 排污许可证发放率 | 100% | 28 | 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 | 90% | 95% | 29 |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 1.5% | 3.5% |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水环境保护认真落实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强对抚仙湖、星云湖的保护和治理,着力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逐步改善湖区的生态环境;重点控制新的污染源,加大入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控制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深入开展径流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星云湖、抚仙湖重点项目建设,有效减少生活污水垃圾、工业废水等对湖体的污染。继续保持抚仙湖Ⅰ类水质,力争星云湖从劣Ⅴ类水质恢复到Ⅳ类水质。为实现上述目标,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两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以“两湖”湖泊承载力为基础,以产业结构调整控源为主,优化调整旅游、工业、农业、城镇化与现代服务业,加大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控源力度,控制城镇、中心村群的适度规模,重新定位流域发展模式,调整流域的主导产业,重建与“两湖”水环境保护目标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发展体系。农业方面:按照农业的“结构调活、品种调优、规模调小、效益调高”的总体要求,采取“退、精、升—生态农业”的调整思路,调整与提升农业产业结构,使“两湖”流域污染负荷产生及入湖污染排放量得到有效遏制,农业污染负荷的产生与入湖量降低到“两湖”承载力以下。同时,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安全性,实现生态农业产业化、产品品牌化和高附加价值化,建立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协调和谐发展,基本实现生态农业的目标和要求。工业方面:按照“两湖”流域的总体规划目标,坚持“工业园区化、产业集聚化、布局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将关停、搬迁径流区内现有的磷化工等污染型企业,严禁新建重污染企业,适度发展低污染、低能耗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智力型高新科技产业。三产业方面:在确保抚仙湖水质达到Ⅰ类标准,满足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要求前提下,做大做强旅游业,使流域旅游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带动云南旅游产业发展的新生力量,努力把抚仙湖—星云湖旅游区建成世界知名、中国一流的湖泊型康体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2、加大工程与非工程治理措施一是继续以实施工程治理项目为重点,切实抓好湖泊保护治理。坚持源头控制与未端治理并举,点源治理与面源防治并重,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同施,把生态建设与扩内需、保增长、高结构、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开工率和完工率达100%。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倒逼”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突出抓好环湖截污治污工程、环湖面源污染控制工程、环湖生态修复(恢复)工程、环湖林业生态工程、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两湖”流域环境监管工程等七大工程。二是强化管理,抓好非工程措施的落实。坚持依法保护治理“两湖”,贯彻落实抚仙湖、星云湖保护条例,进一步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坚决杜绝项目污染湖泊、侵占水域、破坏环境。“两湖”径流区严禁新上污染项目,所有项目向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聚发展。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或者擅自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沿湖宾馆、饭店的管理,坚决查处污染直排入湖和偷排行为。巩固河段长负责制,提高入湖河道管护水平和管理实效,改善入湖河道水质。继续实施隔河文明走廊工程,广泛深入开展“清洁田园、清洁村庄、清洁河道、清洁湖滩”“四清”创建活动,坚持抚仙湖月检、有奖举报、定期巡查等制度,进一步提高非工程措施的保护治理成效。 3、拓宽水污染防治融资渠道 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水污染防治融资、投资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以项目为载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企业与政府合作,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部分引导资金,筹建抚仙湖、星云湖保护治理投融资平台,通过土地运作、资本运作,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实现资金投入与项目建设良性循环,推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4、建立“两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在“两湖”径流区建立生态(绿色)种植(价值)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两湖”径流区农民施用有机肥或农家肥,尽量少用或不用化肥和农药,因施用有机肥或农家肥造成的实际损失由政府筹资对农民受损部分按市场价进行补助。而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则由政府部门携手市场采取定单购销的方式来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或市场销售问题,解除农民生产绿色农产品的后顾之忧,一旦形成品牌或规模市场效应,政府则可让农民自由选择市场,从而从农业面源污染根治入湖污染。 5、继续加强现有污染源治理和新污染源控制继续巩固、提高全面达标排放工程,深入开展持续、大规模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积极倡导和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以生物产业和化工行业为重点,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治理和改造的力度。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强化对污染排放单位的环境审核和监管,重点水污染源实行自动在线监控。 6、优先保护好饮用水源地水质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涵养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抓好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有影响的旅游、畜禽和水产养殖活动。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工作。理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管理体制,使其有人建,有人管;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应急机制;在饮用水源地设立界桩、界碑或者警示牌,并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保护区;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密封处理,严防生活污水、垃圾、人畜粪便对水质的污染;加强对水源地周围植被的保护,增加水源涵养林的种植;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做到每个水源地每年不少于2次。对水质达不到饮用水标准的,要立即通知农户,切断供水,提供新的供水方式,并组织开展对水质不达标的原因分析,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使我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 (二)生态环境保护1、科学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案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理念和国家、云南省关于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建设考核要求,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体现当地生态建设的重点和特色,衔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分别编制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推进机制,加强制度创新,探索目标责任制考核,使建设任务和目标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便于实施、检查和考核。 2、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的节约化和生态化,把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到城乡建设的各个环节。生态县的建设要按照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科学规划城市建设规模、发展方向及功能布局,保护好基本农田、重要自然人文资源和生态保护区、环境脆弱区,形成合理的城市发展空间形态和发展规模。生态乡村的建设要维护好乡村固有的生态循环,因地制宜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节约耕地、体现民族风情和地域特色的生态型村镇。 3、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抓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工作,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工程和污泥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到2015年,沿湖镇都要建有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加快整治城镇河流污染,恢复生态和景观功能。加强城镇空气、水、噪声和光污染防治,控制噪声、扬尘、餐饮业油烟和电磁辐射环境污染。加强城镇卫生管理,进一步加大城乡结合部、主干道两旁、“窗口”地段的环境整治力度,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镇环境。加强城镇周边水源涵养林和生态林保护与建设,合理布局城镇林地、公共绿地。加强城镇森林防护带、生态廊道、绿化隔离带建设,构建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城镇生态景观系统。 4、构建优美整洁的农村环境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作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以保障饮用水安全、治理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面源污染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一是加快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村庄生活垃圾要确保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实现“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活污水要根据投资少、工艺可靠、排放稳定达标的要求,因地制宜地采取建渗水井和微生物方法等小规模污水处理技术,或与当地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的“人工合成湿地技术”,切实减少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构建新的生态景观。二是大力实施以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灶及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加强农村用卫生厕所和城镇卫生厕所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设施完善程度。加大旧村改造力度,实施空心村改造工程、清洁能源改造等工程,着力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村容村貌。三是加快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搞好城镇及村庄道路、街道、河岸、庭院、荒山的绿化与造林活动。四是强化农村环境监管,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5、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一是树立生态农业发展理念,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科学开发利用土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集中养殖,限制分散养殖,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污染土壤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重点抓好重金属、农药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复。继续巩固提升烤烟产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大力发展规模生态养殖,加快发展蔬菜、油菜、花卉等特色产业,积极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有机、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努力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格局。二是大力发展生态林业。积极推进农村森林工程建设,着力抓好退耕还林、中低产林改造,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果和水源涵养林。因地制宜开发林下资源,重点培育野生食用菌、野生蔬菜、林间中药材等产品的开发和加工。三是推进生态工业建设。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步伐,优先发展无污染或污染轻的工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工业,积极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四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大力发展观光、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开发生态旅游商品。 6、加强生态文化建设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要建设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计划,引导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公众树立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忧患意识、生态责任意识。推行生态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倡导理性消费,引导绿色消费。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和绿色家庭等绿色创建活动。乡村要大力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绿色家庭创建活动,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专栏,利用广播、标语、墙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创建生态乡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污染控制1、加强现有污染源治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督促相关企业实施总量消减计划,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全面监控管理。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频率和环境监察力度。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重点查处的力度,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控制新污染源,依法推动规划环评的实施,积极参与政府的综合决策,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发展规划与决策阶段,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产业布局和优化选址,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大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 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与工商、经委、国土等部门形成联动审批机制,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给予批准环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给予否决。新上项目环保审批率要达100%,执行环评的项目要达100%,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3、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利用夜间、雨天、节假日开展突击检查,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反弹;加强对“12369“环保举报信息自动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保障举报热线的畅通,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大对危险废物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把规模化养殖场纳入日常监管对象,使其粪便得以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置;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督促污染企业全面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建立污染设施运行台账;督促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环保部门建设在线监控平台,对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做到实时监控;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申报、审核、征收工作,实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四)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以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与管理体系为根本,以强化执法为手段,以环境监测为依托,建立环境动态和快速反应监督系统,提高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和执法能力。 1、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工作能力加强我县环保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复杂环境问题的能力;建设一支“业务精、作风硬、会管理”的环保队伍,以适应当前环保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 2、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水平,使监察机构建设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西部地区一级标准。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经委、安监、金融、工商、供电等部门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江川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实现环境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3、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监测技术水平强化政府环境监测管理职能,加大投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监测队伍素质和监测能力。完成执法监测业务用房建设,实验仪器达到西部地区三级站建设标准。坚持“环境管理必须依靠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必须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基本方针,抓好自身素质建设,不断完善监测体系,加强监测管理制度提高监测技术水平,以监测数据的综合利用为突破口,多出报告和成果,扎实地完成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污染事故及环境纠纷仲裁监测四项主要任务。 四、规划重点项目规划项目实施期限为5年,即2010年~2015年,为实现规划指标,需要实施重点项目。结合江川县经济技术实际能力和实现规划指标的紧迫性,本次规划重点项目分为3大类、10小类,共计27个子项目。规划项目投资估算总计为23.4亿元。 规划重点项目中,污染控制类子项目13个,合计投资估算为10.77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45.97%。生态修复类子项目9个,合计投资估算为12.08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51.53%。 监督管理类子项目2个,合计投资估算为0.59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占规划总投资的2.5%。规划重点项目详细情况详见附表。 江川县“十二五”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规划项目一览表 序号 | 类别及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估算投资 (万元) | 1 | 污染控制类 |
| 107777 | 1.1 | 环湖截污治污工程 | 实施星云湖截污治污工程(一期)。在“十一五”的基础上,继续在星云湖南(县城)、北(江城镇)2个片区各新建1个日处理污水1万m3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 | 8447 | 实施孤山风景区污水处理站扩建及管网配套工程。将孤山风景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由目前的1000吨/日扩建为5000吨/日。 | 1800 | 1.2 | 环湖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
| 45330 |
| 1.2.1 | 沿湖村落“两污”治理与资源化工程 | 实施抚仙湖沿湖25个村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村容村貌综合整治。 | 9800 | 星云湖径流区共有自然村223个,在“十一五”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对距湖2km范围内的42个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村容村貌综合整治。 | 18730 | 1.2.2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 实施流域农田种植结构调整与污染径流治理及示范工程。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工程1000亩,少废农田推广示范工程2000亩,有机农业示范园建设1000亩。 | 1000 | 1.2.3 | 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工程 | 实施生猪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场搬迁工程。沿湖2000米范围内养殖场逐步搬迁至距湖2000米以外的养殖小区内集中养殖。 | 2000 | 实施养殖小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养殖小区30个。 | 9000 | 实施畜禽粪便处理与资源化工程。在沿湖四个乡镇建设10座日处理能力为5t/d集中式中温沼气厌氧发酵站。 | 3000 | 实施科学养殖方式推广项目。通过“以奖促治”方式 ,推动两湖流域5户规模养殖户、5个养殖村进行生物发酵床等新技术的应用。 | 800 | 1.2.4 | 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 | 在前卫镇、路居镇、江城镇、雄关乡建设5座垃圾中转站、200座垃圾房。 | 1000 | 1.3 | 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实施抚仙湖大鲫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牛摩河、青鱼湾大河污染源控制工程。 | 15000 | 实施东西大河、大街河 、螺蛳铺河、渔村河、大庄河流域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学河、大龙潭河、周德营河污染源控制工程。 | 29800 | 1.4 | 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一期) | 继续实施“十一五”调整的星云湖底泥疏浚项目。疏浚范围为底泥淤积严重的入湖口带,疏浚面积为100万m3。 | 2700 | 1.5 | 东风水库径流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对东风水库径流区九溪大河、董炳河及径流区农村面源污染及工业污染、餐饮服务业等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保护东风水库饮用水源点。具体建设内容为:(1)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垃圾房73座;(2)建设沤肥池3000口;(3)建设生物净化厕所61座;(4)建设挡沙坝8座;(5)进行河道清淤。 | 3600 | 1.6 | 村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及人畜饮水保障工程 | 改造建设30个集中饮用水源安全饮水工程,保障村民饮水安全。以人畜饮水困难地区为重点,实施5000m3蓄水、净水工程建设,保障人畜饮用。 | 1100 | 2 | 生态修复类 |
| 120815.6 | 2.1 | 面山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 在抚仙湖小凹至东海边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实施爆破客土造林5000亩 | 3000 | 星云湖流域11000亩启动石漠化治理工程,实施爆破客土造林。治理石河水库小流域16.5km2, 治理大寨河水库小流域16km2。 | 6100 | 2.2 | 环湖生态修复(恢复)工程 | 抚仙湖环湖法定水位100 m范围内的农田、房屋退出,因地制宜建设湖滨带。 | 61500 | 星云湖南岸截污及湖滨带修复工程。在“十一五”的基础上,在星云湖南岸继续实施南岸16个村落生活污水截污建设、带状调蓄预处理分配系统建设、库塘系统建设及配水及南岸陆地缓冲林带建设四项工程。 | 9718.15 | 星云湖北岸湖滨带修复及生态建设项目。东至海门村,西至星云收费站,沿湖岸线长约8300米,宽约25—500米范围,项目面积为1744.17亩。本项目包括:基底修复工程、植物种植工程、建筑配套工程。 | 28569 | 星云湖东岸湖滨带生态修复及生态建设项目。在星云湖东岸大麦地至海门段实施湖泊带生态修复工程, 总面积335.80亩,其中道路防护带6.4亩、陆地防护林带生态林47.8亩,经果林173.8亩,灌草湿生带35.0亩,挺水植物带29.7亩。 | 1808.44 | 星云湖西岸湖滨带建设工程。从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出水口至杨家嘴段,对法定水位1722.5m向外延约30m的农田退田还湖,并对退出范围因地制宜的恢复建设星云湖岸长7km,宽30m-100m面积的湖滨带(房屋道路除外),建立相对稳定的湖滨良性生态系统。 | 4620 | 实施抚仙湖法定水位100 m至海拔1900 m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海拔1900米以上保护工程。 | 5000 | 实施星云湖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南与北部)。在星云湖缓冲带内,通过政府补助等方式引导群众种植藕、慈菇等作物2000亩。每年补助100万元,共补助5年。 | 500 | 3 | 监督管理类 |
| 5900 | 3.1 | “两湖”流域环境监管工程 | 实施两湖水质水生态监测及污染源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建设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站、环境教育基地、应急装备、环境监察装备等。 | 1900 | 3.2 | 非工程措施控污减排体系建设 | 实施出流改道工程优化运营与管理工程。 | 2000 | 实施水华蓝藻与水葫芦清除与处理处置应急工程。 | 2000 | 合计 |
| 2344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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