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确定“十一五”期间中国的五大环保重点任务是水污染防治首当其冲,土壤污染防治被提上重要议程。江川县环保工作在“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十五”计划回顾 (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江川县的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两湖”保护为重点,以改善县域环境质量为目标,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赔偿制和评议考核制,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江川县的环境法制进程,使江川县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使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做到家喻户晓,”十五”期间,江川县每年都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四.二二”地球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巡回宣传。教委、共青团、妇联、宣传部、关工委、科协等单位多次与县环保局联合,开展了“美在家庭”、“绿色学校”、“环保杯书法比赛”、“渔村大河生态监护”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从2002以来,每年都采取“以劳代宣”的方式,号召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生、各乡镇利用“六.五”契机进行大扫除及清理沟道。同时在中小学校中开展环保科普征文及演讲比赛,并把比赛中的优秀作品在全县范围内巡回演讲及向上级部门推荐。经过几年的宣传,使全县人民的环保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初步形成了“人人关心环境,个个参与环保”的社会氛围。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得到提升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是《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必须执行的两项预防新污染产生的制度,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期间这两项制度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1)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污染。 “十五”期间,江川县共审批建设项目343个,其中利用“环保一票否决权”否决建设项目30个,取缔在抚仙湖沿岸乱占乱围项目6个,限期拆除4家,强制拆除7家。扩大了项目审批范围,把饭店、烧烤点、面馆、夜食摊等项目纳入审批范围。环评执行率为100%,而且无越权审批事件发生。使建设项目进入了规范化环境管理的轨道。 (2)狠抓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工作,从项目建设的另一源头控制污染。 在“三同时”执行方面,县环保局严格把关,加大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监察力度,凡不符合环保“三同时”的项目一律不准投入生产,使江川县的环保“三同时”执行率每年都保持在100%。”十五”期间共办理“三同时”验收项目260个,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3、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了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年检监测工作 从2002年开始,对全县24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了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同时与工商管理部门形成联动年检机制,排污许可证通过年检的企业,其工商营业执照才能通过年检,这一制度的执行有效促使排污企业按照核定指标排放污染物。 4、进一步巩固了“一控双达标”工作 江川县在完成2000年省、市、县列入的15家排污企业和抚仙湖沿岸20家旅游服务单位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为巩固2000年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成果,提高污染物达标排放效率,防止污染反弹,江川县根据省市的安排,分别以2001年对6家普钙生产企业和1家屠宰厂、2002年对5家养殖业1家红砖厂1家钢铁厂、2004年又对已达标的10家实施达标排放复查工作,这些达标排放工作都按省市要求顺利完成,进一步巩固了“一控双达标”工作,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得到提升。 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得以开展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是通过对城市环境进行整治,使城市环境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从而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市政府从2001年开始在八县一区实施这一制度,目的是通过“城考”工作为市政府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创造条件,同时“城考”也是环境管理八项制度之一。为做好这项工作,江川县政府以[2001]27号文件对“城考”工作作了具体要求。县环保局积极按文件要求制定了《江川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监测方案》、《江川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每年都按市环保局的要求完成了考核工作。 6、环境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得到及时办理 按照县上办理人大建议要“开好一个会,把好三个关”的要求,江川县始终把办理答复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具体办理中做到:既人来人往,又文来文往,并与各位代表、委员面议。”十五”期间,江川县共办理环境信访案件61件,政协提案27件,人大议案、建议28件,处理率100%。 7、持续开展“禁磷禁汞”工作,防止污染反弹 为减少磷对星云湖的污染,”十五”期间江川县先后进行了13次大规模的禁磷活动,没收含磷洗衣粉6103包,收缴高汞电池4550只,使江川县的禁磷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初步形成了店店禁磷,户户不用含磷用品的社会氛围,对控制星云湖总磷的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8、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环发[2003]102号)和江川县环保局等七个单位《关于江川县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环字[2004]24号)文件要求,县环保局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全县共出动环保人员240人次,检查企业43家。关闭淘汰污染严重的小炼铁高炉一座;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起,其中7起责令限期整改,7起实施行政处罚,收缴罚款3.2万元,全部上缴财政;对2001年以来的343家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亟待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 9、狠抓行风评议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为切实搞好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和行风的根本好转,根据市环保局、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民主评议环保行风的实施意见》,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关于2004年开展民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江川县环保工作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县环保局于二OO四年七月至十月利用四个月时间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整个工作按要求经历了准备动员、调查摸底、自查自纠、组织评议整改及总结验收五个阶段,圆满的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通过行风评议使县环保局的机关作风和行风有了较大转变,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10、星云湖非工程性措施的治理工作收到实效 为治理星云湖沿岸非工业生产性污染,2001年县政府以江政发[2001]120号文对星云湖进行了综合整治。一是责令14家饭店新建了污水厌氧池、4家饭店停业、3家饭店拆除;二是促使31户养鸭户拆除了养鸭围栏;三是促使大麦地养鸡场建设了粪便收集池;四是协助沿湖乡镇对各自然村生活垃圾堆放、清运、处置方面责任进行了量化落实,收到了初步的整治效果。 11、查清了畜禽养殖业排污状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查清江川县养殖业的分布情况和粪尿等畜禽废物的利用程度、排放状况,为下一步制定合理、可行的管理措施,有效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特别是对抚仙湖、星云湖、东风水库和一些重要水源地、水库的面源污染防治创造条件。 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江川县养殖业的分布情况和粪尿等畜禽污染物的利用程度,排放状况。2002年江川县存栏猪24.3534万头,出栏猪73.1102万头。其中上规模的养猪户共210户,存栏猪52863头,占全县总量的21.71%,大都集中在大街镇、前卫镇和九溪镇,其中前卫镇最为突出,全县出栏数在100-500头的有101家,前卫镇有33家,占32.67%;500-3000头的有94家,前卫镇有60家,占63.83%;3000头以上的全县有15家,前卫镇有11家,占73.3%。安化乡没有养殖规模达到100头以上的养殖户。2002年存栏鸡43.0956万只,出栏97.3679万只,上规模的养鸡户34户,年存栏鸡30.74万只,集中在大街镇和九溪镇。鸭的养殖业集中在星云湖沿岸。牛、马、羊江川县没有达到调查规模的养殖户。虽然江川县的畜禽养殖业在向规模化发展,但大多还是以农户养殖为主。分布都集中在村子内,其治理难度相当大。要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在一齐,才能取到实效。猪粪是农业生产的宝贵资源,但江川县的利用率还相当低,上规模的养猪户年产粪尿91280.6吨,利用量有34834.62吨,利用率只有38.16%。说明江川县的养殖业对环境特别是对星云湖的污染相当严重。 12、清洁生产工作顺利启动 “十五”期间,江川县在省市的帮助下,顺利启动了清洁生产工作,天云普钙厂、上坝磷肥厂、星海化肥业有限公司等6家普钙生产企业和江磷集团磷制品公司顺利通过了省环保局和省清洁生产中心的审核,被确定为清洁生产企业。凤凰山水泥厂、翠峰水泥有限公司、翠峰纸业、恒昌造纸有限公司四家企业通过了由市经济委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 13、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环境管理。 为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江川县从2001年起县政府就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奖惩办法,并要求各乡镇必须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目标责任书的执行真正落到了基层,确保了环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14、“两湖”工程性环保治理项目实施力度加大 在”十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两湖”环保治理项目的实施,2001年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两湖”保护领导小组,2004年又成立了以苏副书记为组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副县长、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23个单位正职为成员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使江川县的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先后完成了22个工程项目,投资总额达8000多万元(不含出流改道资金)。 (1)抚仙湖——牛摩河湖滨带生态治理工程 该工程总投资159.97万元,工程区总长1260米,总面积71亩,日处理能力5000~10000m3/日。该工程2004年2月20日开工建设,2004年5月完成建设内容。 (2)渔村大河河道末端治理—人工湿地生物净化工程 渔村河是星云湖12条主要入湖河道之一,河流全长13.5km,流域面积32km2,平均流量1.2万m3/d,流域内有村庄19个,18471人,年排生活污水269676.6吨。该流域农村污水、农田溢流水对星云湖污染比较严重。在渔村河口建设人工湿地生物净化工程,可有效减少入湖污染负荷,对减缓星云湖富营养化有着重要意义。渔村人工湿地工程依据省计委云计地区[2003]1316号文批准和玉溪市环保局、市计委玉市环[2003]223号、玉计环保[2003]508号批复初设而组织实施。工程批准投资:332.07万元,工程规模:占地面积16413m2(24.62亩)。该项工程(土建部分)于2004年1月6日开工,2004年4月30日竣工,植物工程于2004年4月1日开始移栽,4月30日全部栽种完毕,并于4月30日投入试运行。 (3)星云湖隔河泄水蓝藻去除应急工程 县环保局依据玉市环[2003]198号、玉计环保[2003]482号文件批复,在江川星云湖隔河口建设的蓝藻去除应急工程现已完成,该工程初设批复投资800.038万元,其中市补助600万元,建设规模330亩,计划工期为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4月20日,于2004年4月16日竣工,2005年5月13日通过市有关部门的验收。常年有14人在进行维护管理 (4)抚仙湖火焰山湖滨带建设工程 依据玉市环[2002]20号批复。该项工程投资概算242万元,建设规模322亩,2002年3月8日开始动工建设,2002年6月20日全部结束。2005年9月20日通过市环保局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验收。 (5)星云湖大街河湾生物净化技术示范一期工程 依据玉市环[2002]19号批复。该工程投资概算123.26万元,建设规模503.4亩,2002年3月8日开始动工建设,2002年6月8日主要工程已全部完工。2005年9月20日通过市环保局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验收。 (6)隔河机械除藻工程 为减轻星云湖水在出流改道竣工前对抚仙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对星云湖下泄到抚仙湖的水进行蓝藻清除是避免抚仙湖蓝藻数量增加的有效措施。该工程主要目的是在星云湖蓝藻聚集较多的地段使用机械除藻船对蓝藻进行部分消除。工程总投资138万元,其筹措方式为省90万元,市30万元,县18万元。目前到位资金80万元(其中省60万元,市20万元)。该工程于2005年5月通过市有关部门的验收。该工程于2003年夏季进行了打捞,后因隔河应急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已不再继续进行施工。 (7)星云湖十二条入湖河道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工程 该工程是在入湖的十二条河道中每条建设一至两道拦污闸用于拦截河道中的污染物,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设备,工程估算投资272万元。项目实施后年可净化污水3799.5万吨。该项目分四标段于2004年10月8日实现开工建设,目前,工程于2004年12月底完工并交付使用。 (8)星云湖大街河湾生物净化技术示范二期工程 该项工程投资概算286.22万元,建设规模50亩, 2004年12月31日开始动工建设,现进入植物栽种阶段。 (9)星云湖东西大河及隔河湖湾生物净化工程 该项工程投资概算250.75万元,建设规模107.5亩, 2004年12月31日开始动工建设,现进入植物栽种阶段。 (10)抚仙湖南岸路居片区河口湿地及湖滨带建设工程 该项工程投资概算1123.42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概算540万元,建设规模为47.9亩湿地,项目的可研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玉计环保[2004]381号给予了批复,该项工程于2004年12月31日开始动工建设,现进入植物栽种阶段。 (11)星云湖大庄河污染控制工程 该项工程投资概算330万元。建设规模为135.3亩湿地,项目的可研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玉计环保[2004]382号给予了批复,该项工程于2004年12月31日开始动工建设,现进入植物栽种阶段。 (12)周德营村畜禽养殖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该工程被省环保局自然处列为全省2个畜禽养殖治理示范村,现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毕,正报请省环保局评审。该项目投资概算为307.71万元,主要工程有污水厌氧净化系统、生物净化公厕、垃圾收集及处理、沼气池建设、有机肥生产等,该工程正在有序进行中。 (13)江川县星云湖星云村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工程 江川县星云湖星云村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已被省“九湖”办列为全省性12个面源治理示范村,并给予40县委、县政府万元的资金补助。该工程概算投资为153.01万元,从污水处理、垃圾及农作物秸秆处置、农药化肥减施、村容村貌整治、绿化等方面对农村面源实行全面的治理。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已于2004年11月11日通过市环保局组织专家的评审。现已完成80%的工程。 (14)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和管道联网工程 县城日处理5000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于2001年3月28日调试,4月10日投入联动试运行,设备运转情况良好,出水水质完全达到了预期设计效果。该项目总投资1249.65万元。 为使县城污水处理厂充分发挥污水处理作用,江川县在完成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和管道联网工程的同时,积极向市直有关部门请示,把县城西的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以使该污水处理厂实现满负荷运行。经市计委批准,又投资288万元对城西管网进行了扩建。 (15)小马沟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该工程采用新的DSTE处理工艺,该工程包括建设日处理1000吨的污水处理站和铺设管网1.5公里。工程于2001年3月17日开工,10月19日进入调试,2002年3月26日通过由环保局组织的验收,其各项出水指标均达到了设计要求。共完成投资299.1万元,比批准投资306.19万元减少了7.09万元。 (16)星云湖底泥疏浚一期工程 该工程疏浚范围是星云湖大街河至大庄河入湖口1016亩的水域,疏浚底泥50万立方米,概算投资1164.14万元。市计委以玉市计[2001]142号批准可研,市环保局以玉市环[2001]170号文批复了初设,县招标办招标。疏浚工程由中国水利水电十三局承担,围埝由九溪建筑公司和涉及的村民承担,江川县质量监督站、玉溪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工程监理。工程于2001年11月19日开工,2002年5月20日结束,共完成投资1078.82万元,比批准投资1146.14万元减少了64.32万元。工程于2002年8月16日通过了由市环保和市计委组织的验收,疏浚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围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17)协助省环科所完成了星云湖隔河陆生植物减污实验工程 该工程由省环科所承担,投资100万元(属实验性工程项目),其中省60万元,市40万元,整个工程由省、市、县环保局共同完成。主要目的是吸附隔河蓝藻,弃除部分污染物,减轻对抚仙湖的污染,工程待出流改道工程实施运行后即废止。由于实施隔河泄水蓝藻去除,该工程在完成各种飘浮植物栽种工作后停止了建设,所载植物并入了应急工程。 (18)小马沟景点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 该垃圾填埋场是为处理小马沟景点的垃圾,减轻生活垃圾对抚仙湖水质的污染而提出来的。设计日处理能力15吨,使用年限15年,工程总投资50万元。工程于2002年9月1日开工,2003年10月投入使用。主要工程有建设粘土的墙坝、截洪沟、盲沟、进场公路、倾倒垃圾平台、防火带、蓄污池及抽水站。 (19)抚仙湖、星云湖综合治理出流改道工程 该工程的可研阶段主要由市环保局负责实施,由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科所和广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编制可研,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负责可研进度、质量的督促和把关工作。可研已通过专家论证。为使该工程顺利实施,江川县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局长的星云湖管理局,同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与项目协调小组。并把星云湖管理局作为该工程的项目法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该工程。该工程于2003年12月开工建设,总投资4.5亿。目前该工程已完成投资近7000万元,实现开挖隧道7782米,暗渠369米。 (20)星云湖五条入湖河道整治工程 该工程是对螺蛳铺河、大寨河、旧州河、大龙潭河和周德营河等五条河道进行综合整治,由市计委[1999]32号文件批准立项,市环保局于[1999]8号文件批准初设,计划投资682万元,其中市477万元,县205万元。工程于1999年2月开工建设,2001年4 月完工,完成投资688万元,比批准投资超出6万元。共整修河道17608m,开挖土石方100013m2,回填土石方21590m3,新建拦水闸15道,拦砂坝75道,机耕桥17座,人行桥21座。该工程的实施,可保护和灌溉农田面积13703亩,其中灌溉面积10796亩,保护面积13703亩,可拦截泥砂13.6万m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21)星云湖湖底地形调查 该工程属于市环保局实施项目,主要是制作星云湖1:5000和1:1000水下地形图。计划投资110万元。该工程委托南海舰队进行测量,目前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通过了验收。 (22)江川县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 该项目市计委以玉市计[1998]241号文件已批准立项,后三次变更场址,最后确定在大街镇建子山建设。工程概算资金为299.2万元,其中省10万元,市100万元,县179.2万元,工程于2001年7月1日开工,于2002年3月12日竣工,整个工程共完成投资238.89万元,比概算减少投资60.31万元,主要工程有修运输道路3公里,排洪沟2.072公里,安装排污水泥管66米,支砌盲沟6条300米,铺设土工膜4300m2,建业务用房64.14m2,建盖抽污水泵房6.4m2;修观测井一座等。日处理生活垃圾50万m3,可容纳83.6万m3的垃圾,对改善县城及周边村庄的环境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该工程已完工并通过了市环保局的验收。 江川县“十五”期间,除完成以上工程外,还完成沼气池建设1万多口(投资2000多万元),完成小流域治理49.13km2(投资1494万元),建设了38座公厕、150个垃圾池(投资近500万元),此外林业生态建设也取得了明显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江川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融于经济开发之中,经济发展置于环境保护指导之下”的实施还有待加强。江川县在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也在加剧,自然生态环境压力加大,特别是使湖泊污染加重。目前还存在以下主要环境问题。 一是星云湖水质恶化趋势没得到遏制,抚仙湖水质也呈现下降趋势。星云湖水质八十年代末期为三类,1995年下降为四类,2002年则降为五类,2003年降为劣五类,短短十几年时间下降了三个级别。且从 1995年起爆发兰藻水花,一年比一年严重,致使水质发绿发臭,湖泊水体功能受到极大的破坏,水质仅能满足一般的农业灌溉用水,已不符合饮用水的水质标准,以星云湖为水源建设的万吨自来水厂被迫关闭。江川形成了“生在湖边无泳处,守着湖水无水喝”的尴尬局面。抚仙湖水质2002年已下降为Ⅱ类,2003年后虽恢复了Ⅰ类,但其富营养化进程正在加速发展,透明度以每年35cm的速度在下降。尤其在进入九十年代之后,兰藻大量繁殖,在1995—1998年的三年时间里,藻类数量增加了1倍,这是进入水质营养化的前期标志。 二是畜禽养殖污染负荷逐年增大。据2003年有关部门的调查,江川县除分散养殖户外,有规模畜禽养殖场250家,其中养猪场有210家,养鸡场34家,养鸭6家。年存栏生猪24.3534万头,出栏73.1102万头,年存栏鸡43.0956万,出栏鸡97.3679万只,年存栏鸭3.0153万只,出栏3.406万只。2003年产生粪便9.128万吨,有3.4834万吨被用作农肥。2004年生产仔猪115万头,其收入达1亿多元。畜禽养殖在给农民带来收入的同时,对人居环境、湖泊水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其对星云湖的污染负荷仅次于农业面源,达13%之多,其污染投诉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 三是星云湖沿岸的水产养殖污染对星云湖水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星云湖沿岸有鱼塘面积1956亩,湖边水田近3000亩,鱼塘每年投放鱼饲料3万吨,换水四次,相当于每年从湖内提取800多万方湖水,经养殖变成污水后又排入星云湖,同时湖边养殖着还几千只鸭子,这些养殖对湖泊造成了很大污染。 四是生活垃圾污染没得到有效治理。全县年产生活垃圾7.8万吨,其中星云湖、抚仙湖径流区年产生生活垃圾6万吨,除县城的0.9125万吨和孤山风景区0.58万吨达到卫生填埋要求外,其余均是直接倾倒在路边及沟河边,被雨水冲刷入湖,在湖边形成冲积带。不但影响卫生,还影响景观,污染环境,也成为江川县目前难解决的难点问题。 五是农业废弃物污染还未引起重视。据不准确统计,全县年产生农作物秸秆近30万吨,其中星云湖径流区秸秆中的油菜杆、烟杆、豆杆大多被用作烧柴或饲料,而稻杆则大多在田间焚烧,废菜叶及洋葱苗等则大多被堆置在河道内,被冲入湖泊。 六是人畜饮用水呈萎缩态势。近几年来,江川县城居民每年都有几天出现无水用的情况,特别是2005年,县城近1个月的生活用水处于紧张状况,许多村庄不得不重新挑上水桶去挑水,许多地表泉源不再出水,有条件的村庄靠打深井来取水,这样下去,地表水将继续呈枯竭态势,深井势必越打越深。因此加大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势在必行。 七是种植业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由种植业带入星云湖的污染负荷高达50%多,是造成星云湖水质污染的最主要污染源,其入湖渠道主要是大春载插、小春种植,种植业每年从星云湖提取2000多万方湖水,有50%以上的水又带着大量农田有机肥返回湖中,对湖泊造成了极大的污染。 三、 “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突出重点、局部改善;机制创新、强化监管;典型示范、带动全面”的原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江川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2、基本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与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注重发展循环经济,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废物排放,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2)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的原则。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充分认识保护资源与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扭转局部地区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3)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原则。充分考虑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4)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按照“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生态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改善人居条件,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发展,在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5)坚持人居环境改善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态环境和谐、居住条件舒适的生态型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6)坚持政府宏观调控、社会共同参与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政府以政策为导向,调动各部门、全社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争取国内外支持与合作,建立各种形式多元化投入机制,全面开放、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7)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现的原则。生态示范区建设要与全县中长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根据江川县生态环境现状基础条件,深入研究、科学规划。优先抓好核心产业和重点工程,分期推进,逐步实施。为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目标与措施应尽可能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 (8)坚持控制污染源与湖泊生态修复相结合;治理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点源治理与面源治理相结合;抢救抚仙湖与治理星云湖相结合。 (9)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进行资源开发活动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的和局部的经济利益。 (10)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责、权、利,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3、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以改善“两湖”水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投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展环保产业、加强监测和信息的支持能力为基础,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努力控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蔓延的势头,积极防治工业污染,加强对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使自然生态环境趋于良性循环,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2)分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到2007年)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把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为核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到2007年,江川县生态环境退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从社会经济发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城镇环境保护等方面努力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指标三类地区的要求,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 建设生态乡镇3个,一个乡镇达到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 第二阶段(2008——2010年):继续巩固工业企业“一控双达标”、总量控制等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步实施“两湖”综合治理项目,到2010年,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Ⅱ级标准以内,全县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以上,星云湖水质略好于Ⅳ类标准,抚仙湖水质保持在Ⅰ类标准。工业废水年排放量控制在 100万吨以下、处理率100%、达标率100%,其中年排放量控制在COD 350吨、BOD150吨、TN20吨、TP1.5吨、SS500吨以下。工业废气年排放量控制在2亿标立方米,处理率100%,达标率100%以上。其中SO2排放量2000吨以下,烟尘500吨以下,粉尘200吨以下。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控制在100万吨以下,综合利用率达30%以上,处置率100%。城镇污水处理规模达2万吨/日,处理率达90%,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旅游景点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 第三阶段(2010——2020年):在实现“十五”环保目标的基础上,再经过15年的努力,到2020年,使星云湖水质恢复到Ⅲ类,抚仙湖水质保持在Ⅰ类,大气环境质量优于Ⅱ级,使江川县基本形成山川秀美、湖水清澈、绿树成荫、田园秀丽,生态环境基本趋向良性循环,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县总体环境质量达到全国生态县水平,并通过国家级生态县验收,切实把江川基本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生态县。 四、主要措施及对策 为使江川县的“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得以实现,在“十一五”期间,江川县要按《江川县环境规划》的要求,结合《江川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规划》、《星云湖水污染防治规划》、《抚仙湖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来开展工作,具体措施为: 1、狠抓内部素质建设,强化环境执法。加强环保队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环保队伍的业务水平。建立一支既懂环保、有环保经验,又有责任心、事业心、原则性的队伍,充分利用“四五”普法,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稳妥地推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努力使环境保护工作走入正规化和法制化轨道。 2、严把项目审批关,加强“三同时”监督管理。今后所有新建项目,都要严格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的相关产业政策执行,新上项目环保审批率达100%,执行环评的项目达100%,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达不到“三同时”要求的企业,坚决不准投产,“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开展环境国情、国策教育,分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积极搞好社会公共教育。在旅游景点,环境敏感地段,要增加宣传设施,组织特色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表扬先进典型,揭露违法行为,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为创造江川县实现山川秀美、湖水清澈、绿树成荫、田园秀丽的生态环境而努力奋斗。 营造“没有环保就没有美丽江川”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条幅、横幅、标语、报刊等,普及环保知识,开展好“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4、加快《江川县工业重点发展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步伐。《江川县工业重点发展布局规划》的实施是贯彻县委提出的“工业强县”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加快该规划的环评进程是落实“生态立县”战略的主要工作,因此要加快与环评单位的协调与联系,尽快完成该规划的环评工作,使江川县新上的工业项目有据可依。 5、继续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每年进行一到两次的禁磷和收缴含高汞电池活动。 6、加快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江川县生活污水年排放量高达900多万吨,是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的10倍,而且点多面广,难以汇聚,要积极争取资金,力争到201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5%。同时,由于星云湖水质的恶化,生活饮用水供需矛盾突出,要有效保护好现有供水水源地,把黑码龙眼和大龙潭饮用水源列入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并把大龙潭水源林保护申报建成省级保护区。对全县可饮用地表水进行一次强查,制定措施加以保护。 7、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生存环境。采取有利措施,对生活锅炉、燃煤炉灶进行改造,继续推广使用液化气等清洁燃料,推广利用沼气、太阳能,新建沼气池3万口;积极引进技术、资金,加强利用农作物秸秆制造生态复合肥或用作畜牧饲料等的研究,制定过硬措施,禁止田间焚烧农作物秸秆;积极引进汽车尾气治理的成功经验,对现有各种机动车的尾气进行治理,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8、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加快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步伐,按期于2007年实现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2020年实现生态县建设目标并通过国家级验收。 生态示范区建设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的重要形式,是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理想载体与组织形式。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有助于促进江川县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推动生态产业的发展,加快农村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改善湖泊周边污染状况。因此,要把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纳入江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建设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 抓紧实施生态示范区规划工作,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计划时,应依据生态示范区的环境规划,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影响问题。自然资源的开发、坝塘水库的建设、区域农业开发、公路建设、小集镇建设、城市建设等重大生态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检查验收。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应严格评审,坚决禁止。 9、积极协调和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县属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要加强“两湖”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做好“两湖”生态环境与恢复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土地、矿产、旅游、林业、水资源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实施环保“一票否决权”制度。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明确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冻结和减少征用林地、湿地及耕地。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应严格依法报批和补偿,并实行“占一补一”制度,确保恢复面积不少于占用面积。加强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建设线路和施工场址要科学选比,尽量减少占用林地、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严禁在“两湖”面山、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采矿,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沙、取土,严禁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严格规划管理,开发应选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对已造成破坏的,必须责令开发者限期恢复,对已停止采矿或关闭的矿山,必须及时做好土地复垦,对新开矿山,必须严格审批程序,未经林业、水利、环保批准的矿山,土矿、工商部门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公安部门不得批准炸药指标。 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与要求,确保旅游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科学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线路,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自然景观、景点的保护,限制对重要自然遗迹的旅游开发,从严控制抚仙湖边的旅游开发,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的设施和旅游服务单位,要限期拆除。旅游服务单位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必须实现达标排放,达标后的污水用于灌溉、浇花及科学处置,严禁直接排入湖泊。对新建设的宾馆、饭店、度假村等旅游设施,必须经过符合规划,办理环评手续,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才能发放相关证照。 林业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好森林的生态效益;要切实保护好各类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生态公益林。对毁林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林业资源灾害性损失,加大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的力度,提高县域森林覆盖率。大力发展沼气、液化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减少生活用林对林草植被的破坏。 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全流域统筹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停止新上高耗水项目,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做到采补平衡,切实加强“两湖”湖岸带的管理,严禁围湖养鱼、开垦耕地和建设旅游设施。对于目前在“两湖”法定水位下围湖养鱼和进行耕种的,要逐步依据政策退渔退耕还湖,严禁在离湖岸150米,离入湖河道50米的区域内进行水产及畜禽养殖。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口管理制度。严禁向水体倾倒垃圾和建筑、工业废料及农业废弃物。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江城、九溪、路居、前卫片区、螺蛳铺片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鼓励畜禽粪便资源化,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氮、磷的入湖量。 农业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在“十一五”期间,加大与农业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农田灌溉用水措施,发展节水农业,大力发展秸秆气化、有机肥产业,推广应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 畜牧业发展的环境保护。江川是云南商品仔猪基地县,2004年的仔猪产量达115万头,为防治养殖业污染,在“十一五”期间,积极与畜牧部门合作,把上规模的养殖业安排在山区,采取建沼气池、有机肥厂等措施,使养殖业粪便得到较好的利用。 10、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要围绕“一湖三圈”污染防治工程(即:环湖截污、治污及湖滨带修复圈,生态农业保护圈,山地、林地生态保护圈),进一步建立乡镇长、村组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对于严格履行职责,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失职、渎职,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五、重点项目 在加强对生态环境进行监督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工程性项目的实施,预计到2020年要完成生态和“两湖”治理投资25亿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努力,尽最大可能性争取上级部门的生态建设资金投入,对资金争取和生态项目实施成绩显著的,县委、县政府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因工作不到位,丧失资金投入机遇,工作政绩平平的,也将追究行政领导不作为责任。以保证2020年各项生态建设目标的按期实现。各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努力做好以下重点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工作。 1、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抚仙湖—星云湖出流改道工程两个湿地的建设 估算总投资1.1亿元,按市政府的要求完成进口挺水植物带面积50亩,出口人工湿地400亩的建设工作。工程实施后,可避免星云湖对抚仙湖的污染,对星云湖水质起改善作用,实现两湖水质的良性循环,缓解江川、玉溪、峨山水资源缺乏的状况,对改善玉溪州大河水质和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2、完成星云湖退塘退田还湖工作,并对其实施湖滨带修复和建设工程 星云湖沿岸有渔塘面积1956亩,低洼田251亩,管理用房7256m3,鱼塘每年投放鱼饲料3万吨,换水四次,相当于每年从湖内提取800多万方湖水,经养殖变成污水后又排入星云湖,增加星云湖氮、磷污染负荷分别达TN139.75t/a和TP19.12t/a,TN的排入星云湖的量与12条主要入湖河流的污染相比,与之接近,TP达到23%,已成为星云湖重要的一项污染源,造成了严重的水质污染对湖泊造成了很大污染。因此“十一五”期间要分步实施退塘退田还湖工作。生物净化工程是目前国内外公认的有效解决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的生态工程措施之一,具有简单有效、经济可行的特点。对湖泊环境的改善具有标本兼治的作用,同时可改善湖区生态景观。因此,要加大对“两湖”湖滨带建设力度,在2020年前,将沿湖50—100米的范围建设成挺水植物带及水生植物带,恢复水深在4米以内的沉水植物带,使之形成一道生态屏障和旅游风景线。工程总投资2669.9万元。 3、全面完成星云湖底泥疏浚及处置工程 底泥疏浚是改善星云湖水质的有效措施之一,在2002年投资1078万元,完成了星云湖50万m3底泥示范性疏浚及处置的基础上,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按星云湖底泥疏浚可研的要求,继续完成星云湖466万m3主要入湖河道纵深2km2内的底泥疏浚任务,以加快星云湖水质的恢复步伐。估算总投资为8792.9万元。工程的实施,可增加湖容量100万立方米,改善灌溉农田面积3800亩,产生农业灌溉效益110万元,可有效保护星云湖沿岸的 5392亩农田免受洪灾,产生防洪效益60万元,年还可产生供水、渔业、旅游等效益1721万元。 4、环湖截污沟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在今后10年内,江川县要力争在星云湖周围和抚仙湖南岸实施环湖截污工程,并在螺蛳铺、江城、前卫、路居新建四个污水处理厂,将环湖截污沟的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经过人工湿地、湖滨植物带净化后入湖,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水,农田溢流水等污水必须要经过湖滨植物净化带净化后方可入湖,尽量减少污染物的直接入湖量。 5、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由于江川县村庄分布散,农村生活污水的无规律排放影响星云湖水质的一大污染源。为此必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进程,采取以村为单位建设一个容量不等的生物厌氧净化处理池,并加大就地利用力度,把净化池里的水直接用作农田浇灌水,对确实处理不了的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要引入沿湖截污沟,经湿地湖滨带生物处理后方可入湖。同时制定出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业,推广使用有机肥,创造生态食品,拓展生态农产品市场的鼓励政策,至2020年基本实现生态农产品生产县的目标。 6、采取各种形式,加大“两湖”面山的造林力度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步伐 采取工程造林和责任造林及引资造林等多种手段,制定政策,调动各方面造林积极性,加大“两湖”面山造林力度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步伐,力争到2020年使“两湖”面山全部披上绿装,这是改变江川生态环境的关键举措,也是建设生态旅游大县,培植旅游经济支柱的首要条件。 7、星云湖(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估算总投资27348.65万元,主要工程有农业(农村)可利用固体废弃物、化肥减施控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耕地水土保持、农业废水末端处置等五大项。工程的实施可使流域内的有机团体废弃物90%以上得到资源化处置;满足流域90%的农田施用有机肥,减少氮、磷肥施用量50%以上,提高常规化肥利用率15%;可减少污染物COD80-85%、BOD580-85%、TN80-85%、TP80-85%、SS85-90%;在10年内将6-25度的2842.21ha坡耕地建成梯地,25度以上的2312.59ha坡耕地全都退耕还林还草,每公顷耕地年侵蚀深度控制在0.4-2cm,水土流失量控制由13.4万吨控制到12.2万吨。 8、江城片区污水处理厂:采用DSTE 工艺,设计规模为5000吨/日,厂外建截污主干管道长12.22KM,厂内建沉沙池、格栅渠、进水泵房、厌氧滤池、接触氧化池等,估算总投资为1959万元,其中管道1384万元,污水处理厂575万元。工程实施后,年可减少入湖污水180万立方米,削减COD1022吨、BOD 540吨、SSll68吨。 9、小马沟污水处理站管网扩建工程:该工程是将牛摩村至玉波苑段路上6公里长的三个自然村、34个饮食经营点及即将建设的两个规模较大的休闲度假区的全部污水堵截,用DN600砼管经两道泵站泵入小马沟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泵入水库用于农灌,这是解决现在和今后孤山风景区经营产生污水的万全之策。预计工程总投资295万元,每日可接纳该片区现在和今后产生的450立方污水。目前该工程已完成可研和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十一五”初期要力争建设该工程。 10、星云湖东岸水生植物恢复示范工程:在星云湖东岸选择400亩水域及湖岸实施水生植物恢复示范工程,以对湖泊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在浅水区域种植星云湖原生沉水植物(穗花狐尾藻、苦草、马来眼子菜、轮叶黑藻等),岸边种植挺水植物芦苇、蒲草、香蒲等。植物通过人工培育后种植。预计总投资300万元。 11、全力抓好农村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一村一策,在农村开展农业循环经济及农村环境整治的试验示范。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入手,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在农户间推广生态旱厕,对农业农村固体废弃物榉干、人畜粪便等进行回收及综合利用。采用塘系统、土地处理系统、小型构造湿地等不同方式,因地制宜,就地处理村庄生活污水。根据景观生态学原理,把村容村貌改善与村庄聚落生态系统的修复有机融合,极大地发挥区域生态系统对生产、生活废弃污染物质的自然净化功能。利用好市委开展“环湖文明走廊工程”建设的契机,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在广大农村地区倡导生态文明,建构生态文化。 在星云村和周德营村实施的基础上,2006至2007年,每年再对3至5个自然村实施农村综合整治,对1个自然村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每村投资在150——300万元之间。 12、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及废弃物再利用工程 江川72个村民委员会,433个村民小组,69494户26.5036万人,每年产生的生活污水约达1000万吨左右,人畜粪便总量约达440万吨,生活垃圾估测年达4l万吨。这些生活污水、人畜粪便和生活垃圾的再次循环利用是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问题,也是生态农业中物质流和能量流循环平衡的一个基础条件。更是防治星云湖水体受污染的根本措施。 以沼气池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工程:新建沼气池15000个,加目前己建农村沼气用户达30%。 村镇无能耗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无能耗污水处理系统87套。 活性有机肥(微生物发酵有机肥)处理厂建设:活性有机肥(微生物发酵有机肥)处理厂3座。 村镇垃圾收集坑工程建设:垃圾收集坑500个。 村镇作物秸秆封闭式燃气炉建设:作物秸秆封闭式燃气炉50座。 总投资:所需投资7055万元。其中,新建沼气池15000个,投资3000万元;无能耗污水处理系统87套,投资3045万元;活性有机肥(微生物发酵有机肥)处理厂3座,投资360万元;垃圾收集坑500个,投资500万元;作物秸秆封闭式燃气炉50座,投资150万元。 13、抚仙湖湖滨带和河口湿地建设工程 近年来,抚仙湖周围旅游业得到蓬勃发展,农业生产活动不断加强,湖滨生态系统也受到较大破坏,农业生产和人们生活产生的大量营养物质逐步累积,岸边局部区域水质已受到严重影响。对抚仙湖周围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的区域,要按“一流水质、一流生态、一流旅游”的要求,通过退田还湖,逐步控制面源污染,恢复抚仙湖湖滨生态自净功能。一是投资108万元实施抚仙湖已退鱼塘的湖滨带建设工程,二是投资1500万元实施牛摩至隔河、青鱼湾片区、路居东西海边至小凹的湖滨带建设工程。 14、继续加大河口湿地建设工程 在“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1000万元对周官河、螺蛳铺河、旧州河三条入湖河道实施自然湿地建设工作。 15、争取实施星云湖水生植物恢复示范工程 计划投资380万元,在星云湖内选择500亩水面,进行水生植物的恢复示范工程,实施期限为2006—2008年。 16、结合有机肥厂的建设,开展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建设 投资500万元,于2006—2008年在前卫镇建设1000亩有机食品基地。 17、实施九溪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力争对九溪113.6km2的辖区有计划的进行综合治理,以更好地保护东风水库水质和改善九溪的农村生活环境。计划投资4328.61万元,实施期限为2006—2010年。 18、实施安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力争对安化90km2的辖区有计划的进行综合治理,以更好地保护东风水库水质和改善安化的农村生活环境。计划投资1346万元,实施期限为2006—2010年。 19、加大“两湖”面山生态林建设工程 计划投资800万元,从增强景观和防治水土流失的角度对“两湖”进行绿化。 15、有条件分步骤地开展石漠化的治理工作 与发改委、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共同开展石漠化治理工作。 江川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实施期限 | 投资额 (万元) | 1 | 抚仙湖-星云湖出流改道工程两个湿地建设 | 截断星云湖流入抚仙湖的劣质水,改善星云湖水质,缓解江川、玉溪、峨山水资源缺乏的状况。 | 2005-2006 | 11000 | 2 | 星云湖底泥疏浚工程 | 疏浚底泥总量466万立方米。 | 2006_2010 | 8793 | 3 | 星云湖退塘退田还湖与生态修复 | 退塘1956亩、退田251亩、退房7256m2及8条河道治理与退后修复 | 2005_2010 | 2669.9 | 4 | 环湖截污沟及污水处理厂建设 | 建环湖截污沟70公里、建九溪、路居、螺蛳铺污水处理厂 | 2006_2010 | 1700 | 5 | 江城污水处理厂建设 | 5000吨/日 | 2006或2007 | 1959 | 6 | 星云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 农田废物处置、生活污水处理、耕地水土保持、农业废水末段处置 | 2006_2010 | 27348.65 | 7 | 小马沟污水处理厂管网扩建 | 6公里 | 2006或2007 | 295 | 8 | 星云湖东岸水生植物恢复示范工程 | 在星云湖东岸选择400亩水域及湖岸实施水生植物恢复示范工程 | 2006_2007 | 300 | 9 | 农村面源和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工程 | 每年3个农村面源和1个畜禽养殖村 | 2006_2008 | 2400 | 10 | 农村能源建设及废弃物再利用工程 | 建沼气池15000口、无能耗污水处理系统87套、垃圾池500个等 | 2006_2008 | 800 | 11 | 抚仙湖湖滨带及河口湿地建设工程 | 对已退鱼塘实施湖滨带恢复、有选择性对从牛摩到小凹实施湖滨带恢复工作 | 2006_2010 | 1608 | 12 | 星云湖三条入湖河道湿地建设工程 | 对周官河、螺蛳铺河、旧州河实施治理 | 2006_2008 | 1000 | 13 | 星云湖水生植物恢复示范工程 | 500亩 | 2006_2008 | 380 | 14 | 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 1000亩 | 2006_2008 | 500 | 15 | 九溪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 对九溪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综合性治理 | 2006_2010 | 4328.61 | 16 | 安化乡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 对安化乡的垃圾、生活污水、水土流失等进行治理 | 2006—2010 | 1200 | 17 | “两湖”面山生态林建设工程 | 对“两湖”面山进行绿化 | 2006—2010 | 800 | 18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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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33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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