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言 1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2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2 (二)安全生产存在的不足 8 (三)面临的机遇 10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基本原则 11 (三)规划目标 13 三、主要任务 14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4 (二)构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15 (三)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6 (四)创新风险防范体系 18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27 (六)完善宣传教育体系 28 (七)强化源头治理 29 四、重点工程 30 (一)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30 (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31 (三)非煤矿山安全基础能力夯实工程 31 (四)提升高风险工贸行业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 31 (五)道路运输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32 (六)玉溪市江川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32
(七)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33 (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33 (九)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程 34 五、保障措施 35 (一)加强组织领导 35 (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35 (三)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35 (四)加强评估考核 36
前 言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十四五”(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江川打造安全生产事业、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基础和保障,推动“美丽江川”建设,为江川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制定本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指导江川区今后五年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提出2021-2025年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通过“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发展方向和目标,使安全生产工作能够以此为指引,监管部门能履行和调整自身职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统一安全生产的社会资源和力量,为新时期安全生产发展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十三五”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和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较好地完成了《规划》预定目标,完成了应急管理体制改革。 1.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规划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全区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实现了一年一个台阶的连续跨越。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我区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9起,死亡30人,直接经济损失1207.23万元。(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14起,死亡14人,直接经济损失1187.55万元;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5起,死亡16人,直接经济损失19.68万元;消防未发生安全生产火灾事故)。连续五年均较好的控制了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有效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区各行业领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出台了以网格化管理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文件,建立了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严格的考核督办制度。三是区、乡镇(街道)安全监 管网络日益完善,监管监察力量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四是一大批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完成了对14家风景区范围内的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对2家不满足安全条件、落后产能的危化企业实施了关闭退出,组织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了退出,对全区范围内存在的“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烟花爆竹零售店完成了全面清理取缔,基本根治主城区及各乡镇沿街无证售卖烟花爆竹的非法流动销售摊点。整改了一大批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消防等方面的重大隐患。五是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组织开展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和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活动,推广应用了中深孔爆破、机械通风、阻隔防爆等一大批先进适用技术。六是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全部重大危险源落实了在线监控措施,建设了区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组建了区综合应急救援队和烟花爆竹专业应急救援队。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步强化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大目标管理力度,出台《玉溪市江川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2018年起,参照省、市做法,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过程考核权重,开展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季度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3.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 始终摆突出的位置上。一是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安全职责清单。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体系,切实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员,实现安全责任到人、安全责任全覆盖,着力打造了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和各乡镇(街道)的属地监管职责。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实施玉溪市和江川区“企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覆盖率达95%以上。四是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警示和约谈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严肃安全生产工作问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安全生产投入逐步保障 一是组织领导得到加强。鉴于人事变动,区委、区政府及时调整了区安委员会和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扩大了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范围,切实加强了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二是执法力量达到加强,安监编制人员逐年增加,同时向省应急厅争取补充了部分执法装备。三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广大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隐患排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持续深化 一是分时段、分领域定期开展隐患排查。 以“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保安全”为主题,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监管执法,强化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对查处的各类隐患严格跟踪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期限,限期整改销号。二是各有关部门坚持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狠抓“打非治违”,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我区依照“依法整顿,综合治理,巩固提高,讲求实效”的原则,突出重点,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按照相关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全区上下按照“准、狠、严”的要求,依法依规实施精准打击、重拳出击、有效打击,取缔关闭了部分非法生产经营企业。 6.持续深入推进企业本质安全建设 一是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科学完备,执行严格的安全制度体系,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全过程、全领域的安全管理,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十三五”期间,我区持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7.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稳步实施 一是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在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监督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防范风险管控措施失效、弱化形成隐患,酿成事故,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成果,有效促进企业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二是把握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和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原则,加快构建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三是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对企业定期辨识安全生产危险源点、建立风险点源台账、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8.较大级以上事故遏制体系初步建立 “十三五”期间,我区积极抓紧落实较大级以上事故遏制工作,初步形成了较大级以上事故遏制体系。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加大隐患排查频次。把隐患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明查暗访、专家诊治等方式,加大排查频次,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明确包保责任人,落实整治措施、督办责任、整改时限和公示公告制度。二是精准开展排查整改。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加强事故隐患“登记、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隐患排查整改的专业性,确保找得准、查得透、能治本,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三是抓好隐患整治。对一些隐患反复出现,要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彻底解决问题。对已经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标准和责任;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的,坚决依法查处,与事故处理同等追责;对整改完毕的,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旅游、民用爆炸物品、燃气、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冶金、电力、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 9.安全工程三年行动成绩突出 实施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来,突出2座矿山、2户工贸“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建设等工作,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见成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取得进展,批发企业“六严禁”得到有效整治,零售经营网点“两关闭”、“三严禁”整治得到优化,28户危化企业、1户制药等企业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持续巩固6座矿山改造升级成果,稳步推进14座淘汰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二)安全生产存在的不足一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中存在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单位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抓,工作还不够规范,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责任考核流于形式,奖惩还不够分明;部门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中安全红线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执法不够严格、基层监管体系尚不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部分企业机构不健全、部分生产装置、设备老化,管理混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长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科技进步进展缓慢,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利益,轻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素质低,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隐患普遍存在,违规违章作业普遍存在。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我区经济产业增长方式仍较为粗放,企业规模小,安全保障基础条件总体较差;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水平偏低,劳动力安全素质低,安全生产技能与自我防护意识总体不高;安全生产历史欠账多,安全压力在短期内难于缓解;同时,受地域、地势的影响,我区的矿山、危化等企业布局较分散,集中度低,增大了安全监管的难度。 三是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改革进程慢,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出现“空白”;安全监管执法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执法装备水平低,无法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应急力量薄弱,人员配置不足,无法对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形成有效支撑;人员专业化水平不足,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与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企业安全自觉性依规性不强。违法违规行为仍然突出,屡禁不止,“三超”“三违”尤为凸显,由此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量的80%以上。安全行为自觉性、规范性、强制性不够,与安全法治促安全、兴安全的要求不相称。 五是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部分部门、乡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缺失,安全监管机制并未全面理顺,安全监管责权不匹配,安全监管人员队伍不到位,安全监管工作难落实。 六是应急管理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滞后,“防”与“救”的职能职责不清晰,资源整合不到位,应急管理人才缺乏,专业队伍结构不佳,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缓慢,社会各界参与防灾减灾意识不强。 七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运行系统不断扩张,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产业迅猛发展,致使安全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尤其是油气管线、城市公共安全、高层建筑、地下管网等领域安全风险愈加凸显,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薄弱,安全监管压力增大,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与新形势、新目标的矛盾更加突出,发生事故的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仍然存在,控制事故任重复杂艰巨。 (三)面临的机遇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党中央、国务院也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和政治思想保证,为江川区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当前,信息预警监控能力建设、高危行业自动化升级改造等系列工作初见成效,新一轮科学技术正在蓬勃发展,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加速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运用,逐步实现由“科技兴安”到“科技强安”的转变,为江川区安全监管工作创新、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布局,国家安全发展示 范城市创建,给江川区安全发展带来一系列的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江川区城市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强人民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快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强化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深化安全生产规律性研究、关联性分析,运用现代管理方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坚持依法治理,系统建设 坚持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江川安全发展,将安全生产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更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3.健全安全制度,齐抓共管 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抓好责任落实。强化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共同压实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4.坚持预防为主,源头管控 坚持关口前移,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机制,实施精准防控,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把风险隐患控制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提高江川区经济社会本质安全水平。 5.坚持综合治理,共建共治 治理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 性,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综合施策、多方发力、齐抓共管。要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三)规划目标以推进“大安全”、“大应急”建设为主线,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到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治理法治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社会公众风险观念和安全感明显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职业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预防、抓治本,更加牢固地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对比2020年末,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累计降幅8%,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降幅8%,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降幅15%,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降幅10%,运营车辆万车死亡率累计降幅5%。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着力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开展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约谈情况公开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健全完善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需的要求,全面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继续推动部门完善落实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内综合执法,消除安全监管责任盲区,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三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加强安全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构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力度,对未全面履行、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党政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本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各成员单位做到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强化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三)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加快建立联动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严格事故报告和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形成政府监管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格局。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权力科学化和目录化管理,加快推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权力配置科学、运行高效、便民利民的运行机制。 3.创新监管执法机制 推进执法目录建设,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做到可回溯管理;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名单,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推行委托执法、授权执法等方式。强化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大危险源、职业卫生、粉尘涉爆、高风险作业等在线监测系统的应用,减少人为因素对监控信息的影响。 4.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一是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建立与经济发展、企业数量等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以及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机制,组建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重点,实施分级分类执法;根据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赋予必要执法权限,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强化基层属地管理,合理划分区、乡应急管理执法职责,探索建立乡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严格准入门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专业性要求,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四是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依规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对发现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权限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五是强化执法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定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准军事化管理的标准规范,统筹配备执法装备。六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综合运用联动执法、顶格处罚、失信惩戒、公开曝光等有效手段,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创新安全执法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推行在线审批、数字化监管和线上安全培训、远程技术服务、移动执法、远程执法,分区分类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四)创新风险防范体系 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风险项目审批和城乡规划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 “一票否决”。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风险产业转型升级。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各行业领域“五高”(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工艺、高风险物品、高风险场所、高风险人群)的风险管控。不断完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的有机融合,构建区域、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1.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 持续解决非煤矿山“小、散、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深化源头治理,按期完成非煤矿山关闭任务;非煤矿山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建成运行;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严控一般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及时制定江川区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意见,推进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对标清理整顿现有矿山,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大矿山整顿关闭力度。三是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升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四是严密管控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推进矿山专家会诊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排土场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使用。 2.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通过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扎实做好使用环节安全管理等全方位工作,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三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企业完成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和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规范设置企业平面布局,限期完成问题整改;深化安全设计诊断和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回头看”,全面查找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四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操作人员学历、职称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五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区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0人,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六是持续加强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改造,依法治理违法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积极推行连锁经营,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强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科学合理规划零售布点,从严治理“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非法储存、非法运输、伪报瞒报、夹带走私、未落实流向管理以及邮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强化生产经营流向管控,加强职能配合,建立联动机制。 3.深入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进一步核实全区工贸行业企业底数和行业分类,健全行业安全监管数据库;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体系;突出金属冶炼、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四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冶金、木制加工和粉尘涉爆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遵循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级巡查四级预警机制,积极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强化消防安全建设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老旧小区、城中村实施“一区一策、一村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针对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大力实施高层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宾馆饭店、工业企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实现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全覆盖。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全面补齐农村消防工作短板;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持续加大对违规进楼入户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5.重点防范道路运输安全风险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构建快速救援救治、警医合作长效机制。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持续推进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输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两客一危一货”等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汽车客运站、旅游客运、网络包车、长途客运、农村交通安全监管,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督促“两客一危”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完善交通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隐患,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整治,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严把路面管控关,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超限超载”等突出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升群众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6.持续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大力开展工程安全质量治理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建筑市 场信用监管平台,完善安全质量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工程动态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重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为重点,突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惩抢进度、赶工期、盲目招工、无证上岗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一体化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安全监管与信息化有机融合,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监测监控。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将现场安全监管与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竣工备案管理相结合。严格落实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对全区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教育及考核。认真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树立一批“样板、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7.继续加强特种设备行业安全监管 按要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冶金化工企业以及学校、医院、宾馆、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等的特种设备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审查合法性,确保合格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档案,实现对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模式,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强化定期检验,及时发现隐患,处理和消除隐患。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进一步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管理模式;继续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不断加强特种设备宣传力度。 8.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 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规范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实现全区有监督执法力量,乡镇和街道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察。建立职业健康监管监察人员上岗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业务系统“轮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日常信息统计与定期调查相结合的职业健康信息管理机制,完善职业健康监管的信息报告与统计分析制度。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工作,构建职业健康信息化“一张网”,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监督执法、职业病危害事件查处以及大数据分析预警等信息共建共享。 9.扎实开展其他行业安全监管 电力能源领域:建立健全各专业全面介入的统筹规划协同机制,持续推进电网安全隐患、重过载、低电压等治理,落实涉电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或有效隔离工作,实现网架基础整体提升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构建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水利行业:一是通过强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出台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分级监督管理制度,水利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等;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体系,促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二是强化落实“三个责任人”,完善安全鉴定、调度规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摸清工程运行现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工程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三是依托水利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管理模式。 10.健全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系 完善工业园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安全管理责任,有针对性配齐配强园区专业执法力量;加快园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全区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由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全区各行业开展应急处置,有效应对安全生产工作。 1.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将应急救援队伍的名称、所属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队长、副队长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应急救援队员名单上报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入库归档,统一管理。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全区总体上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倒边,覆盖城乡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2.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十四五”期间,进一步落实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应急 预案编制工作的职责及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应急 预案的编制、评审、审批、备案、发布等工作流程。初步形成区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事故灾难类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区直相关部门应急预案,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及企业应急预案等六个层面的预案体系。 3.强化应急通信网络体系建设 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构建一个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的应急指挥平台,计划新建应急指挥中心大厅及管理房1300平方米,计划建设“三网一终端”,即:地方感知网络、地方指挥信息网、地方卫星通信网和地方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保证应急管理业务体系覆盖各行业领域并在突发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阶段发挥关键支撑作用,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提供有力保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完善宣传教育体系 大力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落实和加强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危化品行业从业人员等的培训考核体系。借助“互联网+”,大力开展网络化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防护技能纳入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重点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职工自我安全保护能力、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强化社会安全文化氛围。大力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将安全知识纳入党校教学课程,努力提升各级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到2025年底,全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新上岗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均达到100%。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示范企业建设质量。 (七)强化源头治理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完善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到2025年底,用人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建立用人单位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安全工作机制,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四个责任”,即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构建闭环的责任链条。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大力夯实安全基础。要深化安全宣教,广泛加大宣传,让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常识入心入脑。要理顺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决不能靠应急管理部门一家包打天下”,要进一步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安全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推进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和诚信体系建设。 四、重点工程(一)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玉溪市江川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提升“互联网+监管”能效,依托省级系统,加快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分类接入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企业监测监控数据,实现上下互联,对重大危险源的重要监测数据和预警数据等以及视频监控图像远程实时监测。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的综合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有关本部门(本企业)信息化监管系统与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整合、融合,逐步建成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在线巡查、监管执法、统一指挥、应急处置等功能。 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改造升级,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 (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工程深入推进江川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改造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涉药环节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三)非煤矿山安全基础能力夯实工程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程。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已有矿山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作为重点关闭对象依法予以关闭。 非煤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推进边坡高度在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堆置高度在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建成在线监测系统,督促所有生产矿山按照相关标准完善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程。持续推进所有生产矿山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合创建,全面提升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积极探索推进“五化矿山”建设。 (四)提升高风险工贸行业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围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配套完善相关政策,有序推进玉溪市江川区现有工贸行业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鼓励存在高风险的工贸行业企业依据实际业务特点和支撑配套条件,开展智能制造基础评估,加快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与建设,逐步实现生产过程智能控制和高质量安全发展。 (五)道路运输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优化和提升国省干道路口、重点路段交通组织和安全设施,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推进村组道路硬化,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两客一危”营运车辆安全提升工程。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完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视频防碰撞安全运行系统,完善公交车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建设,实现“两客一危”车辆“五小工程”全覆盖。 (六)玉溪市江川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思路,全面拓展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功能,结合“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发展趋势以及“云南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目标,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防汛抗旱、环境保护、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信用管理等部门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强化各部门公共数据资源整合,依托玉溪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模块,构建江川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全区“一张网”,实现基于智能化监管和大数据分析的“智慧安监”工作新模式。 (七)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机制。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和全员轮训,着力培养专兼结合、一专多能执法人才,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75%。按标准补充落实专业执法装备(移动式执法终端、现场监督检测常用设备、个体防护装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充实执法执勤必备业务车辆,切实提升执法装备保障能力。 (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统筹部门预算安排,进一步充实完善玉溪市江川区专业救援队伍。围绕“三湖”水域监管,积极推动高原湖泊水上安全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引导其他行业领域建立区域性专业化救援队伍,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在“十四五”期间,全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初心、知安全、懂防范、会应急、能救灾、责任强、担使命,能力素质双过硬的综合性常备应急救援力量。 (九)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规定,聚焦构建系统化、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城市安全现状调查与风险分析,编制安全风险白皮书,组织开展国玉溪市江川区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安委会联络员工作机制、专题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上下联动、明确事权、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做好部门发展专项规划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与协调,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完成。 (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重点保障安全监管执法设施、装备和经费。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跟进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和安全装备融资租赁。 (三)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依托社会力量,拓宽社会参与渠道,优化监管方式,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生产安全事故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优势, 拓展监督广度,延伸监督深度,增强监督效果,对舆论反映 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组织整改。 (四)加强评估考核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的跟踪分析,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对本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期中和期末评估、统计,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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