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川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及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忠诚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创新工作思路,突破工作难点,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为法治江川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一、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一)抓牢政治建设,强化党的领导,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1.探索实施“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新模式,不断推进党建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一是创新党建载体,丰富工作举措。研究制定《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党组2024年工作要点》,创新提出“1314”工作措施,配套定制《江川区司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通过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责任制模式,规范指导标准,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助推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突出品牌打造,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研究制定《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党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党组“党建引领 法安江川”党建品牌打造计划》,申报区级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在强基固本建队伍、创新提质树品牌、围绕中心抓融合、亮晒比拼促发展等方面下实功夫,不断为法治江川建设再上新台阶夯基垒石。 2.严守党的“六大纪律”规矩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一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坚持统筹兼顾、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相结合。2024年以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2天4期,其中集中学习2期、专题辅导1期、集中研讨1期,9月开展总结会1期。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岗位廉政勤政教育。深入推动《江川区司法局廉勤闭环管理正负面清单》走深走实,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鲜明导向,不断推动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政法干警“五个过硬”新要求在我局形成生动实践;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部门和个人岗位查找出风险点96个,梳理正负面责任清单180余条、制定防控措施100条,全局干部职工廉政、勤政意识显著增强。四是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1次、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话4次、开展个别谈话20余次,局长与各司法所所长开展集体谈话2次。 (二)强化统筹担当,推进依法治理,为法治江川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3.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对标省级任务清单涉及指标体系230项内容,找短板、补弱项,研究制定《玉溪市江川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项目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单项项目创建重点、申报内容和工作步骤,积极组织申报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项目。截至12月,完成自2021年以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230项指标体系台账资料归集上报工作。 4.抓实2023年市对区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研究制定《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度市对区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推进全区年内法治建设争先进位。 5.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研究制定《玉溪市江川区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及工作步骤。截至12月,完成全区1087名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均达到公共法律服务知识40学时,专业法律技能20学时培训要求。完成两批次152人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通过率88.5%。完成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自查和抽查方式对全区2023年度以普通程序结案的1236件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均为合格以上。选取25件案卷报送市级评查,反馈均为合格以上。推进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信息平台使用,按季度通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案件录入情况,并纳入年终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督促全区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按时录入各类执法案件信息。 6.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一策一档”工作体系,印发《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政策解读,截止12月,开展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制审查15件,出具审查意见书15件。各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制审查627件。 7.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一是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深度宣传学习。截至12月,开展6次行政复议法规政策集中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80余份,涉及4100余人次,发出工作提醒函2份。二是大力落实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要求,健全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情况报送机制,全面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实现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全流程在线办理,让各类申请主体足不出户即可申请行政复议。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知晓率和参与度,截至12月,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65件,办结61件,正在办理4件;审查后决定不予受理的19件,受理审查的36件。其中,决定驳回请求的20件、维持的9件、责令履行的3件、撤销的2件、终止(含调解、和解)的8件。三是健全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对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常态化开展通报2期。截至12月,全区涉及行政诉讼案件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四是加强对行政复议案卷质效管控,按照省级相关案卷评查标准,完成2023年度8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报送市级集中评查工作,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8.进步一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常态化推进告知证明承诺事项工作,截至12月,督促全区各单位开展告知证明承诺事项办件1197件。二是配合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区公平竞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级各部门清理各类壁垒性文件12件,反馈意见建议5项。三是完成2023年度区级法律顾问考核工作,并选聘4家法律顾问团队作为2024年度全区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四是配合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局等单位阶段性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对2023年赋权乡镇(街道)区级部分行政执法机关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乡镇调整事项6项,街道调解事项7项目,均按照程序完成相关调整事宜。 9.持续巩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一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下发2024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以及年度普法日历,并适时向相关普法责任主体下发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普法任务督办单,督促各部门根据职能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成普法主管部门抓面,各部门各行业抓点,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工作的格局,截止12月,共发出普法提示单38份,普法督办单1份,组织开展了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二是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双创、湖泊革命、烤烟种植、国家安全、缉枪治爆、禁毒防艾、护林防火、抗震救灾、未成年人保护等普法重点,以“法律六+N”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截止12月,共出动宣传车187次,发放宣传材料36110余份,环保袋2300余个,普法标语1870余条,广播宣传87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690余人次,制作宣传橱窗、展板、板报68块,制作普法短视频12个。三是以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春风送法进校园、法治护苗伴成长”普法大课堂”活动,为辖区内28所村级小学,3所中学,共计6500余名师生送上法治专题课,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四是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前卫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启动并推进,江城镇法治文化阵地和温泉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年内将完成项目建设。目前,江川区共有一个区级法治文化阵地,6个村级法治文化阵地。五是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量。今年创建8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目前,江川区已成功创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9个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三)坚持人民至上,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0.深化“枫桥经验”实践,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一是以“枫桥式司法所”为建设标杆,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队伍建设过硬、体制机制完善、基础保障有力、作用发挥充分等内容,推进司法所建设全面提档升级,切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落细。目前,全区7个司法所均申报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其中,九溪已达标,前卫、江城、雄关、安化司法所已基本完成基础改造和有关台账准备工作,等待省级验收;星云、宁海司法所的基础改造工作正在推进中,台账资料处理收集整理阶段。二是持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重大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强化社会矛盾风险源头防范化解。今年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60次,调解矛盾纠纷1270件,化解1177件,化解成功率达92.68%,涉及纠纷当事人2763人。专题召开重大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5次,共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突出矛盾纠纷32件,每一件都明确包保责任,及时跟进稳控和化解。目前已化解18件,持续跟进做好风险稳控的14件。三是持续探索完善“警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和“访调对接”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截止12月,通过“警调对接”化解纠纷303件,成功303件;诉前委派调解纠纷268件,成功155件,司法确认116件,调解成功案件标的2496.22万元;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件258件,已办结253件,5件正在办理中。 11.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转。一是严格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规范执法审批程序,全力提升全区社区矫正法治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截止12月底,全区共依法开展委托调查评估25人次(其中开展假释调查评估4人次,暂予监外执行1人次,适宜缓刑调查评估20人次),审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139人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6人次。对未经批准外出和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训诫41人次,警告13人次,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次。二是全面开展“三类十八种”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隐患,全力维护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并对“六有人员”开展帮扶6人次,调解纠纷5起,正在组织化解2起,与相关部门协调,为2名矫正对象家属争取到1.2万元的救助资金。三是投资29余万元,完成江川“智慧矫正中心”三区十八室功能场所改造,实现矫正中心场所标识统一化、功能布局规范化、管理流程制度化。四是强化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应用,加强政法跨部门社区矫正信息化执法协作,截止12月底,全区政法跨部门办理社区矫正协同案件367件,案件协同率99.78%。五是加大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数据录入,截止12月底,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数据录入率98.41%,数据完整率97.92%,在矫通使用率97%,矫务通使用率100%。六是搭建社区矫正对象受教育平台,建设社区矫正教育基地3个,公益活动基地6个,就业基地3个,目前已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投入使用,其中教育基地开展活动2次80余人,公益活动基地开展活动15次450余人。七是全面开展刑释人员涉纠纷排查,针对在册的安置帮教对象1492人,围绕劳务欠薪、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征地拆迁、涉金融方面等纠纷多发重点领域、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采取全面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预防,最大限度消除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对今年接收的392名刑释解矫人员及时进行帮教,并对32名重点帮教对象落实必接必送措施。8.积极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目前亲属会见预约105次,安排会见100次225人,单位会见4次。 12.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一是履行法律援助责任。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拓展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截止12月,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9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157件,民事援助案件12件,受援人总数169人,其中老年人15人、未成年人39人、少数民族17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人员10人、妇女22人,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认罪认罚275人,提供法律咨询94件154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4.226余元。二是纵深推进法律援助体制改革。与公检法机关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制度和“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的施行,规范全区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12月,受理及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106件。 13.优化服务流程,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公证质量。一是创新公证模式,拓展业务领域。开通“零接触”办证系统,实现公证业务远程办理。截至12月,通过“零接触”远程办证系统办理公证共计45件。拓展资金监管业务,与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二手房带押过户资金监管合作协议》,截止12月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资金监管业务4件。二是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2024年江川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351件,解答群众公证法律咨询633次共1042人,代书、草拟修改各类合同协议及有关公证法律文书230份。351件公证中包括声明131件、继承98件(其中小额继承27件)、委托61件、合同(协议)类31件、遗嘱15件、无犯罪记录6件、亲属关系3件、现场监督3件、签名(印鉴)1件、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1件。为老弱病残者及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11次。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依法治区工作方面。聚焦一个目标,即《玉溪市江川区法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玉溪市江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玉溪市江川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查缺补漏在期限内完成各项既定工作任务,围绕2024年市对区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反馈意见建议、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情况反馈、行政复议案件省级评查反馈意见建议等四方面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三化方式,全面推进江川区2025年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有序实施。继续完善依法治区各项配套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党委统领法治建设制度框架效能和实际解决法治建设困难、问题能力。 (二)行政复议工作方面。着力突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贯彻,聚焦队伍建设、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府院联动机制健全等四方面开展行政复议护航高质量发展和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效,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定期报告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争取优化充实区级行政复议办案力量。对标《云南省行政复议案件评查标准》,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线上线下案件标准化、规范化办案,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内控机制、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等工作机制和方案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定流程实施量化管控质效工作,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委委员、法律顾问等,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公开透明度。进一步优化江川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办法(暂行),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保障化解工作依法实施。健全政府与司法机关“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对行政争议案件的源头治理工作,提升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素养。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年度工作任务,2025年继续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区域内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事项短板、弱项开展针对性提升工作,聚焦健全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事项清单、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等三方面重点工作逐一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整合法治督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使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信息平台数据情况对群众关注度较高执法领域、执法事项开展“点对点式”监督检查工作,尽快解决区域内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尤其是新设立执法单位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短板、弱项和困难。 (四)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加大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力度,针对基层调解人员业务需求,制定可行有效的培训方案,对基层调解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培训,提高调解人员法律素养、调解技能和业务水平。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持续强化调解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张国斌、董周富个人调解室典型示范作用,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力量,争取全区所有调委会配备1至2名专职调解员。探索建立纠纷化解考核机制。 (五)社区矫正工作方面。认真抓好《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法、检、公、司在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的衔接配合,切实消除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隐患。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协助机制,加强与财政、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协作,力争为社区矫正“六有人员”提供及时有效帮扶。 抓实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在抓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服务管理的基础上,建立“线上线下”学习教育机制,充分运用“空中课堂”社区矫正教育资源库,通过在矫通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在线学、随时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等,持续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部门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让群众熟知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六)安置帮教工作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责任,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摸排,查排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并做好风险管控。加强与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门的组织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多措并举,因人因事合力施策,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研究制定司法所在编干部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办法,切实解决好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以及司法所其他本职工作和乡镇(街道)重点工作的关系问题,确保司法所在编干部全面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七)法治宣教工作方面。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法治宣传产品制作,制作一批有特色有亮点且群众易接受的法治宣传产品,积极制作普法小视频以充实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积极推送参加省市组织的法治宣传产品的相关比赛。探索普法与新媒体技术相融合,运用“互联网+”普法技术手段,不断拓展创新普法平台和载体向新媒体延伸,2025年将积极向政府办申请普法公众号的创立。 (八)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加大补贴兑付力度,对主动申请法律援助的,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援助律师;对公安、法院、检察院通知的刑事案件,及时指派相关律师承办,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积极同市级相关部门,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接,逐步解决2021年至2024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兑付,提高办案水平、办案质量。服务好特殊群体,针对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努力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健全法律援助网格,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联系,调动工作站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打造1至2个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九)公证业务工作方面。拓展业务领域,积极与农村宅基地流转审批部门对接协调,拓展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协议等相关公证。积极与市场监督、不动产登记、民政、银行等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了解公证市场需求,加强赋强公证的宣传推广工作,拓展公证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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