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溪镇设立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九溪镇设立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九溪镇设立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我镇的消费维权能力和维权水平,做好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保护好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川县设立乡镇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08]82号文件)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九溪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解决好农民当前最迫切、农村最急需解决、农民受益最直接的问题为着力点,以工商红盾护农为抓手,努力把消费维权工作廷伸到农村,形成政府支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共同关心的格局,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村消费者投诉难、申诉难、维权难等问题,为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设置、实事求是的原则。设立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要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搞好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设置。
(二)坚持维权到基层的原则。消费者维权工作只有植根于广大消费者之中,才能真正为广大消费者搞好服务,才能真正解决好农村消费者投诉难、申诉难、维权难的问题。
(三)坚持社会共建原则。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才能快速有效地推进农村消费者难权组织网络建设。
三、机构设置
(一)设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设立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建设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九溪镇建立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奇志 党委副书记、代理镇长
副组长:刘开华 副镇长
成 员:李艳春 司法所负责人
白平祥 派出所副所长
和 明 卫生院防保科科长
业光文 畜牧兽医站站长
白坤芬 农科室负责人
石彦刚 农经中心主任
周 强 农经中心工作人员
潘文华 大营村委会主任
李金学 大村村委会主任
杨建兴 中营村委会主任
夏四仙 鸡窝村委会主任
普春德 矣文村委会主任
蒋培洋 六十亩村委会主任
宋平坤 马家庄村委会副主任
杨云会 喜乐庄村委会主任
白永亮 阳山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由石彦刚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宣传、汇总、统计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一会两站”即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依托工商分局(所),按镇设立消费者协会分会,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立消费者联络站、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
1.“一会”按镇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分会会长由镇分管领导兼任。镇司法所、行政执法派出机构和各村委会的领导,以及热心保护好消费者权益工作的人士为理事,并聘专职副会长一人具体负责分会工作,名称统一为“江川县消费者协会九溪分会”,由县消费者协会批准成立。
2.“两站”。以村委会、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学校为依托,设立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站和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实行两站一牌,合署办公,“两站”站长由村委会、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和学校负责人兼任,治保主任担任联络主任,各村民小组组长、集贸市场管理人员、大型商场和超市的消防安全员、学校各班班主任为联络员。两站牌匾、工作资料等由县工商局、县消协统一配发;办公室电话、用品等由镇及村委会解决。消费者联络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分别在镇政府、分会、工商分局(所)指导下开展工作,两站建设及工作情况要列入乡镇对村委会年度目标考核。名称统一为“江川县工商行政管理12315联络站”、“江川县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站”。全镇设立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9个。
四、工作职责
(一)消费者协会分会的工作职责
1.积极参与开展社会各界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各项活动;
2.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3.开展消费教育,组织有关单位宣传商品服务等消费知识,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4.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并对消费者投诉进行统计分析,按时报送县消费者协会;
5.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有关情况;
6.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指导辖区“两站”的工作;
8.完成镇政府领导和上级消协交办的工作;
(二)“两站”的工作职责
1.在消费者协会和工商所(分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3.受理、调解消费者一般性投诉;重大或疑难投诉要及时向消协分会报告;
4.收集整理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信息,举报各种消费侵权行为;
5.协调有关部门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工作目标和网络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
按照机构建立、设施到位、人员到岗、工作到位、运行规范的标准,做到“四有、四必、四快” ,即有诉必接,有访必答,有难必帮,有求必应,受理投诉快,咨询解答快,调解办接快,转办答复快。
(二)“一会两站”的建设标准
“一会两站”建设要做到四个统一,即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工作职责统一、记录表格统一;
消协分会要实现“六有”,即: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分会场所,有统一制作的分会标识牌,有统一规格的职责宣传栏,有定期更换消费警示内容的警示栏,有记载消费者投诉办理情况的登记簿。
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要达到“六个一”。“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做兼职维权工作; “一牌”即悬挂统一制作的“两站”标识牌;“一证”即为工作人员配备消协统一制作的社会监督员证;“一室”即调解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其它工作室合用; “一簿”即投诉、举报登记簿; “一栏”即固定宣传栏,专门用于刊登法律法规、消费警示等内容。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08
年7
月5
日
前,县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理事会和各基层消费者协会分会会议,为“一会两站”的建设做好宣传准备工作。
(二)“一会两站”建设阶段
1.
2008年
7
月6日
至7月1 5日,在全镇设立分会1个。
2.
2008年
8月
30
日
前,在9个村委会设立消费者投诉站、联络站9个。
(三)集中培训阶段
“一会两站”成立后,由县消费者协会牵头,对“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镇属有关单位、各村委会要加强对在农村建立“一会两站”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在农村建立“一会两站”的工作,工作经费(除培训费外),由镇、各村委会自行解决。抓好“一会两站”的设立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三农”发展、全面建设“平安九溪”、“和谐九溪”的重要举措,“一会两站”的建立和运转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一会两站”的设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二)搞好协调,全力推进
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较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各消协分会、12315申诉举报工作站要积极加强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承担起农村消费安全这一监管职责,逐步形成“政府牵头、社会发动、部门参与、消协推进”的工作局面,使我镇的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得到充实完善,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广大农村农民中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最基本的消费常识,进一步提高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为“一会两站”的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还要加大对此次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的宣传报道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健全制度,长效监管
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将“一会两站’’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支持“三农,,发展结合起来,加强对基层消费维权投诉站的指导和帮助,建立定人定时的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广大消费者维权投诉难和发生消费纠纷案件处理的问题,切实维护好农村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
2008
年8
月25
日
以前,镇人民政府将“一会两站”建设情况用书面形式上报县工商局办公室和县消协办公室。
八、联系制度
设立的各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根据县消费者协会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并做好投诉登记,调解和汇总上报工作,实行月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