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现将编制的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民互动、公开载体建设力度等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组成,本年报中报告数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在江川区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景新路20号,联系电话:0877-8011143,电子邮箱:jcxgtj@126.com)。现将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以便民利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合理的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省厅自然资源厅信息公开网等公开载体,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包括玉溪市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云南省国土资源网、土地市场监测网)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栏以及区委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向群众公开。 (一)信息发布情况 2018年通过政府门网站及不同渠道主动公开了204条政府信息,历年累计1143条。内容主要涉及人事任免、年度计划规划、土地市场、不动产信息登记、矿山安全检查以及一些便民通知等,全文电子化100%。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条,州县动态信息43条,土地市场信息45条(土地出让公告信息13条,包含13宗地;成交公示信息11条,包含14宗地;批前公示21条、包含21宗地);各类不动产公告36条;转发政策解读6条;其它各类信息73条。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时实在政务公开栏土地市场公开土地信息,信息公开发布指定1名专人负责发布各类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事务的内容、要求、对象等,坚持以区政府部门网站为重点,充分利用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平台载体,适时公开办事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上门入户、印发宣传资料等便民方式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务。 (三)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重要政策均应解读,解读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特别关注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应,对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必要时进行连续性解读。加强对新政策主要内容及与以前政策相比的变化方面的常态化解读,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内容通俗性、可读性和直观性。全年转发政策解读数量6条,本局今年暂无政策性文件解读。 (四)持续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云南李世敏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制定了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和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世界地球日”、“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期间,积极组织和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系列活动,散发相关报纸刊物600余份,发放国土资源知识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资料500多份,在单位和各乡镇悬挂横幅5条,接受群众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咨询达56余人次。认真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排查。截至目前,今年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共受理群众信访件9件,其中省厅市局交办的1件,市信访局交办的1件,区信访局交办的7件;接待直接来访群众22次/50人。信访件已回复至交办单位,直接来访的群众已按法律法规作出回复,没有发生重大信访事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对2018年以来开展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情况做了统计,2018年度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主要受理方式:信函申请,申请内容为:征地信息公开申请。 (二)对申请办理情况。申请办结数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无。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发布《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2018年度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行政复议数2条、行政诉讼3条、其中行政诉讼中有1条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其他已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回复完毕。 五、回应社会关切 (一)全面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及流程,加强对涉及国土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国土事业发展舆论环境。反映的“生活困难,低保问题,关于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均及时回应。 (二)加强政民互动和扩大公众参与工作 建立健全《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网络回应人制度》、《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民意汇集机制》等,2018年,进一步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制度,2018年度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共召开听证会1个,即《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弥勒至玉溪段工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有关单位、村组干部及普通群众等社会公众参与,广泛征询意见。 六、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力度 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有序运行,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无误、更新及时,2018年未出现被通报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分类不够准确以及政务公开的界定把握不准。 改进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长效制度 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都要进一步规范,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增强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必要性,调动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从工作实际出发,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三)提升上网信息的质量 我们将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全面性,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更新办事服务事项要素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权责清单;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在门户网站设有在线办事栏目,链接至行政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办事;审批项目办事指南要素完整、准确。定期开展网站、非涉密计算机自检自查。2018年未发生网站被篡改、泄密情形。 八、2019年工作初步计划安排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发布项目用地征地信息,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是着力提高审批效率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放管服”改革,建立便捷行政审批机制,简化办事环节,努力实现“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的行政审批效率,做到便民利民。 (三)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宣传建设 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对现有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周边群众的宣传力度,有效提升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防范能力。 (四)是提高不动产网上登记办理效率。 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力争实施“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办理所有事,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不动产的登记模式。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204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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