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溪镇委员会 九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中小学校,镇综治维稳委各成员单位:
近一个月来,全国连续发生了“福建南平3・23”、“广西合浦4・12”、“广东湛江4・28”、“江苏泰兴4・29”、“山东潍坊4・30”五起针对学生(幼儿)和老师的恶性校园伤害案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不仅给学生及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5月3日上午,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召开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的通知》(江综治维稳发〔2010〕5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联合教育、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从着力解决全镇校园及周边区域管理中存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隐患,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以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师生行为规范化”为重点,大力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为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创新发展和师生身心健康提供环境保障。
一、 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校园安全稳定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大事,是极其重要的民生问题。各村委会、有关部门及学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校园安保工作,全力维护我镇学校治安和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从近期各地发生的几起恶性案件看,校园以外的不稳定因素已经直接影响到校园以内,特别是一些怀有极端情绪和偏执心理的社会人员,为了宣泄不满、制造影响,频频把中小学生、幼儿这一弱小群体作为袭击目标,致使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伤害案件接连发生。惨痛的教训再一次警示我们,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校园安全的潜在威胁和现实危害正在进一步加大,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而复杂,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这几起恶性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各自的责任尽到位、把承担的任务落实好,坚决防止校园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为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九溪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派出所所长汪文勇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镇长宋良艳、镇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李勇任副组长,各村委会总支书记和主任、镇综治维稳、派出所、司法、中小学、卫生院、工商、共青团、农经中心、社事中心、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维稳办,由李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 全面落实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各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在工作上再落实,落实严防措施,配足配齐校园安全保卫力量和设施,进一步形成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网络。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要配备校园专职安保人员,健全学校门卫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校盘查、验证、登记制度,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值守保安和门卫要配备专门的防护器械,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加强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维护校园内外秩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加强车辆管理,上下学时段任何车辆不得进出校园。加强对学校食堂、教室、宿舍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中毒、坍塌等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物防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都要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师生心理障碍疏导工作。
三、 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学校要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与综治维稳、工商、卫生、文化、交通等部门的联系,研究防止校园伤害事件发生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认真排查治安隐患,及时堵塞各种安全漏洞,确保校内及周边地区秩序良好、健康文明,辖区各校无严重治安问题发生。
四、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学校稳定和为师生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及时排查和掌握可能影响学校稳定、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采取稳妥有效措施,及时排查和快速调处,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加强对重点群体、高危人群、突出信访问题的排查,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及时化解各类矛盾。要立即开展以保密、防火、防盗、防毒、防交通事故为重点内容的隐患排查防范和整改工作,各村委会、学校和相关部门将排查整治情况于5月18日上报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
五、严明奖惩,强化责任追究
各村委会、学校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反应快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工作体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主动做好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和督促检查,组织人员进入学校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校园良好环境,编织一张紧密的校园安全防护网。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以及在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的,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严格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中共九溪镇委员会
九溪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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