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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9-18 05:09:58 点击率: 47打印 】【 关闭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提高我区拖拉机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1010—1013日开展我区2023年度拖拉机集中检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

开展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是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法律、法规赋予农机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二、检验工作要求及有关规定

1.检验对象及时间安排

凡在本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拖拉机都必须参加年度检验(脱检三年及以上不再检验),本次集中检验只限方向盘式(含农田牌证)、手扶式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实行社会化检测,已另行安排

检验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20——108日。由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组利用微信群、大喇叭宣传、动员。区农业机械和农田建设管理站通过短信、电话通知。

第二阶段:集中检验,1010——1013日。

检验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00

检验地点:溪迎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江川区宝凤路18 景湖酒店隔壁、电信大楼斜对面

第三阶段:逾期检

视集中检验情况再行安排检验时间。

2.拖拉机检验要求

1)送检拖拉机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制动、转向、灯光等装置齐全有效;技术参数、发动机号、车架号与档案相符(不相符的需办理相关手续)。

2)车主必须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3)参检车辆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在行驶证上签注检验有效期,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经检验不合格或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修复、调试后重新参加检验。

(4) 实行拖拉机“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必须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未粘贴反光标识不予通过检验。

3.补充说明

1检验有效期届满后,已经连续三年以上(含3年)未获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拖拉机不予办理年度检验。

2)保险有效日期应在年检有效日期内,否则不予办理年度检验合格签证。

联系电话:0877-8034580  

附件:1. 江川区2023年应检拖拉机信息表

2. 迎瑞机动车检测站位置图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3918

 

 

2023年江川区应检拖拉机信息表.xlsx

位置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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