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川区市场监管局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工作。 一、全面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清理工作。 对国家、省、市工商、质监、药监取消16项和下放的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承接到位,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梳理排查,全局共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9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4 项、行政确认类4项。 二、全面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及省、市、区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一系列决定及“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填写《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分表》,编制权力清单、权力清单规范列明项目名称、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等。 (二)审核确认权力事项,明确行使权力责任。本着用权必受监督的要求,对权力进行全程、实时监控,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建立行政权力行使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有限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增加监督实效。建立健全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权力承担相应责任的要求,开展权力行使情况检查的评估。 (三)通过梳理,共梳理出行政职权共计6类,共计 1691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 1691项,“追责情形”共计 1691 项。其中,行政许可14 项、行政确认类4类、行政处罚 1547 项、行政检查71类、行政强制类46类、行政奖励9类。并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重叠,理顺职责关系,明晰责任边界。 三、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工作。 (一)按照“能简必简,能并则并,可合即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规范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审批权限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行政审批全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做到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办事需求。 (二)强化登记制度改革,缩短审批办照时限。一是取消了初审的审查环节,实行“—审一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名称预先核准和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变更登记等,实行“当场登记制度”,方便企业。三是缩短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照时间,企业只要提供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做到当场核准办结或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核准发照。个体工商户只要提供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做到当场办结。四是加快企业主体准入,对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但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企业,实行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筹建登记制”,核发“筹建”营业执照,使法人企业尽早设立,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五是进一步拓宽“绿色通道”,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专业军人等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 (三)全面提升办证、办照咨询服务水平。编制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规范了审批行为、提高了审批效能。制定出台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多项效能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保证了服务质量。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稳步推进“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我局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从2015年9月29日、2016年9月29日到2017年10月1日三个时间节点内,分别进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到“多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也就是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递交“一套材料”,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完成信息采集、满足管理需要。各项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将极大简化市场准入手续,降低投资创业成本。原来企业办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需要近1个月左右时间,实施登记制度改革后,平均3个工作日就能拿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目前,我局登记窗口均可顺利受理并发放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截至2018年4月25日,全区共发放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825户、个体工商户7690户。从而有效推动全区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让“一照一码”成为企业走遍天下的唯一“身份证”。 (二)全力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应用。鼓励和引导企业网上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积极指导企业完成自主名称申报;截至2018年4月25日,全区已有655户企业通过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申报系统核准了企业名称。同时依托云南省工商一体化业务系统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开通云南工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实现了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网上归档全流程电子化。同时,采用“企业外网申请—工作人员内网审核—审核结果外网反馈”模式,大大缩短办照时间,提高注册登记效率,实现从“群众跑腿”到“信息跑路”的转变。目前全局共发出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24户,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 (三)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只要对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进行申报,作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凭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申请登记,不再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仅需对其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即可核定住所。自2017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已有405户企业、3802户个体工商户通过登记申报承诺制办理了设立和变更手续。 (四)全面推进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改革工作,我局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创业”为主线。从 2016年4月开始实施以来,进展顺利,截至2018年4月25止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783户。 (五)大力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施目录管理,目录之外的事项一律不作为前置审批。落实国务院决定,对于调整或者明确为后置审批的事项,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审批文件。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后,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应经前置审批的,仍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大幅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自2014年7月22日、10月23日、15年2月24日国务院分批次将134项前置改后置审批后,2016年6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再次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目前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为34项,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指导目录为30项。截至2018年4月25日,全区共办理“先照后证”企业设立登记283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106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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