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成功调处多起市场摊位租金退还消费纠纷,促成场地租赁房、招商方退还商户剩余摊位租金,有效化解经营矛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商户集中向我局投诉反映:其向古滇国城集市租赁摊位,预交3个月摊位租金。因市场客流不足、经营持续亏损,商户申请提前终止租赁,要求市场方退还未使用时段剩余租金。场地租赁方、招商方以收据写明“不是场地原因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还租金,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持续僵持。 接到投诉后,我局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调取场地租赁方、招商方合同、缴费凭证,全面梳理纠纷焦点。执法人员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调解”方式开展工作。一方面向市场场地租赁方、招商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出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商户权利存在法律风险,引导经营者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商户经营困难,劝导商户合理预期、理性维权。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开展现场行政调解。执法人员围绕公平原则,兼顾市场运营成本与个体商户生存压力,提出折中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场地租赁方和招商方共同向摊主退还50%摊位费,一次性退还17位商户摊位租金13715元。协议签订当日,市场方足额完成资金兑付,纠纷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妥善处置,有效避免矛盾升级信访。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摊位租赁纠纷:一是常态化开展摊位租赁合同行政指导,督促市场运营主体规范格式条款,清理霸王条款;二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处置商户经营类纠纷;三是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坚持柔性调解、源头化解,切实维护中小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稳定的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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