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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县公共资源中心2013年运行情况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4 10:47:44 点击率: 7打印 】【 关闭

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2013年以来,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支持和帮助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工作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和廉洁高效”的原则,坚持优质服务宗旨,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13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新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楼,着力打造阳光交易平台。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有序、阳光透明、高效廉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17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2012717日经县政府第46次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新建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楼,县长多次亲自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调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址事宜,项目于20121012日正式开工建设,至2013513日,历时七个月,业务楼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全部共投资472.34万元,建筑面积1865.8平方米,设1间受理区,2间开标厅,3间评标室和专家抽取室、竞价室、档案室、监控室等功能房,并在开评标等功能房中安装监控设备,对开评标过程实行全程监控。无论从房屋结构设计,还是视频监控、录音录像、机房建设等均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标准,目前处于全市领先水平,也是全市唯一一家新建的单位。522日县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了《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明确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集中交易事项的种类和交易规则、规程制定等,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运行。截至1130日,中心累计进场交易项目102个,实际完成交易项目91个,交易额达4.2亿元,节约额达433万元,溢出额达121万元,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实现了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其中完成建设工程进场交易项目54个,交易额为1.86亿元,节约额达298.9万元;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7个,交易额为899.5万元,节约额达134.3万元;完成土地交易项目4个,交易额为2.25亿元,溢出额达119万元;完成产权交易项目6个,交易额为69.8万元,溢出额达2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是江川县政府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

(二)进行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

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投入使用,需要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2013319日经县政府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决定,由财政本着既要节约,又要达标的原则,安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配置经费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69.3万元。工程于2013325日正式开工建设,于5月中旬竣工投入使用。

(三)创新制度建设,探索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有序、阳光透明、高效廉洁。

1、为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市场运作、集中服务、统一管理、依法监督,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新体系,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纪律》、《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纪律》、《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场地管理办法》《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监察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有序、阳光透明、高效廉洁。

2、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严格遵循《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一是制定项目进场交易登记表、进场交易通知书、发布招标公告登记表、发布中标公告登记表、项目跟踪服务记录表、进场交易证明书、矿业权交易鉴证书及项目流程图,使项目业主能够快速清楚的了解项目的每一个步骤如何进行。二是按“流程管理”的模式分段完成规定种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登记、接受报名、现场组织(包括开标、拍卖等)、专家评审、现场监督、结果公示等全部交易流程,所有交易流程都在中心内独立完成,变交易管理为流程交易管理。通过流程管理提高交易行为和过程的受控程度,通过流程优化提高交易过程的工作效率。

(四)推进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乡镇(街道)交易中心建设力求“三个规范”,确保运行顺畅。一是建立规范的管理机构;二是建立规范服务体系;三是建立规范的监管平台。目前,全县4镇、2乡、1街道办事处已全部设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乡镇(街道)招标办实行合署办公,承担乡镇(街道)的公共资源交易任务。

(五)、加强代理机构管理,净化交易市场秩序。一是规范了代理公司进场交易的行为,严把审核关,杜绝代理公司因资料不全或不符规定就进场交易。二是严格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一标一评,有业主、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对代理机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六)加强学习教育,建设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交易队伍

1.加强宣传,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影响力。

交易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力度。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综治维稳办、县纪委监察等部门报送中心工作成效、特色做法等信息共计20条。二是增加项目信息在公示栏的公示,拓展项目信息发布全覆盖。三是依托各类业务培训,着力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及操作程序宣传。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交易中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多措并举,加强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一是采取多种形式,作好廉政风险防范。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学习《廉政准责》提升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本着“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的宗旨,严格控制会务费、接待费、公车费、加班费等行政经费支出,确保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目标。

3.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队伍整体素质。

交易中心通过经常性、针对性、科学性的学习培训,着力造就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职工队伍,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是重学习。中心正式运行先后曾到大理弥渡县、楚雄市中心、峨山市中心等地方参观学习;多次到市中心跟班学习,其中有3次是由主任带领全体人员到市中心进行集中学习。学习过程中工作人员虚心学习,不耻下问,学到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的相关程序,为下一步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重党建,促活力,增强队伍凝聚力。积极开展 “学习型”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江川县“六五”普法考试等活动。

(七)程序监管,全程监督,规范交易。

中心以打造阳光交易平台为目标,通过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又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操作规程,用制度贯彻和流程管理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标工作,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招标方式的必须见到相关文件及批复或会议纪要方可进入中心交易。二是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原则,所有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中标公示等一律按规定的公告时限和范围在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布;所有投标报价均在开标大厅对所有投标人公示。三是实行招标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资格审查和开标现场等过程,相关行业监管、行政监督、交易中心等部门人员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开标、评标、定标、拍卖等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在阳光下操作。四是认真履行中心职责,进一步理顺与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突出程序性监管和见证性服务的工作主线,重点把好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关、资格审查关和开标评标关、中标结果公示关,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

(八)正确进行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

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以下方面规范财务管理,一是在中心业务楼工程及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设置基建账户并按照新财务管理要求合并单位大账。二是认真进行投标保证金代收退工作,实行专人专户管理,进行正确核算,全年代收退资金约8065万元,收退1820次。资金出入需出具相关票据、填写收退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确保资金安全。三是收取综合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相关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直缴财政专户,两项非税收入合计8万元。四是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进行地方债务财政清理确认欠款116.48万元,进行财务检查,核实中心没有出现资金使用违规现象,进行单位年度预结算。

二、存在的问题

1、工程资金缺口大。按照省、市要求,江川县人民政府在县财政十分紧缺的情况下,投资近500万元建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楼,目前尚缺口167.21万元。

2、业务经费紧缺。今年5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以来,由于进场交易项目多,业务量的增加,油墨纸张、茶水费、水电费等办公支出的急剧增加,县财政年初预算的业务经费已不能满足各项日常支出。

3、工作人员不足。随着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交易及政府采购职能的进入等,交易中心工作量剧增,现有人员身兼数职已远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4、运行模式有待优化。

三、2014年的工作打算

1、规范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继续规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行,主要抓好县、镇乡和已运行的村(社区)三级正常运行。

2、增加基本运行经费。一是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日常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增加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考核、奖惩等工作经费,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增加工作人员编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力度。

4、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创新运行模式。

 

 

 

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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