吨水泥熟料烧成标准煤耗 计算公式:吨水泥熟料烧成标准煤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标准煤消费量(吨)/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吨) 分子项:标准煤消费量。指将实物煤消费量折算成标准煤的数量,包括入窑煤粉,以及烧成煤在制备过程中的损耗(如果收尘下的煤泥、煤粉转作其他生产用途,可以在烧成煤耗内扣除)。使用黑料浆的企业,包括掺入料浆的煤粉和采用窑外分解的回转窑进入分解炉的燃料,以及窑点火用油和烧气燃料。烧油气的企业,应将油气消耗折算成标准煤计入烧成煤耗。 采用不同方法(干法、半干法、湿法回转窑和立窑)生产熟料的企业应分别计算熟料烧成煤耗。 采用余热发电的回转窑企业,除按上式计算“每吨熟料烧成标准煤消耗量”外,为正确反映这类企业烧成用煤的实际情况,还要计算扣除带补燃料的余热发电煤耗后的每吨水泥熟料烧成标准煤耗。计算公式: 扣除带补燃料的余热发电煤耗后每吨水泥熟料烧成耗标准煤耗(千克) =1000×扣除带补燃料的余热发电煤耗后的标准煤消耗量(吨)/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吨) 说明:公式中的“扣除带补燃料的余热发电煤耗后的标准煤消耗量(吨)”,按下式计算: 扣除带补燃料的余热发电煤耗后的标准煤消耗量(吨) =烧成标准煤总消耗量(吨)-{〔电站发电量(千瓦时)-电站自用电量(千瓦时)〕×0.1229(千克/千瓦时)÷1000} 注意: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其熟料烧成煤耗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不得将发电量折标准煤抵扣熟料烧成标准煤耗 分母项: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指报告期合格品产量,计量单位为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