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玉江民宗许〔2021〕3号
马翠刺桐关清真麻辣鸡: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生产经营清真食品(饭店)行政许可事项,符合《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和《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期限:2021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2日。
其他事项:许可期满,需要继续生产,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区民宗局提出申请。
玉溪市江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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