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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1-24 04:23:10 点击率: 690打印 】【 关闭

 

引言

2017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行政工作创新与发展。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报告主要从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玉溪市江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jcqzfxxgk/zxgkxx4440/20180124/708146.html)进行公布。联系方式:电话 0877—8011161,邮箱 jcxwtzb@126.com 。

一、概述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政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在局领导和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稳步开展。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为了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1名信息管理员专门负责涉及民族宗教工作内容的信息搜集、整理、报审、发送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

为使政府信息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在原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的基础上,将信息工作纳入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确保局全体干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民族宗教信息化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措施

1.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规范操作,确保质量。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我们遵循“合法、及时、真实、便民”和“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在报送和发布政务信息时必须严格审查,经局长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公开,规范操作,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务,又要保证安全,确保质量。

3.落实监督评议机制。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局领导不定期上网查看信息公布情况,对发现公开情况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分类不明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批评督促,同时公开了投诉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一年内,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7年,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为: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2件工作动态类26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江川统战微信公众号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年内主动公开了新修订的《宗教工作条例》和《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1. 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江川民族宗教领域形势较为平稳,热点焦点问题不突出,民宗局本年度内无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也无网上舆情处置回应情况。无此类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公开的信息都属于主动公开。没有出现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涉民族宗教类信息大部分属于涉密信息,可公开信息数量较少,主动公开的民族宗教工作信息与上级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具体的问题。

    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四是栏目板块、服务功能和栏目内容安排不够科学。

    今后的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依法主动公开意识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公开。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完善信息公开报送审核机制,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保证民族宗教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由局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工作人员及时更新、定期维护好本部门所发布的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进一步公开民族宗教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对于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要进行及时调整、更新,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三是建立健全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玉溪市江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124


玉溪市江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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