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和换证说明
一、继续教育登记
(一)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现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网络学习的还需提供本人学习卡。
3.《江川县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4.学历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变更,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变更,须提供公安机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接受过继续教育的,选择提供可以证明参加继续教育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面授培训合格证书;
2.远程网络教育合格证书,同时需提供学习卡;
3.相关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或资格证书,(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4.会计类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成绩合格(通过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5.完成会计类学术课题(独立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
6.发表会计类论文(独立发表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
7.出版会计类书籍(独立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
8.参加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9.会计人才培训合格;
10.省会计学会组织培训合格证书;
11参加注册会计师培训合格(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登记时间
2014年3月3日开始,2014年12月31日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结束。结束后不再办理登记手续。
二、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在继续教育登记的同时,持以下材料申请换证:
1.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及照片电子版一份;
2.填写《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
三、其它事宜
1.2014年1月1日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不需参加2014年的继续教育登记。
2.未参加继续教育登记或未换发新版证书者,需重新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新证。
3.继续教育登记2年一次,换证6年一次
4.详情请登录江川县财政局网站:http://www.jccz.gov.cn查看。
4.会计股联系电话:8034712,
邮箱:yxsjcx@126.com
江川县财政局
2014年3月4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财政局 发布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