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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时间:2025-01-22 10:28:44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为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圆满完成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根据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提醒函》,我局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其深刻内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江川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一是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并开展相应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集中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分管领导到江城镇温泉村委会开展《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宣讲活动,围绕该条例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进行了认真的解读,增强沿湖群众对《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的认识和理解,激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专题学习《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通过学习,提高了职工的法治意识。三是建立法治文化墙、宣传栏和网络学法平台等阵地,为全局职工日常学法提供阵地保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二)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工作情况

1.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检查。2024年,持续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一是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将“双随机、一公开”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在保障执法质量不降低的同时,减少入企次数,提升企业“减负感”。2024年共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08人(次),共抽查检查企业458家(次),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等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25家(次)。二是积极践行“执法+服务”。将服务意识融入执法检查中,以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和防范环境污染事故为重点,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2024年共下发环境隐患限期整改通知30份,完成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30家,全区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

2.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全员、全年、全过程”的执法“大练兵”工作任务深度融入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2024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件,罚款31.27万元。一是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坚持规范执法方式和优化营商环境并重,认真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的要求,综合考虑企业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和积极落实整改等实际情况,在维护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刚性权威的同时,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2024年共办理免予处罚案件1起,免予处罚金额10万元。二是积极探索践行“一案双查”制度,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消除环境影响。2024年共对4起违法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数在全市各分局中位列第一。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制定《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保障本局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三重一大”事项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2024,召开党组会议22次,对重大项目、案件审查、资金使用、环保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介入生态环境执法、决策的各领域、各环节。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或争议案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参与研究、审核把关,出具法律意见,控制和避免法律风险。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4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努力畅通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5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四)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1.继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优化审批服务。编制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全面梳理环评办理的各个环节,明确了环评文件的办理流程、办理要件和办理时限等相关内容,并通过网站及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践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全面压缩审批事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全流程服务,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批、一次性告知等相关规定,让企业最多“跑一次”。 及时将受理及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公示,定期公示受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审批后定期公示审批文件,事前事后全面公开,全面满足公众知情权,使行政审批阳光化、公开化。2024年以来,我局共审批环评项目17个。二是积极协调环评技术评估经费,已委托第三方环评评估机构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及时邀请专家召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会议,对环评文件进行全面审核。三是按照区政务服务局的要求安排人员到政务大厅受理审批服务事项,并定期组织人员将行政审批数据及时录入到“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等相关平台,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2.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一是利用“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活动,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提高了群众的守法意识,引导群众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2024共开展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认真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及时梳理本部门典型案例并将典型案例进行公示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执法队伍能力有待加强。执法人员不足。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二是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二)宣传手段单一。生态环境宣传缺乏创新和个性化的手段,宣传形式大多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等。

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在执法人员中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大培训、大比武、大讨论,不断提高环保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与网络学习、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素质。

(二)积极探索宣传教育的形式多样化,把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与群众生活相结合。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增强群众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教育的趣味性。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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