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要求,2025年1月江川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项目安置脱贫劳动力357人,经乡村级对本辖区内安置人员履职考核,上报区级部门审核后进行补贴资金的发放,现对岗位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5年1月21日—1月27日),如对公示人员有意见或举报,请向江川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反映。 通信地址:江川区宁海街道景宁路2号 邮政编码:652600 联系电话:0877-8011411、18087706253 附件:江川区2025年1月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表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江川区2025年1月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