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行动方案》提出,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在支持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中小企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下一步,重点实施3项措施。
一是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首购订购、发布需求标准等措施,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营造促进产业创新的良好生态。当前的重点工作是健全和落实合作创新采购制度,以采购人应用需求为导向,以公平竞争以及采购人与供应商风险共担为基础,实施订购首购,实现创新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一体化管理。合作创新采购的特点概括为“两给两共”:既对供应商的研发成本“给补偿”,又以承诺购买一定量创新产品的方式“给订单”,通过“共同分担研发风险”、“共同开拓初始市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二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人在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全面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中小企业扶持措施,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从2025年底延续至2026年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采贷”工作机制,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提供便利。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拓展业务范围。
三是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城市(市辖区),增加强制采购的绿色建材产品种类,要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推进建材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不断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